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·劄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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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邊馭将之方,罪己以收人心,改過以應天道,去小人以除民患,惜名器以待有功,如此之流,未易悉數。
可謂進苦口之藥石,針害身之膏肓。
使德宗盡用其言,則貞觀可得而複。
臣等每退自西閣,即私相告言,以陛下聖明,必善贽議論,但使聖賢之相契,即如臣主之同時。
昔馮唐論頗、牧之賢,則漢文為之太息。
魏相條晁、董之對,則孝宣以緻中興。
若陛下能自得師,莫若近取之贽。
夫六經三史、諸子百家,非無可觀,皆足為治。
但聖言幽遠,末學支離,譬如山海之崇深,難以一二而推擇。
如贽之論,開卷了然。
聚古今之精英,實治亂之龜鑒。
臣等欲取其奏議,稍加校正,繕寫進呈。
願陛下置之坐隅,如見贽面,反複熟讀,如與贽言。
必能發聖性之高明,成治功于歲月。
臣等不勝區區之意。
取進止。
【上圓丘合祭六議劄子】 元祐八年三月日,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左朝奉郎守禮部尚書蘇轼劄子奏。
臣伏見九月二十二日诏書節文,俟郊禮畢,集官詳議祠皇地祇事。
及郊祀之歲廟飨典禮聞奏者。
臣恭睹陛下近者至日親祀郊廟,神祇飨答,實蒙休應,然則圓丘合祭,允當天地之心,不宜複有改更。
臣竊惟議者欲變祖宗之舊,圓丘祀天而不祀地,不過以謂冬至祀天于南郊,陽時陽位也,夏至祀地于北郊,陰時陰位也,以類求神,則陽時陽位,不可以求陰也。
是大不然。
冬至南郊,既祀上帝,則天地百神莫不從也。
古者秋分夕月于西郊,亦可謂陰位矣,至于從祀上帝,則以冬至而祀月于南郊,議者不以為疑,今皇地祇亦從上帝而合祭于圓丘,獨以為不可,則過矣。
《書》曰:“肆類于上帝,禋于六宗,望于山川,遍于群神。
”舜之受禅也,自上帝六宗山川群神,莫不畢告,而獨不告地祇,豈有此理哉?武王克商,庚戌,柴望。
柴,祭上帝也。
望,祭山川也。
一日之間,自上帝而及山川,必無南北郊之别也。
而獨略地祇,豈有此理哉?臣以知古者祀上帝則并祀地祇矣。
何以明之?《詩》之序曰:“昊天有成命,郊祀天地也。
”此乃合祭天地,經之明文,而說者乃以比之豐年秋冬報也,曰:“秋冬各報,而皆歌《豐年》,則天地各祀,而皆歌《昊天有成命》也。
”是大不然。
《豐年》之詩曰:“豐年多黍多馀,亦有高廪,萬億及秭,為酒為醴,烝畀祖妣,以洽百禮,降福孔皆。
”歌于秋可也,歌于冬亦可也,《昊天有成命》之詩曰:“昊天有成命,二後受之,成王不敢康,夙夜基命宥密,于緝熙,單厥心,肆其靖之。
”終篇言天而不及地。
頌,所以告神明也,未有歌其所不祭,祭其所不歌也。
今祭地于北郊,歌天而不歌地,豈有此理也?臣以此知周之世,祀上帝則地祇在焉。
歌天而不歌地,所以尊上帝。
故其序曰:“郊祀天地也。
”《春秋》書:“不郊,猶三望。
”《左氏傳》曰:“望,郊之細也。
”說者曰:“三望,太山、河、海。
”或曰:“淮、海岱也。
”又或曰:“分野之星及山川也。
魯,諸侯也,故郊之細,及其分野山川而已。
”周有天下,則郊之細,獨不及五嶽四渎乎?嶽、渎猶得從祀,而地祇獨不得合祭乎?秦燔詩書,經籍散亡,學者各以意推類而已。
王、鄭、賈、服之流,未必皆得其真。
臣以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春秋》考之,則天地合祭久矣。
議者乃謂合祭天地,始于王莽,以為不足法。
臣竊謂禮當論其是非,不當以人廢。
光武皇帝,親誅莽者也,尚采用元始合祭故事。
