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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慰司都元帥府於察罕腦兒之地。
丙戌,車駕至大都。
保八遙授平章政事。
辛卯,太陰犯天廩。
壬辰,皇太子言:「司徒劉夔乘驛省親江南,大擾平民,二年不歸。
」詔罷之。
庚子,以潭州隸中宮。
上都民饑,敕遣刑部尚書撒都丁發粟萬石,下其價賑糶之。
壬寅,敕諸司官濫設者,毋給月俸。
詔諭三寶奴等:「去歲中書省奏,諸司官員遵大德十年定制,濫者汰之。
今聞員冗如故,有不以聞而徑之任者。
有旨不奏而擅令之任及之任者,並逮捕之,朕不輕釋。
」 冬十月甲辰朔,太白經天。
丙午,太白犯左執法。
三寶奴及司徒田忠良等言:「曩奉旨舉行南郊配位從祀,北郊方丘、朝日夕月典禮。
臣等議,欲祀北郊,必先南郊。
今歲冬至,祀圜丘,尊太祖皇帝配享,來歲夏至,祀方丘,尊世祖皇帝配享,春秋朝日夕月,實合祀典。
」有旨:「所用儀物,其令有司速備之。
」又言:「太廟祠祭,故用瓦尊,乞代以銀。
」從之。
戊申,帝率皇太子、諸王、群臣朝興聖宮,上皇太後尊號冊寶曰儀天興聖慈仁昭懿壽元皇太後。
庚戌,恭謝太廟。
癸醜,熒惑犯亢。
甲寅,敕諭中外:「民戶託名諸王、妃主、貴近臣僚,規避差徭,已嘗禁止。
自今違者,俾充軍驛及築城中都。
郡縣官不覺察者,罷職。
」封僧亦憐真乞烈思為文國公,賜金印。
禦史臺臣言:「江浙省平章烏馬兒遣人從使臣昵匝馬丁枉道馳驛,取贓吏紹興獄中釋之。
」敕臺臣遣官往鞫,毋徇私情。
山東、徐、邳等處水、旱,以禦史臺沒入贓鈔四千餘錠賑之。
丁巳,尚書省臣言:「宣徽院廩給日增,儲偫雖廣,亦不能給,宜加分減。
」帝曰:「比見後宮飲膳,與朕無異,有是理耶!其令伯荅沙與宣徽院官覈實分減之。
」庚申,敕:「尚書省事繁重,諸司有才識明達者,並從尚書省選任,樞密院、禦史臺及諸有司毋輒奏用,違者論罪。
其或私意請托,罷之不敘。
」辛酉,以皇太後受尊號,赦天下。
大都、上都、中都比之他郡,供給煩擾,與免至大三年秋稅。
其餘去處,今歲被災人戶,曾經體覆,依上蠲免。
內外不急之役,截日停罷。
至大二年已前民間負欠差稅、課程,並行蠲免。
闊闊出餘黨未發覺者,並原其罪。
隨處官民田土各有所屬,諸人勿得陳獻。
三寶奴言省部官不肯勤恪署事,敕:「自今晨集暮退,苟或怠弛,不必以聞,便宜罪之。
其到任或一再月辭以病者,杖罷不敘。
」又言:「故丞相和禮霍孫時,參議府左右司斷事官、六部官日具一膳,不然則抱饑而還,稽誤公事,今則無以為資,乞各賜鈔二百錠,規運取其息錢以為食。
」制可。
丁卯,封諸王木八剌子買住韓為兗王。
壬申,晉王也孫鐵木兒言:「世祖以張鐵木兒所獻地土、金銀、銅冶賜臣,後以成宗拘收諸王所占地土民戶,例輸縣官,乞回賜。
」從之,仍賜鈔三千錠賑其部貧民。
江浙省臣言:「曩者朱清、張瑄海漕米歲四五十萬至百十萬。
時船多糧少,顧直均平。
比歲賦斂橫出,漕戶困乏,逃亡者有之。
今歲運三百萬,漕舟不足,遣人於浙東、福建等處和顧,百姓騷動。
