窦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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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直二百十千,乂買之。

    築園打牆,拆其瓦木,各垛一處,就耕之。

    太尉宅中,傍其地有小樓,常下瞰焉。

    晟欲并之為擊球之所。

    他日乃使人問乂,欲買之。

    乂确然不納,雲:“某自有所要。

    ” 候晨休沐日,遂具宅契書,請見晟。

    語晟曰:“某本置此宅,欲與殺戚居之,恐俯逼太尉甲第,貧賤之人,固難安矣。

    某所見此地寬閑,其中可以為戲馬。

    今獻元契,伏惟俯賜照納。

    ” 晟大悅,私謂乂:“不要某微力乎”乂曰:“無敢望,猶恐後有緩急,再來投告令公。

    ” 晟益知重。

    乂遂搬移瓦木,平治其地如砥,獻晟。

    晟戲馬,荷乂之所惠。

    乂乃幹兩市選大商産巨萬者,得五六人,遂問之:“君豈不有子弟嬰諸道及在京職事否?” 賈客金語乂曰:“大郎忽與某等緻得子弟庇身之地,某等共率草粟之直二萬貫文。

    ” 乂因懷諸賈客子弟名谒晟,皆認為親故。

    最忻然覽之,各置諸道膏腴之地重職。

    乂又獲錢數萬。

     崇賢裡有中郎将曹遂興,堂下生一大樹。

    遂興每患其經年枝葉,有礙庭宇,伐之又恐損堂室。

    乂因訪遂興,指其樹曰:“中郎何下去之?” 遂興答曰:“誠有礙耳,因慮根深本固,恐損所居室字。

    ” 乂遂請買之:“仍與中郎除之,不令有損,當令樹自失。

    ” 中郎大喜。

    乃出錢五千文,以納中郎。

    與斧所匠人議伐其樹,自梢及根,令各長二尺餘斷之,厚與其直。

    因選就衆材,及陸博局數百,鬻于本行,又計利百餘倍。

    其精幹率是類也。

    後乂年老無子,分其見在财等,與諸熟識親友。

    至其餘千産業,街西諸大市各千餘貫,與常住法安上人經管,不揀日時,供拟其錢,亦不計利。

    乂卒時,年八旬餘,京城和會裡有邸,弟侄宗親居焉。

    諸孫尚在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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