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三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0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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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祭酒。
言:「太學諸生,有誘進之法,獨教官未嘗旌別,似非嚴師勸士之道。
」未踰年,以疾改天章閣待制,未拜而卒,年五十七。
王巖叟等言復學行超特,宜加優賻,詔賜錢五十萬。
子岐,建炎中為門下侍郎。
孫升字君孚,高郵人。
第進士,簽書泰州判官。
哲宗立,為監察禦史。
朝廷更法度,逐姦邪,升多所建明。
嘗上疏曰:「自二聖臨禦,登用正人,天下所謂忠信端良之士,豪傑俊偉之材,俱收並用,近世得賢之盛,未有如今日者。
君子日進而小人日退,正道日長而邪慝日消,在廷濟濟有成周之風,此首開言路之効也。
願於耳目之臣,論議之際,置黨附之疑,杜小人之隙;疑間一開,則言者不安其職矣。
言者不安其職,則循默之風熾,而壅蔽之患生,非朝廷之福也。
」遷殿中侍禦史。
梁燾責張問,升從而擊之,執政指為附燾,出知濟州。
踰年,提點京西刑獄,召為金部員外郎,復拜殿中侍禦史,進侍禦史。
時翰林承旨鄧溫伯為臺臣所攻,升與賈易論之尤力。
謂草蔡確制,稱其定策功比漢周勃,欺天負國,豈宜親承密命?不報。
由起居郎擢中書舍人,直學士院,以天章閣待制知應天府。
董敦逸、黃廷基摭升過,改集賢院學士。
紹聖初,翟思、張商英又劾之,削職,知房州、歸州;貶水部員外郎,分司;又貶果州團練副使,汀州安置。
卒,年六十二。
升在元祐初,嘗言:「王安石擅名世之學,為一代文宗。
及進居大位,出其私智,以蓋天下之聰明,遂為大害。
今蘇軾文章學問,中外所服,然德業器識,有所不足。
為翰林學士,已極其任矣;若使輔佐經綸,願以安石為戒。
」世譏其失言。
韓川字元伯,陝人。
進士上第,歷開封府推官。
元祐初,用劉摯薦,為監察禦史。
極論巿易之害,以為:「雖曰平均物直,而其實不免貨交以取利,就使有獲,尚不可為,況所獲不如所亡,果何事也?願量留官吏,與之期,使趣罷此法。
」從之。
遷殿中侍禦史。
疏言:「朝廷於人才,常欲推至公以博采,及其弊也,則幾於利權勢而抑孤寒;常欲收勤績以赴用,要其終也,則莫不收虛名而廢實效。
近制太中大夫以上歲舉守臣,遇大州闕,則選諸所表;他雖考課上等,皆莫得預。
推原旨意,固欲得人。
然所謂太中大夫以上,率在京師,唯馳騖請求者,得之為多;至於淹歷郡縣治狀應法者,顧出其下,則是謹身修潔之人,不若營求一章之速化也。
」於是詔吏部更立法。
張舜民論西夏事,乞停封冊,朝廷以為開邊隙,罷其禦史。
梁燾等為舜民爭之。
川與呂陶、上官均謂舜民之言,實不可行。
燾等去,川亦改太常少卿,不拜,加集賢校理、知潁州。
還為侍禦史、樞密都承旨,進中書舍人、吏、禮二部侍郎,以龍圖閣待制復守潁,徙虢州。
與孫升同受責,由坊州、郢州貶屯田員外郎,分司,岷州團練副使,道州安置。
徽宗立,得故官,知青、襄二州,卒。
龔鼎臣字輔之,鄆之須城人。
父誘衷,武陵令。
鼎臣幼孤自立,景祐元年第進士,為平陰主簿,疏洩瀦水,得良田數百千頃。
調孟州司法參軍,以薦,為泰寧軍節度掌書記。
徂徠石介死,讒者謂介北走遼,詔兗州劾狀。
郡守杜衍會問,掾屬莫對,鼎臣獨曰:「介寧有是,願以闔門證其死。
」衍探懷出奏稿示之,曰:「吾既保介矣,君年少見義如是,未可量也。
」舉為秘書省著作佐郎、知萊蕪縣。
大臣薦試館職,坐與石介善,不召。
徙知濛陽縣,轉秘書丞。
丁母憂,服除,知安丘縣。
以賢良方正召試秘閣,轉太常博士,賜五品服,知渠州。