本省左丞沙不丁,言其弟合八失及馬合謀但的、澉浦楊家等皆有舟,且深知漕事,乞以為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官,各以己力輸運官糧,萬戶、千戶並如軍官例承襲,寬恤漕戶,增給顧直,庶有成效。
」尚書省以聞,請以馬合謀但的為遙授右丞、海外諸蕃宣慰使、都元帥、領海道運糧都漕運萬戶府事,設千戶所十,每所設達魯花赤一、千戶三、副千戶二、百戶四。
制可。
雲南省丞相鐵木疊兒擅離職赴都,有旨詰問,以皇太後旨貸免,令復職。
以丞相鐵古疊兒為陝西行禦史臺禦史大夫,詔諭陝西、四川、雲南、甘肅。
詔諭大司農司勸課農桑。
十一月甲戌朔,太白犯亢。
戊寅,濟寧、東平等路饑,免曾經賑恤諸戶今歲差稅,其未經賑恤者,量減其半。
詔諭釐日移文尚書省,凡憲臺除官事,後勿與。
庚辰,河南水,死者給槥,漂廬舍者給鈔,驗口賑糧兩月。
免今年租賦,停逋責。
辛巳,尚書省臣言:「今歲已印至大鈔本一百萬錠,乞增二十萬錠,及銅錢兼行,以備侍衛及鷹坊急有所須。
」又言:「上都、中都銀冶提舉司達魯花赤別都魯思,去歲輸銀四千二百五十兩,今秋復輸三千五百兩,且言復得新礦,銀當增辦,乞加授嘉議大夫。
」並從之。
加脫虎脫為太師、錄軍國重事,封義國公。
壬午,改大崇恩福元寺規運緫管府為隆禧院,秩從二品。
丁亥,太陰犯畢。
戊子,改皇太子妃怯憐口都緫管府為典內司。
以益都、寧海等處連歲饑,罷鷹坊縱獵,其餘獵地,並令禁約,以俟秋成。
尚書省臣言:「雲南省臨安、大理等處宣慰司、麗江宣撫司及普定路所隸部曲,連結蠻寇,殺掠良民,諭之不服,且方調兵討八百媳婦,軍力消耗。
今擬蒙古軍人給馬一,漢軍十人給馬二,計直與之,乞賜鈔三萬錠。
」又言:「四川行省紹慶路所隸容米洞田墨,連結諸蠻,攻劫麻寮等寨,方調兵討捕,遣千戶塔朮往諭田墨施什用等來降。
宜立黃沙寨,以田墨施什用為千戶,塔朮為河東陝西等處萬戶府千戶所達魯花赤,廖起龍為來寧州判官,田思遠為懷德府判官,賞賚遣還。
」皆從之。
以朱清子虎、張瑄子文龍往治海漕,以所籍宅一區、田百頃給之。
尚書省臣言:「昔世祖命皇子脫歡為鎮南王居揚州。
今其子老章,出入導衛,僭竊上儀。
敕遣官詰問,仍以所僭儀物來上。
」從之。
敕城中都,以牛車運土,令各部衛士助之,限以來歲四月十五日畢集,失期者罪其部長,自願以車牛輸運者別賞之。
江浙省左丞相荅失蠻、江西省左丞相別不花來朝。
賜世祖宮人伯牙倫金七百五十兩、銀二千五百兩、鈔六百錠。
丙申,有事於南郊,尊太祖皇帝配享昊天上帝。
己亥,尚書省以武衛親軍都指揮使鄭阿兒思蘭與兄鄭榮祖、段叔仁等圖為不軌,置獄鞫之,皆誣服,詔叔仁等十七人並正典刑,籍沒其家。
十二月甲辰朔,以建大崇恩福元寺,乞失剌遙授左丞,曲列、劉良遙授參知政事,並領行工部事。
立崇輝署,隸中政院。
戊申,冀寧路地震。
己未,諭中外應避役占籍諸王者,俾充軍驛。
鎮南王老章僭擬儀衛,究問有驗,召老章赴闕。
四年春正月癸酉朔,帝不豫,免朝賀,大赦天下。
庚辰,帝崩于玉德殿,在位五年,壽三十一。
壬午,靈駕發引,葬起輦谷,從諸帝陵。
夏五月乙未,文武百官也先鐵木兒等上尊諡曰仁惠宣孝皇帝,廟號武宗。
國語曰曲律皇帝。
是日,請諡南郊。
閏七月丙午,祔于太廟。
