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14 志第4 禮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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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之可遵用者也。
魏齊王正始四年,立皇後甄氏,其儀不存。
晉武帝鹹甯二年,臨軒,遣太尉賈充策立後楊氏,納悼後也。
因大赦,賜王公以下各有差。
百僚上禮。
太康八年,有司奏:“昏禮納征,大昏用玄纁,束帛加珪,馬二驷;王侯玄纁,束帛加璧,乘馬;大夫用玄纁,束帛加羊。
古者以皮馬為庭實,天子加谷珪,諸侯加大璋。
可依《周禮》改璧用璋,其羊、雁、酒、米、玄纁如故。
諸侯昏禮加納采吉期迎各帛五匹,及納征馬四匹,皆令夫家自備,唯璋官為具之。
”尚書硃整議:“按魏氏故事,王娶妃、公主嫁之禮,天子諸侯以皮馬為庭實,天子加以谷珪,諸侯加以大璋。
漢高後制,聘後黃金二百斤,馬十二匹;夫人金五十斤,馬四匹。
魏聘後、王娶妃、公主嫁之禮,用絹百九十匹。
晉興,故事用絹三百匹。
”诏曰:“公主嫁由夫氏,不宜皆為備物,賜錢使足而已。
唯給璋,餘如故事。
” 成帝鹹康二年,臨軒,遣使兼太保領軍将軍諸葛恢、兼太尉護軍将軍孔愉六禮備物,拜皇後杜氏,即日入宮。
帝禦太極殿,群臣畢賀,非禮也。
王者昏禮,禮無其制。
《春秋》祭公逆王後于《紀》。
《谷梁》、《左氏》說與《公羊》又不同,而漢、魏遺事阙略者衆。
晉武、惠納後,江左又無複儀注,故成帝将納杜後,太常華恆始與博士參定其儀。
據杜預《左氏傳》說主婚,是供其婚禮之币而已。
又周靈王求婚于齊,齊侯問于晏桓子,桓子對曰:“夫婦所生若而人,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。
”此則天子之命,自得下達,臣下之答,徑自上通。
先儒以為丘明詳錄其事,蓋為王者婚娶之禮也。
故成帝臨軒遣使稱制拜後。
然其儀注,又不具存。
康帝建元元年,納後褚氏。
而儀注陛者不設旄頭。
殿中禦史奏:“今迎皇後,依昔成恭皇後入宮禦物,而儀注至尊衮冕升殿,旄頭不設,求量處。
又案昔迎恭皇後,唯作青龍旗,其餘皆即禦物。
今當臨軒遣使,而立五牛旂旗,旄頭畢罕并出。
即用舊制,今阙。
”诏曰:“所以正法服升太極者,以敬其始,故備其禮也。
今雲何更阙所重而撤法物邪?又恭後神主入廟,先帝诏後禮宜有降,不宜建五牛旗,而今猶複設之邪?既不設五牛旗,則旄頭畢罕之器易具也。
”又诏曰:“舊制既難準,且于今而備,亦非宜。
府庫之儲,唯當以供軍國之費耳。
法服儀飾粗令舉,其餘兼副雜器,停之。
”及至穆帝升平元年,将納皇後何氏,太常王彪之始更大引經傳及諸故事,以正其禮,深非公羊婚禮不稱主人之義。
又曰:“王者之于四海,無非臣妾。
雖複父兄之親,師友之賢,皆純臣也。
夫崇三綱之始,以定乾坤之儀,安有天父之尊,而稱臣下之命,以納伉俪;安有臣下之卑,而稱天父之名,以行大禮。
遠尋古禮,無王者此制;近求史籍,無王者此比。
于情不安,于義不通。
案鹹甯二年,納悼皇後時,弘訓太後母臨天下,而無命戚屬之臣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。
又考大晉已行之事,鹹甯故事,不稱父兄師友,則鹹康華恆所上合于舊也。
臣愚謂今納後儀制,宜一依鹹康故事。
”于是從之。
華恆所定六禮,雲宜依漢舊及大晉已行之制,此恆猶識前事,故王彪之多從鹹康,由此也。
惟以取熬之家,三日不一舉樂,而鹹康群臣賀為失禮;故但依鹹甯上禮,不複賀也。