渠故僻陋無學者,鼎臣請于朝,建廟學,選邑子為生,日講說,立課肄法,人大勸,始有登科者。
郡人繪像事之。
召入編校史館書籍,轉都官,擢起居舍人、同知諫院。
歲冬旱,將錫春宴,鼎臣曰:「旱菑太甚,非君臣同樂之時,請罷宴以答天戒。
」日當食,陰雲不見,鼎臣曰:「陽精既虧,四方必見,為異益大,願精思力行,進賢遠佞,以應皇極。
」又論內侍都知鄧保信罪狀,不應出入禁中;蘇安靜年未五十,不應超押班;妃嬪贈三代,僭後禮;董淑妃賜謚,非是;凡大禮赦,請準太平興國詔書,前期下禁約,後有犯不原,以杜指赦為姦者,宜著為令;開封三司於法外斷獄,朝廷多曲徇其請,願先付中書審畫。
仁宗悉從之。
尋兼管勾國子監,判登聞檢院,詳定寬恤民力奏議。
淮南災,以鼎臣體量安撫,蠲逋振貸,全活甚衆。
為遼正旦使,鼎臣奏:「景德中,遼犯淄、青,臣祖母、兄、姊皆見略,義不忍往。
」許之,仍詔後子孫並免行焉。
俄拜戶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,賜三品服。
轉吏、禮二部郎中。
論宗室宜歲試補外官,請汰濫官冗兵,蕃財用,禁奢靡。
連劾薛向姦暴,鬻鹽、巿馬皆罔上。
英宗登位,屢乞延訪臣下,親決國事。
上疏勸皇太後早還政;及卷簾而禦璽未復,又極論。
謂昭陵宜儉葬,景靈神禦殿不宜增侈,以彰先帝恭德。
鼎臣在言路累歲,闊略細故,至大事,無所顧忌。
然其言優遊和平,不為峻激,使人主易聽,退亦未嘗語人,故其事多施行。
改集賢殿修撰、知應天府,徙江寧。
召還,判太常寺兼禮儀事。
神宗即位,判吏部流內銓、太常寺。
選人得官,待班謝辭,率皆留滯。
鼎臣奏易為門謝辭,甚便之。
明堂議侑帝,或雲以真宗,或雲以仁宗。
鼎臣曰:「嚴父莫大於配天,未聞以祖也。
」乃奉英宗配。
王安石侍講,欲賜坐。
事下禮官,鼎臣言不可,安石不悅。
求補外,知兗州。
是時,諸道方田使者希功賞,概取稅虛額及嘗所蠲者,加舊籍以病民。
鼎臣獨按籍差次為十等,一無所增,兗人德之。
改吏部,提舉西京崇福宮。
復判太常寺,留守南京。
陛辭,神宗顧語移晷,喜曰:「人言卿老不任事,精明乃爾,行且用卿矣。
」 時河決曹村,流殍滿野,鼎臣勞來振拊,歸者不勝計。
拜諫
言:「太學諸生,有誘進之法,獨教官未嘗旌別,似非嚴師勸士之道。
」未踰年,以疾改天章閣待制,未拜而卒,年五十七。
王巖叟等言復學行超特,宜加優賻,詔賜錢五十萬。
子岐,建炎中為門下侍郎。
孫升字君孚,高郵人。
第進士,簽書泰州判官。
哲宗立,為監察禦史。
朝廷更法度,逐姦邪,升多所建明。
嘗上疏曰:「自二聖臨禦,登用正人,天下所謂忠信端良之士,豪傑俊偉之材,俱收並用,近世得賢之盛,未有如今日者。
君子日進而小人日退,正道日長而邪慝日消,在廷濟濟有成周之風,此首開言路之効也。
願於耳目之臣,論議之際,置黨附之疑,杜小人之隙;疑間一開,則言者不安其職矣。
言者不安其職,則循默之風熾,而壅蔽之患生,非朝廷之福也。
」遷殿中侍禦史。
梁燾責張問,升從而擊之,執政指為附燾,出知濟州。
踰年,提點京西刑獄,召為金部員外郎,復拜殿中侍禦史,進侍禦史。
時翰林承旨鄧溫伯為臺臣所攻,升與賈易論之尤力。
謂草蔡確制,稱其定策功比漢周勃,欺天負國,豈宜親承密命?不報。
由起居郎擢中書舍人,直學士院,以天章閣待制知應天府。
董敦逸、黃廷基摭升過,改集賢院學士。
紹聖初,翟思、張商英又劾之,削職,知房州、歸州;貶水部員外郎,分司;又貶果州團練副使,汀州安置。
卒,年六十二。
升在元祐初,嘗言:「王安石擅名世之學,為一代文宗。
及進居大位,出其私智,以蓋天下之聰明,遂為大害。
今蘇軾文章學問,中外所服,然德業器識,有所不足。
為翰林學士,已極其任矣;若使輔佐經綸,願以安石為戒。
」世譏其失言。
韓川字元伯,陝人。
進士上第,歷開封府推官。
元祐初,用劉摯薦,為監察禦史。
