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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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女一
古者女子之居室也,必有傅姆師保為陳詩書圖史以訓之。
凡左右佩服之儀,內外授受之別,與所以事父母舅姑之道,蓋無所不備也。
而又有天子之後妃,諸侯之夫人,躬行於上,以率化之。
則其居安而有淑順之稱,臨變而有貞特之操者,夫豈偶然哉。
後世此道既廢,女生而處閨闥之中,溺情愛之私,耳不聆箴史之言,目不睹防範之具,由是動踰禮則,而往往自放於邪僻矣。
苟於是時而有能以懿節自著者焉,非其生質之美,則亦豈易緻哉。
史氏之書,所以必錄而弗敢略也。
元受命百餘年,女婦之能以行聞於朝者多矣,不能盡書,采其尤卓異者,具載于篇。
其間有不忍夫死,感慨自殺以從之者,雖或失於過中,然較於苟生受辱與更適而不知愧者,有間矣。
故特著之,以示勸厲之義雲。
崔氏,周朮忽妻也。
丁亥歲,從朮忽官平陽。
金將來攻城,克之,下令官屬妻子敢匿者死。
時朮忽以使事在上黨,崔氏急即抱幼子禎以詭計自言於將,將信之,使軍吏書其臂出之。
崔氏曰:「婦人臂使人執而書,非禮也。
」以金賂吏,使書之紙。
吏曰:「吾知汝誠賢婦,然令不敢違。
」命崔自揎袖,吏懸筆而書焉。
既出,有言其詐者,將怒,命追之。
崔與禎伏土窖三日,得免,既與朮忽會。
未幾,朮忽以病亡,崔年二十九,即大慟柩前,誓不更嫁,斥去麗飾,服皂布弊衣,放散婢僕,躬自紡績,悉以資產遺親舊。
有權貴使人諷求娶,輒自爬毀其面不欲生。
四十年未嘗妄言笑,預吉會。
治家教子有法,人比古烈婦雲。
周氏,平灤石城人。
年十六適李伯通,生一子,名易。
金末,伯通監豐潤縣,國兵攻之,城破,不知所終。
周氏與易被虜,謂偕行者曰:「人苟愛其生,萬一受辱,不如死也。
」即自投于塹。
主者怒,拔佩刀三刃其體而去,得不死。
遂攜易而逃,間關至汴,績紝以自給,教易讀書有成。
楊氏,東平須城人。
夫郭三,從軍襄陽,楊氏留事舅姑,以孝聞。
至元六年,夫死戍所,母欲奪嫁之,楊氏號痛自誓,乃已。
久之,夫骨還,舅曰:「新婦年少,終必他適,可令吾子鰥處地下耶!」將求裡人亡女骨合瘞之。
楊氏聞,益悲,不食五日,自經死,遂與夫共葬焉。
胡烈婦,渤海劉平妻也。
至元七年,平當戍棗陽,車載其家以行。
夜宿沙河傍,有虎至,銜平去。
胡覺起追及之,持虎足,顧呼車中兒,取刀殺虎,虎死,扶平還至季陽城求醫,以傷卒。
縣官言狀,命恤其母子,仍旌異之。
至大間,建德王氏女,父出耘舍傍,遇豹,為所噬,曳之升山。
父大呼,女識父聲,驚趨救,以父所棄鋤擊豹腦,殺之,父乃得生。
闞文興妻王氏,名醜醜,建康人也。
文興從軍漳州,為其萬戶府知事,王氏與俱行。
至元十七年,陳吊眼作亂,攻漳州,文興率兵與戰,死之。
王氏被掠,義不受辱,乃紿賊曰:「俟吾葬夫,即汝從也。
」賊許之,遂脫,得負屍還,積薪焚之。
火既熾,即自投火中死。
至順三年,事聞,贈文興侯爵,諡曰英烈;王氏曰貞烈夫人。
有司為立廟祀之,號「雙節」雲。
郎氏,湖州安吉人,宋進士朱甲妻也。