其告廟六禮版文等儀,皆彪之所定也。
詳推有典制,其納采版文玺書曰:“皇帝咨前太尉參軍何琦,渾元資始,肇經人倫,爰及夫婦,以奉天地宗廟社稷,謀于公卿,鹹以為宜率由舊典。
今使使持節太常彪之、宗正綜以禮納采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訪婚陋族,備數采擇。
臣從祖弟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,未閑教訓,衣履若而人,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再拜承制诏。
”次問名版文曰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,兩儀配合,承天統物,正位于内,必俟令族,重章舊典。
今使使持節太常某、宗正某,以禮問名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使者某到,重宣中诏,問臣名族。
臣族女父母所生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桢之遺玄孫,先臣故豫州刺史關中侯恽之曾孫,先臣安豐太守關中侯睿之孫,先臣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。
外出自先臣故尚書左丞胄之外曾孫,先臣故侍中關内侯夷之外孫女,年十七。
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次納吉版文曰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,人謀龜從,佥曰貞吉,敬從典禮。
今使持節太常某、宗正某,以禮納吉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使者某重宣中诏,太蔔元吉。
臣陋族卑鄙,憂懼不堪。
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次納征版文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之女,有母儀之德,窈窕之姿,如山如河,宜奉宗廟,永承天祚。
以玄絺皮帛馬羊錢璧,以章典禮。
今使使持節司徒某、太常某,以禮納征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降婚卑陋,崇以上公,一寵一以典禮,備物典策。
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次請期版文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,謀于公卿,大筮元龜,罔有不臧,率遵典禮。
今使使持節太常某、宗正某,以禮請期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使某重宣中诏,吉日惟某可迎。
臣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次親迎版文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,歲吉月令,吉日惟某,率禮以迎。
今使使持節太保某、太尉某以迎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使者某重宣中诏。
令月吉辰,備禮以迎。
