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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賞鎮淮軍功,進統制王德等官。
是月,劉豫聞親征,告急于金主亶求援,亶不許,豫自起兵三十萬,命子麟趣合肥,姪猊出渦口,引兵分道入寇。
冬十月丙申,招西北流寓人補闕額禁軍。
丁酉,裁定淮南路租額。
劉麟寇淮西,張俊遣楊沂中、張宗顏等分兵禦之。
戊戌,沂中至濠州,劉光世已棄廬州而南,浚遣人督還,光世不得已駐兵應沂中,遣統制王德、酈瓊及賊將崔臯、賈澤、王遇戰,皆敗之。
賊兵攻壽春府芍陂砦,守臣孫暉拒戰,又敗之。
辛醜,罷四川監酒官百餘員。
壬寅,以梁汝嘉兼浙西、淮東沿海制置使,前護副軍都統制王彥副之。
癸卯,趙鼎請降敕諭張浚,令光世、沂中及張俊全軍引還,為防江之計。
甲辰,又詔浚督將士僇力破賊,皆未達。
劉猊犯定遠縣,沂中進戰,大敗之于藕塘,猊挺身遁,麟在順昌聞之,拔砦去。
劉光世遣王德及沂中追麟至南壽春而還。
孔彥舟亦解光州圍而去。
戊申,命解潛遣兵千人守青龍港口。
癸醜,張俊、楊沂中引兵攻壽春府,不克而還。
乙卯,詔諸軍所俘人民給錢米遣歸。
丁巳,惠州軍賊曾袞作亂。
庚申,摧鋒軍統制韓京募敢死士,夜襲破之,袞尋出降。
壬戌,日中有黑子沒。
十二月甲午朔,詔降廬、光、濠等州死罪,釋流以下囚。
召秦檜赴行在。
張浚入見,請幸建康;趙鼎請還臨安。
戊戌,韓世忠攻淮陽軍,及金人戰,敗之。
辛醜,城南壽春府。
壬寅,趙鼎罷。
遣右司員外郎範直方宣諭川陝,撫問吳玠將士。
甲辰,命都督府參議軍事呂祉如建康,措置移蹕。
丙午,折彥質罷。
丁未,賞淮西功,加張俊少保,改鎮洮、崇信、奉寧軍節度使;楊沂中保成軍節度使、殿前都虞候。
戊申,命秦檜赴講筵供職,孟庾為行宮留守。
辛亥,以資政殿學士張守參知政事,兼權樞密院事。
丙辰,以呂頤浩為浙西安撫制置大使,判臨安府。
丁巳,以劉光世為護國、鎮安、保靜軍節度使。
戊午,詔:凡因民事被罪者,不許親民。
己未,命辰、沅、靖、澧四州,以閒田募刀弩手三千五百人為額。
右司諫陳公輔乞禁程氏學。
詔:「士大夫之學宜以孔、孟為師,庶幾言行相稱,可濟時用。
」庚申,以安化郡王王稟死節太原,賜其家田十頃。
辛酉,以山陰、諸暨等四十縣為大邑,並命堂除。
七年春正月癸亥朔,帝在平江,下詔移蹕建康。
蠲無為軍稅役一年。
置建康禦前軍器局。
丁卯,賞張浚以破敵功,遷特進。
己巳,發米萬石濟京東、陝西來歸之民。
張浚入見。
甲戌,罷都督府諸州市易官。
丁醜,解潛罷,以劉錡權主管馬軍司,并殿前步軍司公事。
庚辰,築采石、宣化渡二城。
癸未,以翰林學士陳與義參知政事,資政殿學士沈與求同知樞密院事。
詔廣西帥臣訓練土丁、保丁。
乙酉,復置樞密使、副,知院以下仍舊,張浚改兼樞密使。
丙戌,禁諸軍互納亡卒。
西蕃三十八族首領趙繼忠等來歸。
丁亥,以秦檜為樞密使。
何蘚、範寧之至自金國,始聞上皇及寧德皇後崩。