朱嘗仕浙東,以郎氏從。
至元間,朱歿,郎氏護喪還至玉山裡,留居避盜。
勢家柳氏欲強聘之,郎誓不從,夜棄裝奉柩遁。
柳邀之中道,復死拒
凡左右佩服之儀,內外授受之別,與所以事父母舅姑之道,蓋無所不備也。
而又有天子之後妃,諸侯之夫人,躬行於上,以率化之。
則其居安而有淑順之稱,臨變而有貞特之操者,夫豈偶然哉。
後世此道既廢,女生而處閨闥之中,溺情愛之私,耳不聆箴史之言,目不睹防範之具,由是動踰禮則,而往往自放於邪僻矣。
苟於是時而有能以懿節自著者焉,非其生質之美,則亦豈易緻哉。
史氏之書,所以必錄而弗敢略也。
元受命百餘年,女婦之能以行聞於朝者多矣,不能盡書,采其尤卓異者,具載于篇。
其間有不忍夫死,感慨自殺以從之者,雖或失於過中,然較於苟生受辱與更適而不知愧者,有間矣。
故特著之,以示勸厲之義雲。
崔氏,周朮忽妻也。
丁亥歲,從朮忽官平陽。
金將來攻城,克之,下令官屬妻子敢匿者死。
時朮忽以使事在上黨,崔氏急即抱幼子禎以詭計自言於將,將信之,使軍吏書其臂出之。
崔氏曰:「婦人臂使人執而書,非禮也。
」以金賂吏,使書之紙。
吏曰:「吾知汝誠賢婦,然令不敢違。
」命崔自揎袖,吏懸筆而書焉。
既出,有言其詐者,將怒,命追之。
崔與禎伏土窖三日,得免,既與朮忽會。
未幾,朮忽以病亡,崔年二十九,即大慟柩前,誓不更嫁,斥去麗飾,服皂布弊衣,放散婢僕,躬自紡績,悉以資產遺親舊。
有權貴使人諷求娶,輒自爬毀其面不欲生。
四十年未嘗妄言笑,預吉會。
治家教子有法,人比古烈婦雲。
周氏,平灤石城人。
年十六適李伯通,生一子,名易。
金末,伯通監豐潤縣,國兵攻之,城破,不知所終。
周氏與易被虜,謂偕行者曰:「人苟愛其生,萬一受辱,不如死也。
」即自投于塹。
主者怒,拔佩刀三刃其體而去,得不死。
遂攜易而逃,間關至汴,績紝以自給,教易讀書有成。
楊氏,東平須城人。
夫郭三,從軍襄陽,楊氏留事舅姑,以孝聞。
至元六年,夫死戍所,母欲奪嫁之,楊氏號痛自誓,乃已。
久之,夫骨還,舅曰:「新婦年少,終必他適,可令吾子鰥處地下耶!」將求裡人亡女骨合瘞之。
楊氏聞,益悲,不食五日,自經死,遂與夫共葬焉。
胡烈婦,渤海劉平妻也。
至元七年,平當戍棗陽,車載其家以行。
夜宿沙河傍,有虎至,銜平去。
胡覺起追及之,持虎足,顧呼車中兒,取刀殺虎,虎死,扶平還至季陽城求醫,以傷卒。
縣官言狀,命恤其母子,仍旌異之。
至大間,建德王氏女,父出耘舍傍,遇豹,為所噬,曳之升山。
父大呼,女識父聲,驚趨救,以父所棄鋤擊豹腦,殺之,父乃得生。
闞文興妻王氏,名醜醜,建康人也。
文興從軍漳州,為其萬戶府知事,王氏與俱行。
至元十七年,陳吊眼作亂,攻漳州,文興率兵與戰,死之。
王氏被掠,義不受辱,乃紿賊曰:「俟吾葬夫,即汝從也。
」賊許之,遂脫,得負屍還,積薪焚之。
火既熾,即自投火中死。
至順三年,事聞,贈文興侯爵,諡曰英烈;王氏曰貞烈夫人。
有司為立廟祀之,號「雙節」雲。
郎氏,湖州安吉人,宋進士朱甲妻也。
朱嘗仕浙東,以郎氏從。
至元間,朱歿,郎氏護喪還至玉山裡,留居避盜。
勢家柳氏欲強聘之,郎誓不從,夜棄裝奉柩遁。
柳邀之中道,復死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