上公宗卿,兼至副介,近臣百兩,臣蝝蟻之族,猥承大禮,憂懼戰悸。
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其稽首承诏皆如初答。
孝武納王皇後,其禮亦如之。
其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請期、親迎,皆用白雁白羊各一頭,酒米各十二斛。
唯納征羊一頭,玄絺用帛三匹,绛二匹,絹二百匹,虎皮二枚,錢二百萬,玉璧一枚,馬六頭,酒米各十二斛,鄭玄所謂五雁六禮也。
其珪馬之制,備物之數,校太康所奏,又有不同,官有其注。
古者昏、冠皆有醮,鄭氏醮文三首具存。
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四月,皇太子納妃,六禮文與納後不異。
百官上禮。
其月壬戌,于太極殿西堂叙宴二宮隊主副、司徒征北鎮南三府佐、揚兗江三州綱、彭城江夏南谯始興武陵廬陵南豐七國侍郎以上,諸二千石在都邑者,并豫會。
又诏今小會可停一妓一樂,時有臨川曹太妃服。
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,有司奏:“按晉江左以來,太子昏,納征,禮用玉一,虎皮二,未詳何所準況。
或者虎取其威猛有彬炳,玉以象德而有溫潤。
栗珪璋既玉之美者,豹皮義兼炳蔚,熊罴亦昏禮吉征,以類取象,亦宜并用,未詳何以遺文。
晉氏江左,禮物多阙,後代因襲,未遑研考。
今法章徽儀,方将大備。
宜憲範經籍,稽諸舊典。
今皇太子昏,納征,禮合用珪璋豹皮熊罴皮與不?下禮官詳依經記更正。
若應用者,為各用一?為應用兩?”博士裴昭明議:“案《周禮》,納征,玄纁束帛俪皮。
鄭玄注雲:束帛,以儀注,以虎皮二。
太元中,公主納征,以虎豹皮各一具。
豈謂婚禮不辨王公之序,故取虎豹皮以尊革其事乎?虎豹雖文,而征禮所不用。
熊罴吉祥,而婚典所不及。
珪璋雖美,或為用各異。
今帝道弘明,徽則光闡,儲皇聘納,宜準經诰。
凡諸僻謬,并合詳裁。
雖禮代不同,文質或異,而鄭為儒宗,既有明說,守文淺見,蓋有惟疑。
兼太常丞孫诜議以為:‘聘币之典,損益惟義,曆代行一事,取制士婚。
若珪璋之用,實均璧品,采豹之彰,義齊虎文,熊罴表祥,繁衍攸寄。
今儲後崇聘,禮先訓遠,皮玉之美,宜盡晖備。
《禮》稱束帛俪皮,則珪璋數合同璧,熊罴文豹,各應用二。
’長兼國子博士虞龢議:‘案《儀》《禮》納征,直雲玄絺束帛雜皮而已。
《禮記郊特牲》雲虎豹皮與玉璧,非虛作也。
則虎豹之皮,居然用兩,珪璧宜仍舊各一也。
’參诜、龢二議不異,今加珪璋各一,豹熊罴皮各二,以龢議為允。
”诏可。
晉武帝太始十年,将聘拜三夫人九嫔。
有司奏:“禮,皇後聘以谷珪,無妾媵禮贽之制。
”诏曰:“拜授可依魏氏故事。
”于是臨軒使使持節兼太常拜夫人,兼禦史中丞拜九嫔。
漢、魏之禮,公主居第,尚公主者來第成婚。
司空王朗以為不可,其後乃革。
凡遣大使拜皇後、三公,及冠皇太子,及拜蕃王,帝皆臨軒。
其儀,太樂令宿設金石四廂之樂于殿前。
漏上二刻,侍中、侍臣、冗從仆射、中谒者、節騎郎、虎贲,旄頭遮列,五牛旗皆入。
虎贲中郎将、羽林監分陛端門内。
侍禦史、谒者各一人監端門。
廷尉監、平分陛東、西中華門。
漏上三刻,殿中侍禦史奏開殿之殿門、南止車門、宣一陽一城門。
軍校、侍中、散騎常侍、給事黃門侍郎、散騎侍郎升殿夾禦座。
尚書令以下應階者以次入。
治禮引大鴻胪入,陳九賓。
漏上四刻,侍中奏:“外辦。
”皇帝服衮冕之服,升太極殿,臨軒南面。
谒者前北面一拜,跪奏:“大鴻胪臣某稽首言,群臣就位。
謹具。
”侍中稱制曰:“可。
”谒者贊拜,在位皆再拜。
大鴻胪稱臣一拜,仰奏:“請行一事。
”侍中稱制曰;“可。
”鴻胪舉手曰:“可行一事。