己醜,帝成服,下詔降徒囚,釋杖以下。
辛卯夜,東北有赤氣如火。
二月癸巳朔,日有食之。
百官七上表請遵以日易月之制。
徽猷閣待制、知嚴州胡寅請服喪三年,衣墨臨戎,以化天下。
帝欲遂終服,而張浚連疏論喪服不可即戎,遂詔外朝勉從所請,宮中仍行三年之喪。
丙申,太平州火。
丁酉,鎮江府火。
庚子,遣王倫等使金國迎奉梓宮。
嶽飛入見。
辛醜,以日食求直言,以久旱命諸州慮囚。
乙巳,詔:凡辟舉官犯贓罪,罪及所舉官。
丙午,吳玠置銀會子于河池。
丁未,詔席益募陝西、河東、河北兵二千,部送行在充扈衞。
癸醜,雨雹。
丙辰,始禦便殿。
果州守臣宇文彬等進禾登九穗圖,俱奪一官,罷之。
丁巳,以嶽飛為太尉、湖北京西宣撫使。
己未,帝發平江。
三月癸亥朔,次丹陽,韓世忠入見,命世忠扈從,嶽飛次之。
甲子,次鎮江,楊沂中入見,命沂中總領彈壓巡幸事務。
乙醜,蠲駐蹕及經從州縣積年逋賦。
丁卯,以吏部侍郎呂祉為兵部尚書、都督府參謀軍事。
辛未,帝至建康。
壬申,詔尚書省常程事從參知政事分治。
癸酉,減建康流罪以下囚,蠲建康府、太平宣州逋賦及下戶今年身丁錢。
嶽飛乞併統淮西兵以復京畿、陝右,許之,命飛盡護王德等諸將軍。
既而秦檜等以合兵為疑,事遂寢。
戊寅,手詔撫勞將士。
進沈與求知樞密院事。
己卯,尊宣和皇後為皇太後。
庚辰,以王彥兵隸侍衞馬軍司。
呂頤浩為少保兼行宮留守。
孟庾罷。
甲申,以劉光世為少師、萬壽觀使,以其兵隸都督府,張浚因分為六軍,命呂祉節制。
乙酉,賜光世第于建康府。
丁亥,命虔、吉、南安軍諸縣各募土兵百人,責知縣訓練,防禦
賞鎮淮軍功,進統制王德等官。
是月,劉豫聞親征,告急于金主亶求援,亶不許,豫自起兵三十萬,命子麟趣合肥,姪猊出渦口,引兵分道入寇。
冬十月丙申,招西北流寓人補闕額禁軍。
丁酉,裁定淮南路租額。
劉麟寇淮西,張俊遣楊沂中、張宗顏等分兵禦之。
戊戌,沂中至濠州,劉光世已棄廬州而南,浚遣人督還,光世不得已駐兵應沂中,遣統制王德、酈瓊及賊將崔臯、賈澤、王遇戰,皆敗之。
賊兵攻壽春府芍陂砦,守臣孫暉拒戰,又敗之。
辛醜,罷四川監酒官百餘員。
壬寅,以梁汝嘉兼浙西、淮東沿海制置使,前護副軍都統制王彥副之。
癸卯,趙鼎請降敕諭張浚,令光世、沂中及張俊全軍引還,為防江之計。
甲辰,又詔浚督將士僇力破賊,皆未達。
劉猊犯定遠縣,沂中進戰,大敗之于藕塘,猊挺身遁,麟在順昌聞之,拔砦去。
劉光世遣王德及沂中追麟至南壽春而還。
孔彥舟亦解光州圍而去。
戊申,命解潛遣兵千人守青龍港口。
癸醜,張俊、楊沂中引兵攻壽春府,不克而還。
乙卯,詔諸軍所俘人民給錢米遣歸。
丁巳,惠州軍賊曾袞作亂。
庚申,摧鋒軍統制韓京募敢死士,夜襲破之,袞尋出降。
壬戌,日中有黑子沒。
十二月甲午朔,詔降廬、光、濠等州死罪,釋流以下囚。
召秦檜赴行在。
張浚入見,請幸建康;趙鼎請還臨安。
戊戌,韓世忠攻淮陽軍,及金人戰,敗之。
辛醜,城南壽春府。
壬寅,趙鼎罷。
遣右司員外郎範直方宣諭川陝,撫問吳玠將士。
甲辰,命都督府參議軍事呂祉如建康,措置移蹕。