謹按《後漢書·郊祀志》:“建武二年,初制郊兆于洛陽。
為圓壇八陛,中又為重壇,天地位其上,皆南向,西上。
”此則漢世合祭天地之明驗也。
又按《水經注》:“伊水東北至洛陽縣圓丘東,大魏郊天之所,準漢故事為圓壇八陛,中又為重壇,天地位其上。
”此則魏世合祭天地之明驗也。
唐睿宗将有事于南郊,賈曾議曰:“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喾,夏後氏禘黃帝而郊鲧,郊之與廟,皆有禘,禘于廟,則祖宗合食于太祖,禘于郊,則地祇群望皆合祭于圓丘。
以始祖配享,蓋有事祭,非常祀也。
《三輔故事》:“祭于圓丘,上帝後土位皆南面。
”則漢嘗合祭矣。
時褚無量、郭山恽等皆以曾言為然。
明皇天寶元年二月敕曰:“凡所祠享,必在躬親,朕不親祭,禮将有阙,其皇地祗宜如南郊合祭。
”是月二十日,合祭天地于南郊,自後有事于圓丘,皆合祭。
此則唐世合祭天地之明驗也。
今議者欲冬至祀天,夏至祀地,蓋以為用周禮也。
臣請言周禮與今禮之别。
古者一歲祀天者三,明堂飨帝者一,四時迎氣者五,祭地者二,飨宗廟者四,凡此十五者,皆天子親祭也。
而又朝日夕月四望山川社稷五祀及群小祀之類,亦皆親祭,此周禮也。
太祖皇帝受天眷命,肇造宋室,建隆初郊,先飨宗廟,并祀天地。
自真宗以來,三歲一郊,必先有事景靈,遍飨太廟,乃祀天地。
此國朝之禮也。
夫周之禮。
親祭如彼其多,而歲行之不以為難,今之禮,親祭如此其少,而三歲一行,不以為易,其故何也?古者天子出入,儀物不繁,兵衛甚簡,用财有節,而宗廟在大門之内,朝諸侯,出爵賞,必于太廟,不止時祭而已,天子所治,不過王畿千裡,唯以齊祭禮樂為政事,能守此,則天下服矣,是故歲歲行之,率以為常。
至于後世,海内為一,四方萬裡,皆聽命于上,機務之繁,億萬倍于古,日力有不能給。
自秦漢以來,天子儀物,日以滋多,有加無損,以至于今,非複如古之簡易也。
今所行皆非周禮。
三年一郊,非周禮也。
先郊二日而告原廟,一日而祭太廟,非周禮也。
效而肆赦,非周禮也。
優賞諸軍,非周禮也。
自後妃以下至文武官,皆得蔭補親屬,非周禮也。
自宰相宗室以下至百官,皆有賜赉,非周禮也。
此
可謂進苦口之藥石,針害身之膏肓。
使德宗盡用其言,則貞觀可得而複。
臣等每退自西閣,即私相告言,以陛下聖明,必善贽議論,但使聖賢之相契,即如臣主之同時。
昔馮唐論頗、牧之賢,則漢文為之太息。
魏相條晁、董之對,則孝宣以緻中興。
若陛下能自得師,莫若近取之贽。
夫六經三史、諸子百家,非無可觀,皆足為治。
但聖言幽遠,末學支離,譬如山海之崇深,難以一二而推擇。
如贽之論,開卷了然。
聚古今之精英,實治亂之龜鑒。
臣等欲取其奏議,稍加校正,繕寫進呈。
願陛下置之坐隅,如見贽面,反複熟讀,如與贽言。
必能發聖性之高明,成治功于歲月。
臣等不勝區區之意。
取進止。
【上圓丘合祭六議劄子】 元祐八年三月日,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左朝奉郎守禮部尚書蘇轼劄子奏。
臣伏見九月二十二日诏書節文,俟郊禮畢,集官詳議祠皇地祇事。
及郊祀之歲廟飨典禮聞奏者。
臣恭睹陛下近者至日親祀郊廟,神祇飨答,實蒙休應,然則圓丘合祭,允當天地之心,不宜複有改更。
臣竊惟議者欲變祖宗之舊,圓丘祀天而不祀地,不過以謂冬至祀天于南郊,陽時陽位也,夏至祀地于北郊,陰時陰位也,以類求神,則陽時陽位,不可以求陰也。
是大不然。
冬至南郊,既祀上帝,則天地百神莫不從也。
古者秋分夕月于西郊,亦可謂陰位矣,至于從祀上帝,則以冬至而祀月于南郊,議者不以為疑,今皇地祇亦從上帝而合祭于圓丘,獨以為不可,則過矣。
《書》曰:“肆類于上帝,禋于六宗,望于山川,遍于群神。
”舜之受禅也,自上帝六宗山川群神,莫不畢告,而獨不告地祇,豈有此理哉?武王克商,庚戌,柴望。
柴,祭上帝也。
望,祭山川也。