”谒者引護當使者當拜者入就拜位。
四廂樂作。
将拜,樂止。
禮畢出。
官有其注。
舊時歲旦,常設葦茭桃梗,磔雞于宮及百寺門,以禳惡氣。
《漢儀》,則仲夏之月設之,有桃卯,無磔雞。
案明帝大修禳禮,故何晏禳祭議據雞牲供禳釁之事,磔雞宜起于魏也。
桃卯本漢所以輔,卯金又宜魏所除也,但未詳改仲夏在歲旦之所起耳。
宋皆省,而諸郡縣此禮往往猶存。
上代聘享之禮,雖頗見經傳,然首尾不全。
《叔孫通傳》載通所制漢元會儀,綱紀粗舉,施于今,又未周備也。
魏國初建,事多兼阙,故黃初三年,始奉璧朝賀。
何承天雲,魏元會儀無存者。
案何桢《許都賦》曰:“元正大飨,壇彼西南。
旗幕峨峨,檐宇弘深。
”王沈《正會賦》又曰:“華幄映于飛雲,硃幕張于前庭。
絙青帷于兩階,象紫極之峥嵘。
延百辟于和門,等尊卑而奉璋。
”此則大飨悉在城外,不在宮内也。
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:“故事,正月朔,賀。
殿下設兩百華燈,對于二階之間。
端門設庭燎火炬,端門外設五尺、三尺燈。
月照星明,雖夜猶晝矣。
”如此,則不在城外也。
何、王二賦,本不在洛京。
何雲《許都賦》,時在許昌也。
王賦又雲“朝四國于東巡”,亦賦許昌正會也。
晉武帝世,更定元會注,今有《鹹甯注》是也。
傅玄《元會賦》曰:“考夏後之遺訓,綜殷、周之典藝,采秦、漢之舊儀,定元正之嘉會。
”此則兼采衆代可知矣。
《鹹甯注》,先正一日,守宮宿設王公卿校便坐于端門外,大樂鼓吹又宿設四廂樂及牛馬帷皞于殿前。
夜漏未盡十刻,群臣集到,庭燎起火。
上賀谒報,又賀皇後。
還從雲龍東中華門入谒,詣東皞下便坐。
漏未盡七刻,群司乘車與百官及受贽郎下至計吏,皆入,詣陛部立。
其陛衛者,如臨軒儀。
漏未盡五刻,谒者仆射、大鴻胪各奏:“群臣就位定。
”漏盡,侍中奏:“外辦。
”皇帝出,鐘鼓作,百官皆拜伏。
太常導皇帝升禦座,鐘鼓止,百官起。
大鴻胪跪奏:“請朝賀。
”治禮郎贊:“皇帝延王登。
”大鴻胪跪贊:“蕃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,再拜賀。
”太常報:“王悉登。
”谒者引上殿,當禦座。
皇帝興,王再拜。
皇帝坐,複再拜,跪置璧禦座前,複再拜。
成禮訖,谒者引下殿,還故位。
治禮郎引公、特進、匈奴南單于子、金紫将軍當大鴻胪西,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千石、六百石當大行令西,皆北面伏。
大鴻胪跪贊:“太尉、中二千石等奉璧皮帛羔雁雉,再拜賀。
”太常贊:“皇帝延君登。
”禮引公至金紫将軍上殿,當禦座。
皇帝興,皆再拜。
皇帝坐,又再拜。
跪置璧皮帛禦座前,複再拜。
成禮訖,贊者引下殿,還故位。
王公置璧成禮時,大行令并贊,殿下中二千石以下同。
成禮訖,以贽授受贽郎,郎以璧帛付谒者,羔雁雉付太官。
太樂令跪請奏雅樂,以次作樂。
乘黃令乃出車,皇帝罷入,百官皆坐。
晝漏上水六刻,諸蠻夷胡客以次入,皆再拜訖,坐。
禦入三刻,又出。
鐘鼓作。
谒者仆射跪奏:“請群臣上。
”谒者引王公至二千石上殿,千石、六百石停本位。
谒者引王詣尊酌壽酒,跪授侍中。
侍中跪置禦座前。
王還自酌,置位前。
谒者跪奏:“蕃王臣某等奉觞再拜,上千萬歲壽。
”侍中曰:“觞已上。
”百官伏稱萬歲,四廂樂作,百官再拜。
已飲,又再拜。
谒者引諸王等還本位。
陛者傳就席,群臣皆跪諾。
侍中、中書令、尚書令各于殿上上壽酒,登歌樂升,太官令又行禦酒。
禦酒升階,太官令跪授侍郎,侍郎跪進禦座前。
乃行百官酒。
太樂令跪奏:“奏登歌。
”三。
終,乃降。
太官令跪請禦飯到陛,群臣皆起。
