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

關燈
,兵馬監押馬繼恩率兵入河東界,焚蕩四十餘砦。

    己亥,幸西教場。

    庚子,鎮州巡檢郭進焚壽陽縣,俘九千人。

    辛醜,晉、隰巡檢穆彥璋入河東,俘二千餘人。

    黨進敗北漢軍於太原城北。

    己酉,吳越王獻馴象。

    癸醜夕,帝崩於萬歲殿,年五十,殯于殿西階,謚曰英武聖文神德皇帝,廟號太祖。

    太平興國二年四月乙卯,葬永昌陵。

    大中祥符元年,加上尊謚曰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。

     帝性孝友節儉,質任自然,不事矯飾。

    受禪之初,頗好微行,或諫其輕出。

    曰:「帝王之興,自有天命,周世宗見諸將方面大耳者皆殺之,我終日侍側,不能害也。

    」既而微行愈數,有諫,輒語之曰:「有天命者任自為之,不汝禁也。

    」 一日,罷朝,坐便殿,不樂者久之。

    左右請其故。

    曰:「爾謂為天子容易耶?早作乘快誤決一事,故不樂耳。

    」汴京新宮成,禦正殿坐,令洞開諸門,謂左右曰:「此如我心,少有邪曲,人皆見之。

    」 吳越錢俶來朝,自宰相以下鹹請留俶而取其地,帝不聽,遣俶歸國。

    及辭,取羣臣留俶章疏數十軸,封識遺俶,戒以塗中密觀,俶屆途啟視,皆留己不遣之章也。

    俶自是感懼,江南平,遂乞納土。

    南漢劉鋹在其國,好置酖以毒臣下,既歸朝,從幸講武池,帝酌巵酒賜鋹,鋹疑有毒,捧杯泣曰:「臣罪在不赦,陛下既待臣以不死,願為大梁布衣,觀太平之盛,未敢飲此酒。

    」帝笑而謂之曰:「朕推赤心於人腹中,寧肯爾耶?」即取鋹酒自飲,別酌以賜鋹。

     王彥昇擅殺韓通,雖預佐命,終身不與節鉞。

    王全斌入蜀,貪恣殺降,雖有大功,即加貶絀。

     宮中葦簾,緣用青布;常服之衣,澣濯至再。

    魏國長公主襦飾翠羽,戒勿復用,又教之曰:「汝生長富貴,當念惜福。

    」見孟昶寶裝溺器,摏而碎之,曰:「汝以七寶飾此,當以何器貯食?所為如是,不亡何待!」 晚好讀書,嘗讀二典,歎曰:「堯、舜之罪四兇,止從投竄,何近代法網之密乎!」謂宰相曰:「五代諸侯跋扈,有枉法殺人者,朝廷置而不問。

    人命至重,姑息藩鎮,當若是耶?自今諸州決大辟,錄案聞奏,付刑部覆視之。

    」遂著為令。

     乾德改元,先諭宰相曰:「年號須擇前代所未有者。

    」三年,蜀平,蜀宮人入內,帝見其鏡背有志「乾德四年鑄」者,召竇儀等詰之。

    儀對曰:「此必蜀物,蜀主嘗有此號。

    」乃大喜曰:「作相須讀書人。

    」由是大重儒者。

     受命杜太後,傳位太宗。

    太宗嘗病亟,帝往視之,親為灼艾,太宗覺痛,帝亦取艾自灸。

    每對近臣言:太宗龍行虎步,生時有異,他日必為太平天子,福德吾所不及雲。

     贊曰:昔者堯、舜以禪代,湯、武以征伐,皆南面而有天下。

    四聖人者往,世道升降,否泰推移。

    當斯民塗炭之秋,皇天眷求民主,亦惟責其濟斯世而已。

    使其必得四聖人之才,而後以行其事畀之,則生民平治之期,殆無日也。

    五季亂極,宋太祖起介冑之中,踐九五之位,原其得國,視晉、漢、周亦豈甚相絕哉?及其發號施令,名藩大將,俯首聽命,四方列國,次第削平,此非人力所易緻也。

    建隆以來,釋藩鎮兵權,繩贓吏重法,以塞濁亂之源;州郡司牧,下至令錄、幕職,躬自引對;務農興學,慎罰薄斂,與世休息,迄於丕平;治定功成,制禮作樂。

    在位十有七年之間,而三百餘載之基,傳之子孫,世有典則。

    遂使三代而降,考論聲明文物之治,道德仁義之風,宋於漢、唐,蓋無讓焉。

    嗚虖,創業垂統之君,規模若是,亦可謂遠也已矣!
0.086995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