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齊書卷十三 列傳第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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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感悅,遐邇稱歎。

    先是,役徒罷作,任其自返。

    丁壯之輩,各自先歸;羸弱之徒,棄在山北,加以饑病,多緻僵殞。

    叡於是親帥所部,與之俱還,配合州鄉,部分營伍,督帥監領,強弱相持,遇善水草,即為停頓,分有餘,贍不足,賴以全者十三四焉。

     七年,詔以本官都督滄瀛幽安平東燕六州諸軍事、滄州刺史。

    八年,徵叡赴鄴,仍除北朔州刺史,都督北燕、北蔚、北恒三州,及庫推以西黃河以東長城諸鎮諸軍事。

    叡慰撫新遷,量置烽戍,內防外禦,備有條法,大為兵民所安。

    有無水之處,禱而掘井,鍫鍤裁下,泉源湧出,至今號曰趙郡王泉。

     九年,車駕幸樓煩,叡朝於行宮,仍從還晉陽。

    時濟南以太子監國,因立大都督府,與尚書省分理眾事,仍開府置佐。

    顯祖特崇其選,乃除叡侍中、攝大都督府長史。

    叡後因侍宴,顯祖從容顧謂常山王演等曰:「由來亦有如此長史不?吾用此長史何如?」演對曰:「陛下垂心庶政,優賢禮物,須拔進居蟬珥之榮,退當委要之職,自昔以來,實未聞如此銓授。

    」帝曰:「吾於此亦自謂得宜。

    」十年,轉儀同三司,侍中、將軍、長史、王如故。

    尋加開府儀同三司、驃騎大將軍、太子太保。

     皇建初,行并州事。

    孝昭臨崩,預受顧託,奉迎世祖於鄴,以功拜尚書令,別封浮陽郡公,監太史,太子太傅,議律令。

    又以討北狄之功,封潁川郡公。

    復拜尚書令,攝大宗正卿。

    天統中,追贈叡父琛假黃鉞,母元氏贈趙郡王妃,諡曰貞昭,〔二〕華陽長公主如故,有司備禮儀就墓拜授。

    時隆冬盛寒,叡跣步號哭,面皆破裂,嘔血數升。

    及還,不堪參謝,帝親就第看問。

    拜司空,攝錄尚書事。

    突厥嘗侵軼至并州,帝親禦戎,六軍進止皆令取叡節度。

    〔三〕以功復封宣城郡公。

    攝宗正卿,進拜太尉,監議五禮。

    叡久典朝政,清真自守,譽望日隆,漸被疏忌,乃撰古之忠臣義士,號曰要言,以緻其意。

     世祖崩,葬後數日,叡與馮翊王潤、安德王延宗及元文遙奏後主雲:「和士開不宜仍居內任。

    」並入奏太後,因出士開為兗州刺史。

    太後曰:「士開舊經驅使,欲留過百日。

    」叡正色不許。

    數日之內,太後數以為言。

    有中官要人知太後密旨,謂叡曰:「太後意既如此,殿下何宜苦違。

    」叡曰:「吾國家事重,死且不避,若貪生苟全,令國家擾攘,非吾志也。

    況受先皇遺旨,委寄不輕。

    今嗣主幼沖,豈可使邪臣在側。

    不守之以正,何面戴天。

    」遂重進言,詞理懇切。

    太後令酌酒賜叡。

    叡正色曰:「今論國家大事,非為卮酒!」言訖便出。

    其夜,叡方寢,見一人可長丈五,臂長丈餘,當門向床,以臂壓叡,良久,遂失所在。

    叡意甚惡之,便起坐獨歎曰:「大丈夫命運一朝至此!」恐為太後所殺,旦欲入朝,妻子鹹諫止之。

    叡曰:「自古忠臣,皆不顧身命,社稷事重,吾當以死效之,豈容令一婦人傾危宗廟。

    且和士開何物豎子,如此縱橫,吾寧死事先皇,不忍見朝廷顛沛。

    」至殿門,又有人曰:「願殿下勿入,慮有危變。

    」叡曰:「吾上不負天,死亦無恨。

    」入見太後,太後復以為言,叡執之彌固。

    出至永巷,遇兵被執,送華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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