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;持飯跪授大司農;尚食持案并授侍郎,侍郎跪進禦座前。
群臣就席,太樂令跪奏:“食。
舉樂。
”太官行百官飯案遍。
食畢,太樂令跪奏:“請進儛。
”儛以次作。
鼓吹令又前跪奏:“請以次進衆伎。
”乃召諸郡計吏前,授敕戒于階下。
宴樂畢
魏齊王正始四年,立皇後甄氏,其儀不存。
晉武帝鹹甯二年,臨軒,遣太尉賈充策立後楊氏,納悼後也。
因大赦,賜王公以下各有差。
百僚上禮。
太康八年,有司奏:“昏禮納征,大昏用玄纁,束帛加珪,馬二驷;王侯玄纁,束帛加璧,乘馬;大夫用玄纁,束帛加羊。
古者以皮馬為庭實,天子加谷珪,諸侯加大璋。
可依《周禮》改璧用璋,其羊、雁、酒、米、玄纁如故。
諸侯昏禮加納采吉期迎各帛五匹,及納征馬四匹,皆令夫家自備,唯璋官為具之。
”尚書硃整議:“按魏氏故事,王娶妃、公主嫁之禮,天子諸侯以皮馬為庭實,天子加以谷珪,諸侯加以大璋。
漢高後制,聘後黃金二百斤,馬十二匹;夫人金五十斤,馬四匹。
魏聘後、王娶妃、公主嫁之禮,用絹百九十匹。
晉興,故事用絹三百匹。
”诏曰:“公主嫁由夫氏,不宜皆為備物,賜錢使足而已。
唯給璋,餘如故事。
” 成帝鹹康二年,臨軒,遣使兼太保領軍将軍諸葛恢、兼太尉護軍将軍孔愉六禮備物,拜皇後杜氏,即日入宮。
帝禦太極殿,群臣畢賀,非禮也。
王者昏禮,禮無其制。
《春秋》祭公逆王後于《紀》。
《谷梁》、《左氏》說與《公羊》又不同,而漢、魏遺事阙略者衆。
晉武、惠納後,江左又無複儀注,故成帝将納杜後,太常華恆始與博士參定其儀。
據杜預《左氏傳》說主婚,是供其婚禮之币而已。
又周靈王求婚于齊,齊侯問于晏桓子,桓子對曰:“夫婦所生若而人,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。
”此則天子之命,自得下達,臣下之答,徑自上通。
先儒以為丘明詳錄其事,蓋為王者婚娶之禮也。
故成帝臨軒遣使稱制拜後。
然其儀注,又不具存。
康帝建元元年,納後褚氏。
而儀注陛者不設旄頭。
殿中禦史奏:“今迎皇後,依昔成恭皇後入宮禦物,而儀注至尊衮冕升殿,旄頭不設,求量處。
又案昔迎恭皇後,唯作青龍旗,其餘皆即禦物。
今當臨軒遣使,而立五牛旂旗,旄頭畢罕并出。
即用舊制,今阙。
”诏曰:“所以正法服升太極者,以敬其始,故備其禮也。
今雲何更阙所重而撤法物邪?又恭後神主入廟,先帝诏後禮宜有降,不宜建五牛旗,而今猶複設之邪?既不設五牛旗,則旄頭畢罕之器易具也。
”又诏曰:“舊制既難準,且于今而備,亦非宜。
府庫之儲,唯當以供軍國之費耳。
法服儀飾粗令舉,其餘兼副雜器,停之。
”及至穆帝升平元年,将納皇後何氏,太常王彪之始更大引經傳及諸故事,以正其禮,深非公羊婚禮不稱主人之義。
又曰:“王者之于四海,無非臣妾。
雖複父兄之親,師友之賢,皆純臣也。
夫崇三綱之始,以定乾坤之儀,安有天父之尊,而稱臣下之命,以納伉俪;安有臣下之卑,而稱天父之名,以行大禮。
遠尋古禮,無王者此制;近求史籍,無王者此比。
于情不安,于義不通。
案鹹甯二年,納悼皇後時,弘訓太後母臨天下,而無命戚屬之臣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。
又考大晉已行之事,鹹甯故事,不稱父兄師友,則鹹康華恆所上合于舊也。
臣愚謂今納後儀制,宜一依鹹康故事。
”于是從之。
華恆所定六禮,雲宜依漢舊及大晉已行之制,此恆猶識前事,故王彪之多從鹹康,由此也。
惟以取熬之家,三日不一舉樂,而鹹康群臣賀為失禮;故但依鹹甯上禮,不複賀也。
其告廟六禮版文等儀,皆彪之所定也。
詳推有典制,其納采版文玺書曰:“皇帝咨前太尉參軍何琦,渾元資始,肇經人倫,爰及夫婦,以奉天地宗廟社稷,謀于公卿,鹹以為宜率由舊典。