極論巿易之害,以為:「雖曰平均物直,而其實不免貨交以取利,就使有獲,尚不可為,況所獲不如所亡,果何事也?願量留官吏,與之期,使趣罷此法。
」從之。
遷殿中侍禦史。
疏言:「朝廷於人才,常欲推至公以博采,及其弊也,則幾於利權勢而抑孤寒;常欲收勤績以赴用,要其終也,則莫不收虛名而廢實效。
近制太中大夫以上歲舉守臣,遇大州闕,則選諸所表;他雖考課上等,皆莫得預。
推原旨意,固欲得人。
然所謂太中大夫以上,率在京師,唯馳騖請求者,得之為多;至於淹歷郡縣治狀應法者,顧出其下,則是謹身修潔之人,不若營求一章之速化也。
」於是詔吏部更立法。
張舜民論西夏事,乞停封冊,朝廷以為開邊隙,罷其禦史。
梁燾等為舜民爭之。
川與呂陶、上官均謂舜民之言,實不可行。
燾等去,川亦改太常少卿,不拜,加集賢校理、知潁州。
還為侍禦史、樞密都承旨,進中書舍人、吏、禮二部侍郎,以龍圖閣待制復守潁,徙虢州。
與孫升同受責,由坊州、郢州貶屯田員外郎,分司,岷州團練副使,道州安置。
徽宗立,得故官,知青、襄二州,卒。
龔鼎臣字輔之,鄆之須城人。
父誘衷,武陵令。
鼎臣幼孤自立,景祐元年第進士,為平陰主簿,疏洩瀦水,得良田數百千頃。
調孟州司法參軍,以薦,為泰寧軍節度掌書記。
徂徠石介死,讒者謂介北走遼,詔兗州劾狀。
郡守杜衍會問,掾屬莫對,鼎臣獨曰:「介寧有是,願以闔門證其死。
」衍探懷出奏稿示之,曰:「吾既保介矣,君年少見義如是,未可量也。
」舉為秘書省著作佐郎、知萊蕪縣。
大臣薦試館職,坐與石介善,不召。
徙知濛陽縣,轉秘書丞。
丁母憂,服除,知安丘縣。
以賢良方正召試秘閣,轉太常博士,賜五品服,知渠州。
渠故僻陋無學者,鼎臣請于朝,建廟學,選邑子為生,日講說,立課肄法,人大勸,始有登科者。
郡人繪像事之。
召入編校史館書籍,轉都官,擢起居舍人、同知諫院。
歲冬旱,將錫春宴,鼎臣曰:「旱菑太甚,非君臣同樂之時,請罷宴以答天戒。
」日當食,陰雲不見,鼎臣曰:「陽精既虧,四方必見,為異益大,願精思力行,進賢遠佞,以應皇極。
」又論內侍都知鄧保信罪狀,不應出入禁中;蘇安靜年未五十,不應超押班;妃嬪贈三代,僭後禮;董淑妃賜謚,非是;凡大禮赦,請準太平興國詔書,前期下禁約,後有犯不原,以杜指赦為姦者,宜著為令;開封三司於法外斷獄,朝廷多曲徇其請,願先付中書審畫。
仁宗悉從之。
尋兼管勾國子監,判登聞檢院,詳定寬恤民力奏議。
淮南災,以鼎臣體量安撫,蠲逋振貸,全活甚衆。
為遼正旦使,鼎臣奏:「景德中,遼犯淄、青,臣祖母、兄、姊皆見略,義不忍往。
」許之,仍詔後子孫並免行焉。
俄拜戶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,賜三品服。
轉吏、禮二部郎中。
論宗室宜歲試補外官,請汰濫官冗兵,蕃財用,禁奢靡。
連劾薛向姦暴,鬻鹽、巿馬皆罔上。
英宗登位,屢乞延訪臣下,親決國事。
上疏勸皇太後早還政;及卷簾而禦璽未復,又極論。
謂昭陵宜儉葬,景靈神禦殿不宜增侈,以彰先帝恭德。
鼎臣在言路累歲,闊略細故,至大事,無所顧忌。
然其言優遊和平,不為峻激,使人主易聽,退亦未嘗語人,故其事多施行。
改集賢殿修撰、知應天府,徙江寧。
召還,判太常寺兼禮儀事。
神宗即位,判吏部流內銓、太常寺。
選人得官,待班謝辭,率皆留滯。
鼎臣奏易為門謝辭,甚便之。
明堂議侑帝,或雲以真宗,或雲以仁宗。
鼎臣曰:「嚴父莫大於配天,未聞以祖也。
」乃奉英宗配。
王安石侍講,欲賜坐。
事下禮官,鼎臣言不可,安石不悅。
求補外,知兗州。
是時,諸道方田使者希功賞,概取稅虛額及嘗所蠲者,加舊籍以病民。
鼎臣獨按籍差次為十等,一無所增,兗人德之。
改吏部,提舉西京崇福宮。
復判太常寺,留守南京。
陛辭,神宗顧語移晷,喜曰:「人言卿老不任事,精明乃爾,行且用卿矣。
」 時河決曹村,流殍滿野,鼎臣勞來振拊,歸者不勝計。
拜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