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十八元後傳第六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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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元皇後,王莽姑也。

    莽自謂黃帝之後,其《自本》曰:黃帝姓姚氏,八世生虞舜。

    舜起妫汭,以妫為姓。

    至周武王封舜後妫滿于陳,是為胡公,十三世生完。

    完字敬仲,奔齊,齊桓公以為卿,姓田氏。

    十一世,田和有齊國,二世稱王,至王建為秦所滅。

    項羽起,封建孫安為濟北王。

    至漢興,安失國,齊人謂之“王家”,因以為氏。

     文、景間,安孫遂字伯紀,處東平陵,生賀,字翁孺。

    為武帝繡衣禦史,逐捕魏郡群盜堅盧等黨與,及吏畏懦逗留當坐者,翁孺皆縱不誅。

    它部禦史暴勝之等奏殺二千石,誅千石以下,及通行飲食坐連及者,大部至斬萬餘人,語見《酷吏傳》。

    翁孺以奉使不稱免,歎曰:“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,吾所活者萬餘人,後世其興乎!” 翁孺既免,而與東平陵終氏為怨,乃徙魏郡元城委粟裡,為三老,魏郡人德之。

    元城建公曰:“昔春秋沙麓崩,晉史蔔之,曰:‘陰為陽雄,土火相乘,故有沙麓崩。

    後六百四十五年,宜有聖女興。

    ’其齊田乎!今王翁孺徙,正真其地,日月當之。

    元城郭東有五鹿之虛,即沙鹿地也。

    後八十年,當有貴女興天下”雲。

     翁孺生禁,字稚君,少學法律長安,為廷尉史,本始三年,生女政君,即元後也。

    禁有大志,不修廉隅,好酒色,多取傍妻,凡有四女八男;長女君俠,次即元後政君,次君力,次君弟;長男鳳孝卿,次曼元卿,譚子元,崇少子,商子夏,立子叔,根稚卿,逢時委卿,唯鳳、崇與元後政君同母。

    母,適妻,魏郡李氏女也。

    後以妒去,更嫁為河内苟賓妻。

     初,李親任政君在身,夢月入其懷。

    及壯大,婉順得婦人道。

    嘗許嫁未行,所許者死。

    後東平王聘政君為姬,未入,王薨。

    禁獨怪之,使蔔數者相政君,“當大貴,不可言。

    ”禁心以為然,乃教書,學鼓琴。

    五鳳中,獻政君,年十八矣,入掖庭為家人子。

     歲餘,會皇太子所愛幸司馬良娣病,且死,謂太子曰:“妾死非天命,乃諸娣妾良人更祝詛殺我。

    ”太子憐之,且以為然。

    及司馬良娣死,太子悲恚發病,忽忽不樂,因以過怒諸娣妾,莫得進見者。

    久之,宣帝聞太子恨過諸娣妾,欲順适其意,乃令皇後擇後宮家人子可以虞侍太子者,政君與在其中。

    及太子朝,皇後乃見政君等五人,微令旁長禦問知太子所欲。

    太子殊無意于五人者,不得已于皇後,強應曰:“此中一人可。

    ”是時政君坐近太子,又獨衣绛緣諸于,長禦即以為是。

    皇後使侍中杜輔、掖庭令濁賢交送政君太子宮,見丙殿。

    得禦幸,有身。

    先是者,太子後宮娣妾以十數,禦幸久者七八年,莫有子,及王妃一幸而有身。

    甘露三年,生成帝于甲館畫堂,為世適皇孫。

    宣帝愛之,自名曰骜,字太孫,常置左右。

     後三年,宣帝崩,太子即位,是為孝元帝。

    立太孫為太子,以母王妃為婕妤,封父禁為陽平侯。

    後三日,婕妤立為皇後,禁位特進,禁弟弘至長樂衛尉。

    永光二年,禁薨,谥曰頃侯。

    長子鳳嗣侯,為衛尉侍中,皇後自有子後,希複進見。

    太子壯大,寬博恭慎,語在《成紀》。

    其後幸酒,樂燕樂,元帝不以為能。

    而傅昭儀有寵于上,生定陶共王。

    王多材藝,上甚愛之,坐則側席,行則同辇,常有意欲廢太子而立共王。

    時鳳在位,與皇後、太子同心憂懼,刺侍中史丹擁右太子,語在《丹傳》。

    上亦以皇後素謹慎,而太子先帝所常留意,故得不廢。

     元帝崩,太子立,是為孝成帝。

    尊皇後為皇太後,以鳳為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,益封五千戶。

    王氏之興自鳳始。

    又封太後同母弟崇為安成侯,食邑萬戶。

    鳳庶弟譚等皆賜爵關内侯,食邑。

     其夏,黃霧四塞終日。

    天子以問谏大夫楊興、博王驷勝等,對皆以為:“陰盛侵陽之氣也。

    高祖之約也,非功臣不侯,今太後諸弟皆以無功為侯,非高祖之約,外戚未曾有也,故天為見異。

    ”言事者多以為然。

    鳳于是懼,上書辭謝曰:“陛下即位,思慕諒闇,故诏臣鳳典領尚書事,上無以明聖德,下無以益政治。

    今有茀星天地赤黃之異,咎在臣鳳,當伏顯戮,以謝天下。

    今諒門闇已畢,大義皆舉,宜躬親萬機,以承天心。

    ”因乞骸骨辭職。

    上報曰:“朕承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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