今使使持節太常彪之、宗正綜以禮納采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訪婚陋族,備數采擇。
臣從祖弟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,未閑教訓,衣履若而人,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再拜承制诏。
”次問名版文曰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,兩儀配合,承天統物,正位于内,必俟令族,重章舊典。
今使使持節太常某、宗正某,以禮問名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使者某到,重宣中诏,問臣名族。
臣族女父母所生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桢之遺玄孫,先臣故豫州刺史關中侯恽之曾孫,先臣安豐太守關中侯睿之孫,先臣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。
外出自先臣故尚書左丞胄之外曾孫,先臣故侍中關内侯夷之外孫女,年十七。
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次納吉版文曰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,人謀龜從,佥曰貞吉,敬從典禮。
今使持節太常某、宗正某,以禮納吉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使者某重宣中诏,太蔔元吉。
臣陋族卑鄙,憂懼不堪。
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次納征版文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之女,有母儀之德,窈窕之姿,如山如河,宜奉宗廟,永承天祚。
以玄絺皮帛馬羊錢璧,以章典禮。
今使使持節司徒某、太常某,以禮納征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降婚卑陋,崇以上公,一寵一以典禮,備物典策。
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次請期版文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,謀于公卿,大筮元龜,罔有不臧,率遵典禮。
今使使持節太常某、宗正某,以禮請期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使某重宣中诏,吉日惟某可迎。
臣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次親迎版文:“皇帝曰,咨某官某姓,歲吉月令,吉日惟某,率禮以迎。
今使使持節太保某、太尉某以迎。
”主人曰:“皇帝嘉命,使者某重宣中诏。
令月吉辰,備禮以迎。
上公宗卿,兼至副介,近臣百兩,臣蝝蟻之族,猥承大禮,憂懼戰悸。
欽承舊章,肅奉典制。
”其稽首承诏皆如初答。
孝武納王皇後,其禮亦如之。
其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請期、親迎,皆用白雁白羊各一頭,酒米各十二斛。
