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第四十七回 弄玉吹箫雙跨鳳 趙盾背秦立靈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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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,律應太簇。

    箫者,肅也,伏羲氏所作,義取肅清,律應仲呂。

    " 穆公曰:“試詳言之!” 蕭史對曰:“臣執藝在箫,請但言箫。

    昔伏羲氏,編竹為箫,其形參差,以象鳳翼;其聲和美,以象鳳鳴。

    大者謂之‘雅箫’,編二十三管,長尺有四寸;小者謂之‘頌箫’,編十六管,長尺有二寸,總謂之箫管。

    其無底者,謂之‘洞箫’。

    其後黃帝使伶倫伐竹于昆溪,制為笛,橫七孔,吹之亦象鳳鳴,其形甚簡。

    後人厭箫管之繁,專用一管而豎吹之。

    又以長者名箫,短者名管。

    今之箫,非古之箫矣。

    "穆公曰:“卿吹箫,何以能緻珍禽也?” 史又對曰:“箫制雖減,其聲不變,作者以象鳳鳴。

    鳳乃百鳥之王,故皆聞鳳聲而翔集也。

    昔舜作‘箫韶’之樂,鳳凰應聲而來儀,鳳且可緻,況他鳥乎?” 蕭史應對如流,音聲洪亮,穆公愈悅,謂史曰:“寡人有愛女弄玉,頗通音律,不欲歸之盲婿,願以室吾子。

    " 蕭史斂容再拜辭曰:“史本山僻野人,安敢當王侯之貴乎?” 穆公曰:“小女有誓願在前,欲擇善笙者為偶,今吾子之箫,能通天地,格萬物,更勝于笙多矣。

    況吾女複有夢征,今日正是八月十五中秋之日,此天緣也,卿不能辭!"蕭史乃拜謝。

    穆公命太史擇日婚配,太史奏今夕中秋上吉,月圓于上,人圓于下。

     乃使左右具湯沐,引蕭史潔體,賜新衣冠更換,送至鳳樓,與弄玉成親。

    夫妻和順,自不必說。

     次早,穆公拜蕭史為中大夫。

    蕭史雖列朝班,不與國政,日居鳳樓之中,不食火食,時或飲酒數杯耳。

    弄玉學其導氣之方,亦漸能絕粒,蕭史教弄玉吹箫,為《來鳳》之曲。

     約居半載,忽然一夜,夫婦于月下吹箫,遂有紫鳳集于台之左,赤龍盤于台之右。

    蕭史曰:“吾本上界仙人,上帝以人間史籍散亂,命吾整理,乃以周宣王十七年五月五日,降生于周之蕭氏,為蕭三郎。

    至宣王末年,史官失職,吾乃連綴本末,備典籍之遺漏。

    周人以吾有功于史,遂稱吾為蕭史,今曆一百十餘年矣。

    上帝命我為華山之主,與子有夙緣,故以箫聲作合,然不應久住人間。

    今龍鳳來迎,可以去矣!”弄玉欲辭其父,蕭史不可,曰:“既為神仙,當脫然無慮,豈容于眷屬生系戀耶?”于是蕭史乘赤龍,弄玉乘紫鳳,自鳳台翔雲而去。

    今人稱佳婿為“乘龍”,正謂此也。

     是夜,有人于太華山聞鳳鳴焉。

    次早,宮侍報知穆公。

    穆公惘然,徐歎曰:“神仙之事,果有之也。

    倘此時有龍鳳迎寡人,寡人視棄山河,如棄敝屣耳!”命人于太華蹤迹之,杳然無所見聞。

    遂立祠于明星岩,歲時以酒果祀之,至今稱為箫女祠,祠中時聞鳳鳴也。

    六朝鮑照有《蕭史曲》雲: 蕭史愛少年,嬴女童顔。

     火粒願排棄,霞霧好登攀。

     龍飛逸天路,鳳起出秦關。

     身去長不返,蕭聲時往還。

     又江總亦有詩雲: 弄玉秦家女,蕭史仙處童。

     來時兔月滿,去後鳳樓空。

     密笑開還斂,浮聲咽更通。

     相期紅粉色,飛向紫煙中。

     穆公自是厭言兵革,遂超然有世外之想。

    以國政專任孟明,日修清淨無為之業。

    未幾,公孫枝亦卒。

    孟明薦子車氏之三子奄息、仲行、鍼虎,并有賢德,國中稱為‘三良’,穆公皆拜為大夫,恩禮甚厚。

     又三年,為周襄王三十一年春二月望日,穆公坐于鳳台觀月,想念其女弄玉,不知何往,更無會期,蓦然睡去。

    夢見蕭史與弄玉控一鳳來迎,同遊廣寒之宮,清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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