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齊書卷十七 列傳第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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幽州刺史。

    其年秋,突厥眾十餘萬來寇州境,羨總率諸將禦之。

    突厥望見軍威甚整,遂不敢戰,即遣使求款。

    慮其有詐,且喻之曰:「爾輩此行,本非朝貢,見機始變,未是宿心。

    若有實誠,宜速歸巢穴,別遣使來。

    」於是退走。

    天統元年夏五月,突厥木汗遣使請朝獻,羨始以聞,自是朝貢歲時不絕,羨有力焉。

    詔加行臺僕射。

    羨以北虜屢犯邊,須備不虞,自庫堆戍東拒於海,隨山屈曲二千餘裡,其間二百裡中凡有險要,或斬山築城,或斷谷起障,並置立戍邏五十餘所。

    又導高梁水北合易京,東會於潞,因以灌田,邊儲歲積,轉漕用省,公私獲利焉。

    其年六月,丁父憂去官,與兄光並被起復任,還鎮燕薊。

    三年,加位特進。

    〔一三〕四年,遷行臺尚書令,別封高城縣侯。

     武平元年,加驃騎大將軍。

    時光子武都為兗州刺史。

    羨歷事數帝,以謹直見推,雖極榮寵,不自矜尚,至是以合門貴盛,深以為憂。

    乃上書推讓,乞解所職,優詔不許。

    其年秋,進爵荊山郡王。

     三年七月,光誅,敕使中領軍賀拔伏恩等十餘人驛捕之。

    遣領軍大將軍鮮于桃枝、洛州行臺僕射獨孤永業便發定州騎卒續進,仍以永業代羨。

    伏恩等既至,門者白使人衷甲馬汗,宜閉城門。

    羨曰:「敕使豈可疑拒?」出見之,伏恩把手,遂執之,死於長史廳事。

    臨終歎曰:「富貴如此,女為皇後,公主滿家,常使三百兵,何得不敗!」及其五子世達、世遷、世辨、世酋、伏護,餘年十五已下者宥之。

    羨未誅前,忽令其在州諸子自伏護以下五六人,鎖頸乘驢出城,合家皆泣送之至門,日晚而歸。

    吏民莫不驚異。

    行燕郡守馬嗣明醫術之士,為羨所欽愛,乃竊問之,答曰:「須有禳厭。

    」數日而有此變。

     羨及光並少工騎射,其父每日令其出畋,〔一四〕還即較所獲禽獸。

    光所獲或少,必麗龜達腋。

    羨雖獲多,非要害之所。

    光常蒙賞,羨或被捶撻。

    人問其故,金答雲:「明月必背上著箭,豐樂隨處即下手,其數雖多,去兄遠矣。

    」聞者鹹服其言。

     金兄平,便弓馬,有幹用。

    魏景明中,釋褐殿中將軍,遷襄威將軍。

    正光末,六鎮擾亂,隸大將軍尉賓北討。

    軍敗,為賊所虜。

    後走奔其弟金於雲州,進號龍驤將軍。

    與金擁眾南出,至黃瓜堆,為杜洛周所破,部落離散。

    及歸尒朱榮,待之甚厚,以平襲父爵第一領民酋長。

     高祖起義,以都督從。

    稍遷平北將軍、顯州刺史,加鎮南將軍,封固安縣伯。

    尋進為侯,行肆州刺史。

    周文帝遣其右將軍李小光據梁州,平以偏師討擒之。

    出為燕州刺史。

    入兼左衛將軍,領眾一萬討北徐賊,破之,除濟州刺史。

    侯景度江,詔平為大都督,率青州刺史敬顯雋、左衛將軍厙狄伏連等略定壽陽、宿預三十餘城。

    事罷還州,加開府,進位驃騎大將軍,進爵為公。

    顯祖受禪,別封羨陽侯。

    行兗州刺史,以黷貨除名。

    後除開府儀同三司。

    廢帝即位,拜特進,食滄州樂陵郡幹。

    皇建初,封定陽郡公,拜護軍。

    後為青州刺史,卒。

    贈太尉。

     史臣曰:斛律金以高祖撥亂之始,翼成王業,忠款之至,成此大功,故能終享遐年,位高百辟。

    觀其盈滿之戒,動之微也,纔及後嗣,遂至誅夷,雖為威權之重,蓋符道家所忌。

    光以上將之子,有沈毅之姿,戰術兵權,暗同韜略,臨敵制勝,變化無方。

    自關、河分隔,年將四紀。

    以高祖霸王之期,屬宇文草創之日,出軍薄伐,屢挫兵鋒。

    而大寧以還,東鄰浸弱,關西前收巴蜀,又殄江陵,協建瓴而用武,成并吞之壯氣。

    斛律治軍誓眾,式遏邊鄙,戰則前無完陣,攻則罕有全城,齊氏必緻拘原之師,秦人無復啟關之策。

    而世亂讒勝,詐以震主之威;主暗時艱,自毀藩籬之固。

    昔李牧之為趙將也,北翦胡寇,西卻秦軍,郭開譖之,牧死趙滅。

    其議誅光者,豈秦之反間歟,何同術而同亡也!內令諸將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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