唯納征羊一頭,玄絺用帛三匹,绛二匹,絹二百匹,虎皮二枚,錢二百萬,玉璧一枚,馬六頭,酒米各十二斛,鄭玄所謂五雁六禮也。
其珪馬之制,備物之數,校太康所奏,又有不同,官有其注。
古者昏、冠皆有醮,鄭氏醮文三首具存。
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四月,皇太子納妃,六禮文與納後不異。
百官上禮。
其月壬戌,于太極殿西堂叙宴二宮隊主副、司徒征北鎮南三府佐、揚兗江三州綱、彭城江夏南谯始興武陵廬陵南豐七國侍郎以上,諸二千石在都邑者,并豫會。
又诏今小會可停一妓一樂,時有臨川曹太妃服。
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,有司奏:“按晉江左以來,太子昏,納征,禮用玉一,虎皮二,未詳何所準況。
或者虎取其威猛有彬炳,玉以象德而有溫潤。
栗珪璋既玉之美者,豹皮義兼炳蔚,熊罴亦昏禮吉征,以類取象,亦宜并用,未詳何以遺文。
晉氏江左,禮物多阙,後代因襲,未遑研考。
今法章徽儀,方将大備。
宜憲範經籍,稽諸舊典。
今皇太子昏,納征,禮合用珪璋豹皮熊罴皮與不?下禮官詳依經記更正。
若應用者,為各用一?為應用兩?”博士裴昭明議:“案《周禮》,納征,玄纁束帛俪皮。
鄭玄注雲:束帛,以儀注,以虎皮二。
太元中,公主納征,以虎豹皮各一具。
豈謂婚禮不辨王公之序,故取虎豹皮以尊革其事乎?虎豹雖文,而征禮所不用。
熊罴吉祥,而婚典所不及。
珪璋雖美,或為用各異。
今帝道弘明,徽則光闡,儲皇聘納,宜準經诰。
凡諸僻謬,并合詳裁。
雖禮代不同,文質或異,而鄭為儒宗,既有明說,守文淺見,蓋有惟疑。
兼太常丞孫诜議以為:‘聘币之典,損益惟義,曆代行一事,取制士婚。
若珪璋之用,實均璧品,采豹之彰,義齊虎文,熊罴表祥,繁衍攸寄。
今儲後崇聘,禮先訓遠,皮玉之美,宜盡晖備。
《禮》稱束帛俪皮,則珪璋數合同璧,熊罴文豹,各應用二。
’長兼國子博士虞龢議:‘案《儀》《禮》納征,直雲玄絺束帛雜皮而已。
《禮記郊特牲》雲虎豹皮與玉璧,非虛作也。
則虎豹之皮,居然用兩,珪璧宜仍舊各一也。
’參诜、龢二議不異,今加珪璋各一,豹熊罴皮各二,以龢議為允。
”诏可。
晉武帝太始十年,将聘拜三夫人九嫔。
有司奏:“禮,皇後聘以谷珪,無妾媵禮贽之制。
”诏曰:“拜授可依魏氏故事。
”于是臨軒使使持節兼太常拜夫人,兼禦史中丞拜九嫔。
漢、魏之禮,公主居第,尚公主者來第成婚。
司空王朗以為不可,其後乃革。
凡遣大使拜皇後、三公,及冠皇太子,及拜蕃王,帝皆臨軒。
其儀,太樂令宿設金石四廂之樂于殿前。
漏上二刻,侍中、侍臣、冗從仆射、中谒者、節騎郎、虎贲,旄頭遮列,五牛旗皆入。
虎贲中郎将、羽林監分陛端門内。
侍禦史、谒者各一人監端門。
廷尉監、平分陛東、西中華門。
漏上三刻,殿中侍禦史奏開殿之殿門、南止車門、宣一陽一城門。
軍校、侍中、散騎常侍、給事黃門侍郎、散騎侍郎升殿夾禦座。
尚書令以下應階者以次入。
治禮引大鴻胪入,陳九賓。
漏上四刻,侍中奏:“外辦。
”皇帝服衮冕之服,升太極殿,臨軒南面。
谒者前北面一拜,跪奏:“大鴻胪臣某稽首言,群臣就位。
謹具。
”侍中稱制曰:“可。
”谒者贊拜,在位皆再拜。
大鴻胪稱臣一拜,仰奏:“請行一事。
”侍中稱制曰;“可。
”鴻胪舉手曰:“可行一事。
”谒者引護當使者當拜者入就拜位。
四廂樂作。
将拜,樂止。
禮畢出。
官有其注。
舊時歲旦,常設葦茭桃梗,磔雞于宮及百寺門,以禳惡氣。
《漢儀》,則仲夏之月設之,有桃卯,無磔雞。
案明帝大修禳禮,故何晏禳祭議據雞牲供禳釁之事,磔雞宜起于魏也。
桃卯本漢所以輔,卯金又宜魏所除也,但未詳改仲夏在歲旦之所起耳。
宋皆省,而諸郡縣此禮往往猶存。
上代聘享之禮,雖頗見經傳,然首尾不全。
