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齊書卷十三 列傳第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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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鬥心,朝士出降,晝夜相屬。

    勱因奏後主曰:「今所翻叛,多是貴人,至於卒伍,猶未離貳。

    請追五品已上家屬,置之三臺,因脅之曰:『若戰不捷,即退焚臺。

    』此曹顧惜妻子,必當死戰。

    且王師頻北,賊徒輕我,今背城一決,理必破之,此亦計之上者。

    」後主卒不能用。

    齊亡入周,依例授開府。

    隋朝歷楊、楚、光、洮四州刺史。

    開皇中卒。

     史臣曰:易稱:「天地盈虛,與時消息,況於人乎。

    」蓋以通塞有期,污隆適道。

    舉世思治,則顯仁以應之;小人道長,則儉德以避之。

    至若負博陸之圖,處藩屏之地,而欲迷邦違難,其可得乎。

    趙郡以跗蕚之親,當顧命之重,高揖則宗社易危,去惡則人神俱泰。

    是用安夫一德,同此貞心,踐畏途而不疑,履危機而莫懼。

    以斯忠義,取斃兇慝。

    豈道光四海,不遇周成之明;將朝去三仁,終見殷墟之禍。

    不然則邦國殄瘁,何影響之速乎?清河屬經綸之會,自緻青雲,出將入相,翊成鴻業,雖漢朝劉賈,魏室曹洪,俱未足論其高下。

    天保不辰,易生悔咎,固不可掩其風烈,適以彰顯祖之失德雲。

     贊曰:趙郡英偉,風範凝正。

    天道無親,斯人斯命。

    赫赫清河,于以經國。

    末路小疵,非為敗德。

     校勘記 〔一〕 進封爵為趙郡王 諸本趙郡上有「南」字。

    按高叡封趙郡王,見本書卷四文宣紀天保元年六月,本書和北史紀傳都稱叡為趙郡王,從無「南趙郡王」之稱。

    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二0有高叡造像記三段和修定國寺頌、修定國寺塔銘碑,題記都作「趙郡王」。

    此傳稱叡父琛封南趙郡公,叡初襲父爵,至天保封王時則是趙郡而非南趙郡,所以目錄和傳首也稱「趙郡王琛」。

    這裏「南」字衍,今據刪。

     〔二〕 諡曰貞昭 諸本「貞」作「真」,北史卷五一齊宗室諸王傳上作「貞」。

    按高琛諡「貞平」,上一字例從夫諡,作「貞」是,今據改。

     〔三〕 突厥嘗侵軼至并州帝親禦戎六軍進止皆令取叡節度 按上文記天統中追贈叡父母事,天統三年(五六七) 似此事也在天統中。

    據本書卷七武成紀(補)、周書卷五武帝紀和相關紀傳,周和突厥聯合攻齊并州在河清二年(五六三)十二月至次年正月,早於追贈叡父母三年。

    北史卷五一此事前記「河清二年」,疑此傳脫去。

    然有此四字,敘次也顛倒。

     〔四〕 二年 按上已見元象二年,這裏重出,當是衍文,否則前「二年」為「元年」之誤。

     〔五〕 及為二藩 三朝本作「及二為藩」,他本作「及出為藩」。

    冊府宋本卷六八九作「及為二藩」(明本訛作「久為二藩」。

    )按「二藩」指高嶽任刺史的冀、青二州。

    三朝本「為」「二」誤倒,南本以讀不可通,改「二」作「出」。

    今據冊府改。

     〔六〕 太後從土門道還京師 諸本「土」作「玉」,通鑑卷一七二作「土」。

    太平寰宇記卷六一鎮州石邑縣韓信山條引隋圖經,稱「土門口西入井陘,即向太原路是也」。

    土門是河北通向山西的井陘道之口,胡太後從北朔州(今山西朔縣)還鄴(今河北磁縣),通過井陘,作「土門」是,今據改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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