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四·論

關燈
【樂毅論】 自知其可以王而王者,三王也。

    自知其不可以王而霸者,五霸也。

    或者之論曰:“圖王不成,其弊猶可以霸。

    ”嗚呼!使齊桓、晉文而行湯、武之事,将求亡之不暇,雖欲霸,可得乎? 夫王道者,不可以小用也。

    大用則王,小用則亡。

    昔者徐偃王、宋襄公嘗行仁義矣,然終以亡其身、喪其國者,何哉?其所施者,未足以充其所求也。

    故夫有可以得天下之道,而無取天下之心,乃可與言王矣。

    範蠡、留侯,雖非湯、武之佐,然亦可謂剛毅果敢,卓然不惑,而能有所必為者也。

    觀吳王困于姑蘇之上,而求哀請命于勾踐,勾踐欲赦之,彼範蠡者獨以為不可,援桴進兵,卒刎其頸。

    項籍之解而東,高帝亦欲罷兵歸國,留侯谏曰:“此天亡也,急擊勿失。

    ”此二人者,以為區區之仁義,不足以易吾之大計也。

     嗟夫!樂毅戰國之雄,未知大道,而竊嘗聞之,則足以亡其身而已矣。

    論者以為燕惠王不肖,用反間,以騎劫代将,卒走樂生。

    此其所以無成者,出于不幸,而非用兵之罪。

    然當時使昭王尚在,反間不得行,樂毅終亦必敗。

    何者?燕之并齊,非秦、楚、三晉之利。

    今以百萬之師,攻兩城之殘寇,而數歲不決,師老于外,此必有乘其虛者矣。

    諸侯乘之于内,齊擊之于外。

    當此時,雖太公、穰苴不能無敗。

    然樂毅以百倍之衆,數歲而不能下兩城者,非其智力不足,蓋欲以仁義服齊之民,故不忍急攻而至于此也。

    夫以齊人苦湣王之強暴,樂毅苟退而休兵,治其政令,寬其賦役,反其田裡,安其老幼,使齊人無複鬥志,則田單者獨誰與戰哉!奈何以百萬之師,相持而不決,此固所以使齊人得徐而為之謀也。

     當戰國時,兵強相吞者,豈獨在我?以燕、齊之衆壓其城,而急攻之,可滅此而後食,其誰曰不可?嗚呼!欲王則王,不王則審所處,無使兩失焉而為天下笑也。

     【商君論】 商鞅用于秦,變法定令,行之十年,秦民大悅,道不拾遺,山無盜賊,家給人足,民勇于公戰,怯于私鬥。

    秦人富強,天子緻胙于孝公,諸侯畢賀。

     蘇子曰:此皆戰國之遊士邪說詭論,而司馬遷暗于大道,取以為史。

    吾嘗以為遷有大罪二,其先黃、老,後《六經》,退處士,進奸雄,蓋其小小者耳。

    所謂大罪二,則論商鞅、桑弘羊之功也。

    自漢以來,學者恥言商鞅、桑弘羊,而世主獨甘心焉,皆陽諱其名而陰用其實,甚者則名實皆宗之,庶幾其成功,此則司馬遷之罪也。

     秦固天下之強國,而孝公亦有志之君也,修其政刑十年,不為聲色畋遊之所敗,雖微商鞅,有不富強乎?秦之所以富強者,孝公務本力穑之效,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。

    而秦之所以見疾于民,如豺狼毒藥,一夫作難而子孫無遺種,則鞅實使之。

    至于桑弘羊,鬥筲之才,穿窬之智,無足言者,而遷稱之,曰:“不加賦而上用足。

    ”善乎,司馬光之言也!曰:“天下安有此理?天地所生财貨百物,止有此數,不在民則在官,譬如雨澤,夏澇則秋旱。

    不加賦而上用足,不過設法陰奪民利,其害甚于加賦也。

    ”二子之名在天下者,如蛆蠅糞穢也,言之則污口舌,書之則污簡牍。

    二子之術用于世者,滅國殘民覆族亡軀者相踵也,而世主獨甘心焉,何哉?樂其言之便己也。

     夫堯、舜、禹,世主之父師也;谏臣弼士,世主之藥石也;恭敬慈儉、勤勞憂畏,世主之繩約也。

    今使世主日臨父師而親藥石、履繩約,非其所樂也。

    故為商鞅、桑弘羊之術者,必先鄙堯笑舜而陋禹也,曰:“所謂賢主,專以天下适己而已”,此世主之所以人人甘心而不悟也。

    
0.071580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