一日之間,自上帝而及山川,必無南北郊之别也。
而獨略地祇,豈有此理哉?臣以知古者祀上帝則并祀地祇矣。
何以明之?《詩》之序曰:“昊天有成命,郊祀天地也。
”此乃合祭天地,經之明文,而說者乃以比之豐年秋冬報也,曰:“秋冬各報,而皆歌《豐年》,則天地各祀,而皆歌《昊天有成命》也。
”是大不然。
《豐年》之詩曰:“豐年多黍多馀,亦有高廪,萬億及秭,為酒為醴,烝畀祖妣,以洽百禮,降福孔皆。
”歌于秋可也,歌于冬亦可也,《昊天有成命》之詩曰:“昊天有成命,二後受之,成王不敢康,夙夜基命宥密,于緝熙,單厥心,肆其靖之。
”終篇言天而不及地。
頌,所以告神明也,未有歌其所不祭,祭其所不歌也。
今祭地于北郊,歌天而不歌地,豈有此理也?臣以此知周之世,祀上帝則地祇在焉。
歌天而不歌地,所以尊上帝。
故其序曰:“郊祀天地也。
”《春秋》書:“不郊,猶三望。
”《左氏傳》曰:“望,郊之細也。
”說者曰:“三望,太山、河、海。
”或曰:“淮、海岱也。
”又或曰:“分野之星及山川也。
魯,諸侯也,故郊之細,及其分野山川而已。
”周有天下,則郊之細,獨不及五嶽四渎乎?嶽、渎猶得從祀,而地祇獨不得合祭乎?秦燔詩書,經籍散亡,學者各以意推類而已。
王、鄭、賈、服之流,未必皆得其真。
臣以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春秋》考之,則天地合祭久矣。
議者乃謂合祭天地,始于王莽,以為不足法。
臣竊謂禮當論其是非,不當以人廢。
光武皇帝,親誅莽者也,尚采用元始合祭故事。
謹按《後漢書·郊祀志》:“建武二年,初制郊兆于洛陽。
為圓壇八陛,中又為重壇,天地位其上,皆南向,西上。
”此則漢世合祭天地之明驗也。
又按《水經注》:“伊水東北至洛陽縣圓丘東,大魏郊天之所,準漢故事為圓壇八陛,中又為重壇,天地位其上。
”此則魏世合祭天地之明驗也。
唐睿宗将有事于南郊,賈曾議曰:“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喾,夏後氏禘黃帝而郊鲧,郊之與廟,皆有禘,禘于廟,則祖宗合食于太祖,禘于郊,則地祇群望皆合祭于圓丘。
以始祖配享,蓋有事祭,非常祀也。
《三輔故事》:“祭于圓丘,上帝後土位皆南面。
”則漢嘗合祭矣。
時褚無量、郭山恽等皆以曾言為然。
明皇天寶元年二月敕曰:“凡所祠享,必在躬親,朕不親祭,禮将有阙,其皇地祗宜如南郊合祭。
”是月二十日,合祭天地于南郊,自後有事于圓丘,皆合祭。
此則唐世合祭天地之明驗也。
今議者欲冬至祀天,夏至祀地,蓋以為用周禮也。
臣請言周禮與今禮之别。
古者一歲祀天者三,明堂飨帝者一,四時迎氣者五,祭地者二,飨宗廟者四,凡此十五者,皆天子親祭也。
而又朝日夕月四望山川社稷五祀及群小祀之類,亦皆親祭,此周禮也。
太祖皇帝受天眷命,肇造宋室,建隆初郊,先飨宗廟,并祀天地。
自真宗以來,三歲一郊,必先有事景靈,遍飨太廟,乃祀天地。
此國朝之禮也。
夫周之禮。
親祭如彼其多,而歲行之不以為難,今之禮,親祭如此其少,而三歲一行,不以為易,其故何也?古者天子出入,儀物不繁,兵衛甚簡,用财有節,而宗廟在大門之内,朝諸侯,出爵賞,必于太廟,不止時祭而已,天子所治,不過王畿千裡,唯以齊祭禮樂為政事,能守此,則天下服矣,是故歲歲行之,率以為常。
至于後世,海内為一,四方萬裡,皆聽命于上,機務之繁,億萬倍于古,日力有不能給。
自秦漢以來,天子儀物,日以滋多,有加無損,以至于今,非複如古之簡易也。
今所行皆非周禮。
三年一郊,非周禮也。
先郊二日而告原廟,一日而祭太廟,非周禮也。
效而肆赦,非周禮也。
優賞諸軍,非周禮也。
自後妃以下至文武官,皆得蔭補親屬,非周禮也。
自宰相宗室以下至百官,皆有賜赉,非周禮也。
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