武宗當富有之大業,慨然欲創治改法而有為,故其封爵太盛,而遙授之官衆,錫賚太隆,而泛賞之恩溥,至元、大德之政,於是稍有變更雲。
丙戌,車駕至大都。
保八遙授平章政事。
辛卯,太陰犯天廩。
壬辰,皇太子言:「司徒劉夔乘驛省親江南,大擾平民,二年不歸。
」詔罷之。
庚子,以潭州隸中宮。
上都民饑,敕遣刑部尚書撒都丁發粟萬石,下其價賑糶之。
壬寅,敕諸司官濫設者,毋給月俸。
詔諭三寶奴等:「去歲中書省奏,諸司官員遵大德十年定制,濫者汰之。
今聞員冗如故,有不以聞而徑之任者。
有旨不奏而擅令之任及之任者,並逮捕之,朕不輕釋。
」 冬十月甲辰朔,太白經天。
丙午,太白犯左執法。
三寶奴及司徒田忠良等言:「曩奉旨舉行南郊配位從祀,北郊方丘、朝日夕月典禮。
臣等議,欲祀北郊,必先南郊。
今歲冬至,祀圜丘,尊太祖皇帝配享,來歲夏至,祀方丘,尊世祖皇帝配享,春秋朝日夕月,實合祀典。
」有旨:「所用儀物,其令有司速備之。
」又言:「太廟祠祭,故用瓦尊,乞代以銀。
」從之。
戊申,帝率皇太子、諸王、群臣朝興聖宮,上皇太後尊號冊寶曰儀天興聖慈仁昭懿壽元皇太後。
庚戌,恭謝太廟。
癸醜,熒惑犯亢。
甲寅,敕諭中外:「民戶託名諸王、妃主、貴近臣僚,規避差徭,已嘗禁止。
自今違者,俾充軍驛及築城中都。
郡縣官不覺察者,罷職。
」封僧亦憐真乞烈思為文國公,賜金印。
禦史臺臣言:「江浙省平章烏馬兒遣人從使臣昵匝馬丁枉道馳驛,取贓吏紹興獄中釋之。
」敕臺臣遣官往鞫,毋徇私情。
山東、徐、邳等處水、旱,以禦史臺沒入贓鈔四千餘錠賑之。
丁巳,尚書省臣言:「宣徽院廩給日增,儲偫雖廣,亦不能給,宜加分減。
」帝曰:「比見後宮飲膳,與朕無異,有是理耶!其令伯荅沙與宣徽院官覈實分減之。
」庚申,敕:「尚書省事繁重,諸司有才識明達者,並從尚書省選任,樞密院、禦史臺及諸有司毋輒奏用,違者論罪。
其或私意請托,罷之不敘。
」辛酉,以皇太後受尊號,赦天下。
大都、上都、中都比之他郡,供給煩擾,與免至大三年秋稅。
其餘去處,今歲被災人戶,曾經體覆,依上蠲免。
內外不急之役,截日停罷。
至大二年已前民間負欠差稅、課程,並行蠲免。
闊闊出餘黨未發覺者,並原其罪。
隨處官民田土各有所屬,諸人勿得陳獻。
三寶奴言省部官不肯勤恪署事,敕:「自今晨集暮退,苟或怠弛,不必以聞,便宜罪之。
其到任或一再月辭以病者,杖罷不敘。
」又言:「故丞相和禮霍孫時,參議府左右司斷事官、六部官日具一膳,不然則抱饑而還,稽誤公事,今則無以為資,乞各賜鈔二百錠,規運取其息錢以為食。
」制可。
丁卯,封諸王木八剌子買住韓為兗王。
壬申,晉王也孫鐵木兒言:「世祖以張鐵木兒所獻地土、金銀、銅冶賜臣,後以成宗拘收諸王所占地土民戶,例輸縣官,乞回賜。
」從之,仍賜鈔三千錠賑其部貧民。
江浙省臣言:「曩者朱清、張瑄海漕米歲四五十萬至百十萬。
時船多糧少,顧直均平。
比歲賦斂橫出,漕戶困乏,逃亡者有之。
今歲運三百萬,漕舟不足,遣人於浙東、福建等處和顧,百姓騷動。
本省左丞沙不丁,言其弟合八失及馬合謀但的、澉浦楊家等皆有舟,且深知漕事,乞以為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官,各以己力輸運官糧,萬戶、千戶並如軍官例承襲,寬恤漕戶,增給顧直,庶有成效。
