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卷下 規箴第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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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,見錢閡行,令婢:「舉阿堵物!」 10王平子年十四、五,見王夷甫妻郭氏貪慾,令婢路上簷糞。

    平子諫之,並言諸不可。

    郭大怒,謂平子曰:「昔夫人臨終,以小郎囑新婦,不以新婦囑小郎。

    」急捉衣裾,將與杖。

    平子饒力,爭得脫,逾窗而走。

     11元帝過江猶好酒,王茂弘與帝有舊,常流涕諫,帝許之,命酌酒,一酣,從是遂斷。

     12謝鯤為豫章太守,從大將軍下至石頭。

    敦謂鯤曰:「餘不得復為盛德之事矣!」鯤曰:「何為其然?但使自今以後,日亡日去耳。

    」敦又稱疾不朝,鯤論敦曰:「近者,明公之舉,雖欲大存社稷,然四海之內,實懷未達。

    若能朝天子,使群臣釋然,萬物之心,於是乃服。

    仗民望以從眾懷,盡沖退以奉主上,如斯則勳侔一匡,名垂千載。

    」時人以為名言。

    13元皇帝時,廷尉張□(門豈)在小市居,私作都門,早閉晚開。

    群小患之,詣州府訴,不得理;遂至打登聞鼓,猶不被判。

    聞賀司空出,至破岡,連名詣賀訴。

    賀曰:「身被徵作禮官,不關此事。

    」群小叩頭曰:「若府君復不見治,便無所訴。

    」賀未語,令:「且去,見張廷尉當為及之。

    」張聞,即毀門,自至方山迎賀,賀出辭見之,曰:「此不必見關,但與君門情,相為惜之。

    」張愧謝曰:「小人有如此,始不即知,早已毀壞。

    」 14郗太尉晚節好談,既雅非所經,而甚衿之。

    後朝覲,以王丞相末年多可恨,每見,必欲苦相規誡。

    王公知其意,每引作他言。

    臨還鎮,故命駕詣丞相。

    翹鬢厲色,上坐便言:「方當永別,必欲言所見。

    」意滿口重,辭殊不溜。

    王公攝其次曰:「後面未期,亦欲盡所懷,願公勿復談。

    」郗遂大□(目真),冰矜而出,不得一言。

    15王丞相為揚州,遣八部從事之職,顧和時為下傳還,同時俱見,諸從事各奏二千石官長得失,至和獨無言。

    王問顧曰:「卿何所聞?」答曰:「明公作輔,寧使網漏吞舟,何緣采聽風聞,以為察察之政?」丞相咨嗟稱佳,諸從事自視缺然也。

     16蘇峻東征沈充,請吏部郎陸邁與俱。

    將至吳,峻密敕左右,令入閶門放火以示威。

    陸知其意,謂峻曰:「吳治平未久,必將有亂。

    若為亂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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