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情侬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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珰、玉箫、金管也,值幾千金,又投之江。

    複令生抽出某革囊,盡古玉紫金之玩,世所罕有,其償蓋不赀雲,亦投之。

    最後,惎生抽一匣出,則夜明之珠盈把。

    舟中人一一大駭,喧聲驚集市人。

    女郎又欲投之江,李生不覺大悔,抱女郎恸哭止之。

    雖新安人亦來勸解。

    女郎推生于側,而啐罵新安人曰:“汝聞歌蕩情,遂代莺弄舌,不顧神天;剪绠落瓶,使妾将骨殷血碧。

    妾自恨弱質,不能抽刀向伧。

    乃複貪财,強求萦抱。

    何異狂犬方事趨風,更欲争骨。

    妾死有靈,當訴之神明,不日奪汝人面。

    隻妾藏形贻影,托諸姊妹蘊藏奇貨,将資李郎歸見父母也。

    今畜我不卒而故暴揚之者,欲人知李郎眶中無瞳耳。

    妾為李郎,澀眼幾枯,翕魂屢散;李郎事幸粗成,不念攜手而倏溺如簧,畏多行露,一朝捐棄,輕于殘汁。

    顧乃婪此殘膏,欲收覆水,妾更何顔而聽其挽鼻!今生已矣!東海沙明,西華黍壘,此恨糾纏,甯有盡耶!” 于是舟中崖上,觀者無不流涕,罵李生為負心人,而女郎已持明珠赴江水不起矣。

     當是時,目擊之者,皆欲争毆新安人及李生。

    李生暨新安人各鼓枻分道逃去,不知所之。

    噫!若女郎,亦何愧子政所稱烈女哉!雖深閨之秀,其貞奚以加焉! 宋幼清曰:餘于庚子秋聞其事于友人。

    歲暮多暇,援筆叙事。

    至“妝畢而天已就曙矣”,時夜将分,困憊就寝,夢披發而其音婦者謂餘曰:“妾羞令人間知有此事。

    近幸冥司見憐,令妾稍司風波,間豫人間禍福。

    若郎君為妾傳奇,妾将使君病作。

    ” 明日,果然。

    幾十日而間。

    因棄置筐中。

    丁未,攜家南歸,舟中檢笥稿,見此事尚存,不忍湮沒,急捉筆足之,惟恐其複祟,使我更捧腹也。

    既書之紙尾,以紀其異;複寄語女郎:“傳已成矣,它日過瓜州,幸勿作惡風浪相虐。

    倘不見諒,渡江後必當複作。

    甯肯折筆同盲人乎?” 時丁未秋七月二日,去庚子蓋八年矣。

    舟行衛河道中,距滄州約百餘裡。

    不數日,而女奴露桃忽堕河死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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