」尚書省以聞,請以馬合謀但的為遙授右丞、海外諸蕃宣慰使、都元帥、領海道運糧都漕運萬戶府事,設千戶所十,每所設達魯花赤一、千戶三、副千戶二、百戶四。
制可。
雲南省丞相鐵木疊兒擅離職赴都,有旨詰問,以皇太後旨貸免,令復職。
以丞相鐵古疊兒為陝西行禦史臺禦史大夫,詔諭陝西、四川、雲南、甘肅。
詔諭大司農司勸課農桑。
十一月甲戌朔,太白犯亢。
戊寅,濟寧、東平等路饑,免曾經賑恤諸戶今歲差稅,其未經賑恤者,量減其半。
詔諭釐日移文尚書省,凡憲臺除官事,後勿與。
庚辰,河南水,死者給槥,漂廬舍者給鈔,驗口賑糧兩月。
免今年租賦,停逋責。
辛巳,尚書省臣言:「今歲已印至大鈔本一百萬錠,乞增二十萬錠,及銅錢兼行,以備侍衛及鷹坊急有所須。
」又言:「上都、中都銀冶提舉司達魯花赤別都魯思,去歲輸銀四千二百五十兩,今秋復輸三千五百兩,且言復得新礦,銀當增辦,乞加授嘉議大夫。
」並從之。
加脫虎脫為太師、錄軍國重事,封義國公。
壬午,改大崇恩福元寺規運緫管府為隆禧院,秩從二品。
丁亥,太陰犯畢。
戊子,改皇太子妃怯憐口都緫管府為典內司。
以益都、寧海等處連歲饑,罷鷹坊縱獵,其餘獵地,並令禁約,以俟秋成。
尚書省臣言:「雲南省臨安、大理等處宣慰司、麗江宣撫司及普定路所隸部曲,連結蠻寇,殺掠良民,諭之不服,且方調兵討八百媳婦,軍力消耗。
今擬蒙古軍人給馬一,漢軍十人給馬二,計直與之,乞賜鈔三萬錠。
」又言:「四川行省紹慶路所隸容米洞田墨,連結諸蠻,攻劫麻寮等寨,方調兵討捕,遣千戶塔朮往諭田墨施什用等來降。
宜立黃沙寨,以田墨施什用為千戶,塔朮為河東陝西等處萬戶府千戶所達魯花赤,廖起龍為來寧州判官,田思遠為懷德府判官,賞賚遣還。
」皆從之。
以朱清子虎、張瑄子文龍往治海漕,以所籍宅一區、田百頃給之。
尚書省臣言:「昔世祖命皇子脫歡為鎮南王居揚州。
今其子老章,出入導衛,僭竊上儀。
敕遣官詰問,仍以所僭儀物來上。
」從之。
敕城中都,以牛車運土,令各部衛士助之,限以來歲四月十五日畢集,失期者罪其部長,自願以車牛輸運者別賞之。
江浙省左丞相荅失蠻、江西省左丞相別不花來朝。
賜世祖宮人伯牙倫金七百五十兩、銀二千五百兩、鈔六百錠。
丙申,有事於南郊,尊太祖皇帝配享昊天上帝。
己亥,尚書省以武衛親軍都指揮使鄭阿兒思蘭與兄鄭榮祖、段叔仁等圖為不軌,置獄鞫之,皆誣服,詔叔仁等十七人並正典刑,籍沒其家。
十二月甲辰朔,以建大崇恩福元寺,乞失剌遙授左丞,曲列、劉良遙授參知政事,並領行工部事。
立崇輝署,隸中政院。
戊申,冀寧路地震。
己未,諭中外應避役占籍諸王者,俾充軍驛。
鎮南王老章僭擬儀衛,究問有驗,召老章赴闕。
四年春正月癸酉朔,帝不豫,免朝賀,大赦天下。
庚辰,帝崩于玉德殿,在位五年,壽三十一。
壬午,靈駕發引,葬起輦谷,從諸帝陵。
夏五月乙未,文武百官也先鐵木兒等上尊諡曰仁惠宣孝皇帝,廟號武宗。
國語曰曲律皇帝。
是日,請諡南郊。
閏七月丙午,祔于太廟。
武宗當富有之大業,慨然欲創治改法而有為,故其封爵太盛,而遙授之官衆,錫賚太隆,而泛賞之恩溥,至元、大德之政,於是稍有變更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