丙午,折彥質罷。
丁未,賞淮西功,加張俊少保,改鎮洮、崇信、奉寧軍節度使;楊沂中保成軍節度使、殿前都虞候。
戊申,命秦檜赴講筵供職,孟庾為行宮留守。
辛亥,以資政殿學士張守參知政事,兼權樞密院事。
丙辰,以呂頤浩為浙西安撫制置大使,判臨安府。
丁巳,以劉光世為護國、鎮安、保靜軍節度使。
戊午,詔:凡因民事被罪者,不許親民。
己未,命辰、沅、靖、澧四州,以閒田募刀弩手三千五百人為額。
右司諫陳公輔乞禁程氏學。
詔:「士大夫之學宜以孔、孟為師,庶幾言行相稱,可濟時用。
」庚申,以安化郡王王稟死節太原,賜其家田十頃。
辛酉,以山陰、諸暨等四十縣為大邑,並命堂除。
七年春正月癸亥朔,帝在平江,下詔移蹕建康。
蠲無為軍稅役一年。
置建康禦前軍器局。
丁卯,賞張浚以破敵功,遷特進。
己巳,發米萬石濟京東、陝西來歸之民。
張浚入見。
甲戌,罷都督府諸州市易官。
丁醜,解潛罷,以劉錡權主管馬軍司,并殿前步軍司公事。
庚辰,築采石、宣化渡二城。
癸未,以翰林學士陳與義參知政事,資政殿學士沈與求同知樞密院事。
詔廣西帥臣訓練土丁、保丁。
乙酉,復置樞密使、副,知院以下仍舊,張浚改兼樞密使。
丙戌,禁諸軍互納亡卒。
西蕃三十八族首領趙繼忠等來歸。
丁亥,以秦檜為樞密使。
何蘚、範寧之至自金國,始聞上皇及寧德皇後崩。
己醜,帝成服,下詔降徒囚,釋杖以下。
辛卯夜,東北有赤氣如火。
二月癸巳朔,日有食之。
百官七上表請遵以日易月之制。
徽猷閣待制、知嚴州胡寅請服喪三年,衣墨臨戎,以化天下。
帝欲遂終服,而張浚連疏論喪服不可即戎,遂詔外朝勉從所請,宮中仍行三年之喪。
丙申,太平州火。
丁酉,鎮江府火。
庚子,遣王倫等使金國迎奉梓宮。
嶽飛入見。
辛醜,以日食求直言,以久旱命諸州慮囚。
乙巳,詔:凡辟舉官犯贓罪,罪及所舉官。
丙午,吳玠置銀會子于河池。
丁未,詔席益募陝西、河東、河北兵二千,部送行在充扈衞。
癸醜,雨雹。
丙辰,始禦便殿。
果州守臣宇文彬等進禾登九穗圖,俱奪一官,罷之。
丁巳,以嶽飛為太尉、湖北京西宣撫使。
己未,帝發平江。
三月癸亥朔,次丹陽,韓世忠入見,命世忠扈從,嶽飛次之。
甲子,次鎮江,楊沂中入見,命沂中總領彈壓巡幸事務。
乙醜,蠲駐蹕及經從州縣積年逋賦。
丁卯,以吏部侍郎呂祉為兵部尚書、都督府參謀軍事。
辛未,帝至建康。
壬申,詔尚書省常程事從參知政事分治。
癸酉,減建康流罪以下囚,蠲建康府、太平宣州逋賦及下戶今年身丁錢。
嶽飛乞併統淮西兵以復京畿、陝右,許之,命飛盡護王德等諸將軍。
既而秦檜等以合兵為疑,事遂寢。
戊寅,手詔撫勞將士。
進沈與求知樞密院事。
己卯,尊宣和皇後為皇太後。
庚辰,以王彥兵隸侍衞馬軍司。
呂頤浩為少保兼行宮留守。
孟庾罷。
甲申,以劉光世為少師、萬壽觀使,以其兵隸都督府,張浚因分為六軍,命呂祉節制。
乙酉,賜光世第于建康府。
丁亥,命虔、吉、南安軍諸縣各募土兵百人,責知縣訓練,防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