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則 三宄盜屍

關燈
鄉民傳擎偕行,枷号四鄉周遊示衆。

    普人快之。

     譯文丁未年秋七月十三日,我到普甯縣任知縣,剛剛開始學習從政。

    剛剛一個多月,就有潮陽縣人王士毅,說有人毒殺他堂弟,前來告狀。

    狀子上說:“我的堂弟阿雄,他母親嫁給普甯縣人陳天萬為妾,阿雄随母親到陳家。

    陳天萬之妻許氏妒嫉,用毒藥給阿雄喝,緻其死去。

    阿雄死後,十指彎曲,牙和嘴唇都發青。

    ”還呈上了如果誣告即甘受罰的具結,情真詞切,似乎很可信。

     次日一早到現場勘驗,墳坑裡空空如也,屍體不見了。

    王士毅利口巧言,喋喋不休,指斥陳天萬害怕驗屍發現下毒的痕迹,把屍體轉移滅迹。

    陳天萬全家你看我,我看你,驚慌恐懼,一句話也說不出來。

    我平心靜氣地審問了一下,了解到阿雄鬧了兩個月痢疾。

    又叫來當日給阿雄治病的大夫訊問,确鑿無疑。

    我仔細看了看許氏,她肚子脹得像牛一樣,三四個人扶着才能蹲下,已得了九年水腫病,哀傷悲凄,根本不像兇狠嫉妒、下毒害人的人。

     我遍審被告和證人十多名,刨根問底,都不知道阿雄屍體在哪裡。

    我估計屍體被王士毅偷走,于是叫來阿雄母親林氏,問她說:“阿雄死的那天,王士毅來過沒有?”她說:“請了他,他不來。

    ”我又問:“第二天他來了沒有?”她回答說:“來過,沒進我們家,到他表姐家去一下就離開了。

    ”我接着問:“王士毅表姐有沒有丈夫和男孩?”她說:“她有個兒子,叫廖阿喜,十五六歲。

    ” 我就派人叫來廖阿喜,問他說:“二十八那天,王士毅到你家去做什麼?”他回答說:“在路上遇到他,他沒到我們家去。

    ”我又問:“你們說了些什麼?”廖阿喜說:“他問我:‘阿雄死了,現在埋沒埋?’我回答說:‘埋了。

    ’王士毅問:‘埋在什麼地方?’我說埋在後邊嶺上。

    他就離開了。

    ” 我拍了一下驚堂木,厲聲喝道:“偷屍之人,就是王士毅!” 給他上了夾棍,審問之後,他果然承認了,招供說是雇乞丐趁夜裡偷偷挖開墳,擡着阿雄的屍體離開了。

    再追問他轉移隐藏到什麼地方,指使他的訟師姓甚名誰,他卻支支吾吾不肯說出實情,好像害怕有人在旁邊偷偷窺視。

    我便将王土毅判打三十棍,宣布帶回縣城上枷示衆。

    陳天萬一家以及牽連到的左鄰右舍,全部釋放。

    當場觀看的有數千餘人,全都以為案子真地完結了,歡聲震天,跪下下拜的人遍地都是。

     回轎走不到半裡,我悄悄叫住差役林才,告訴他說:“你換去當差的衣帽,快馬跑入縣城裡,趕快奔向東門旅店,問潮陽客人王士毅投宿幾天,住在哪一間房舍,房中如有人,即把他
0.061639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