《叔孫通傳》載通所制漢元會儀,綱紀粗舉,施于今,又未周備也。
魏國初建,事多兼阙,故黃初三年,始奉璧朝賀。
何承天雲,魏元會儀無存者。
案何桢《許都賦》曰:“元正大飨,壇彼西南。
旗幕峨峨,檐宇弘深。
”王沈《正會賦》又曰:“華幄映于飛雲,硃幕張于前庭。
絙青帷于兩階,象紫極之峥嵘。
延百辟于和門,等尊卑而奉璋。
”此則大飨悉在城外,不在宮内也。
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:“故事,正月朔,賀。
殿下設兩百華燈,對于二階之間。
端門設庭燎火炬,端門外設五尺、三尺燈。
月照星明,雖夜猶晝矣。
”如此,則不在城外也。
何、王二賦,本不在洛京。
何雲《許都賦》,時在許昌也。
王賦又雲“朝四國于東巡”,亦賦許昌正會也。
晉武帝世,更定元會注,今有《鹹甯注》是也。
傅玄《元會賦》曰:“考夏後之遺訓,綜殷、周之典藝,采秦、漢之舊儀,定元正之嘉會。
”此則兼采衆代可知矣。
《鹹甯注》,先正一日,守宮宿設王公卿校便坐于端門外,大樂鼓吹又宿設四廂樂及牛馬帷皞于殿前。
夜漏未盡十刻,群臣集到,庭燎起火。
上賀谒報,又賀皇後。
還從雲龍東中華門入谒,詣東皞下便坐。
漏未盡七刻,群司乘車與百官及受贽郎下至計吏,皆入,詣陛部立。
其陛衛者,如臨軒儀。
漏未盡五刻,谒者仆射、大鴻胪各奏:“群臣就位定。
”漏盡,侍中奏:“外辦。
”皇帝出,鐘鼓作,百官皆拜伏。
太常導皇帝升禦座,鐘鼓止,百官起。
大鴻胪跪奏:“請朝賀。
”治禮郎贊:“皇帝延王登。
”大鴻胪跪贊:“蕃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,再拜賀。
”太常報:“王悉登。
”谒者引上殿,當禦座。
皇帝興,王再拜。
皇帝坐,複再拜,跪置璧禦座前,複再拜。
成禮訖,谒者引下殿,還故位。
治禮郎引公、特進、匈奴南單于子、金紫将軍當大鴻胪西,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千石、六百石當大行令西,皆北面伏。
大鴻胪跪贊:“太尉、中二千石等奉璧皮帛羔雁雉,再拜賀。
”太常贊:“皇帝延君登。
”禮引公至金紫将軍上殿,當禦座。
皇帝興,皆再拜。
皇帝坐,又再拜。
跪置璧皮帛禦座前,複再拜。
成禮訖,贊者引下殿,還故位。
王公置璧成禮時,大行令并贊,殿下中二千石以下同。
成禮訖,以贽授受贽郎,郎以璧帛付谒者,羔雁雉付太官。
太樂令跪請奏雅樂,以次作樂。
乘黃令乃出車,皇帝罷入,百官皆坐。
晝漏上水六刻,諸蠻夷胡客以次入,皆再拜訖,坐。
禦入三刻,又出。
鐘鼓作。
谒者仆射跪奏:“請群臣上。
”谒者引王公至二千石上殿,千石、六百石停本位。
谒者引王詣尊酌壽酒,跪授侍中。
侍中跪置禦座前。
王還自酌,置位前。
谒者跪奏:“蕃王臣某等奉觞再拜,上千萬歲壽。
”侍中曰:“觞已上。
”百官伏稱萬歲,四廂樂作,百官再拜。
已飲,又再拜。
谒者引諸王等還本位。
陛者傳就席,群臣皆跪諾。
侍中、中書令、尚書令各于殿上上壽酒,登歌樂升,太官令又行禦酒。
禦酒升階,太官令跪授侍郎,侍郎跪進禦座前。
乃行百官酒。
太樂令跪奏:“奏登歌。
”三。
終,乃降。
太官令跪請禦飯到陛,群臣皆起。
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;持飯跪授大司農;尚食持案并授侍郎,侍郎跪進禦座前。
群臣就席,太樂令跪奏:“食。
舉樂。
”太官行百官飯案遍。
食畢,太樂令跪奏:“請進儛。
”儛以次作。
鼓吹令又前跪奏:“請以次進衆伎。
”乃召諸郡計吏前,授敕戒于階下。
宴樂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