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(1904—19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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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走,再顫着大走,再學奔馳。

    等到奔馳不至于容易摔下來,就教你打着馬跳過一根離地二三尺高的木杠。

    我學的成績和從前一樣,起初學的很快,但是到了奔馳的時候總不免要摔幾交。

    一到跳木杠子,沒有一回能夠騎住!” 他自己的結論是:“一個人為天才所限,縱然積極訓練,到了相當的程度以後,很難再向前進一步的。

    ” 在君說他在中學兩整年,“一年跳三級,兩年就考進了劍橋大學。

    ”但他在劍橋大學隻住了半年,就決定離開了。

    他離開劍橋,主要原因是經濟上支持不了。

    他那時還隻靠家中寄錢,其中一部分是泰興縣的公費。

    他曾上書給兩江總督端方,端方曾指令泰興縣每年津貼幾百元的公費(見文濤先生文)。

    但劍橋大學的生活不是一個窮學生擔負得起的,所以在君在1906年的年底就決定不再進劍橋了。

    因為英國學校的學年中間不能改進别的大學,他就到歐洲大陸去遊曆,在瑞士的羅山(Lausanne)住的最久。

     1907年夏天,他到蘇格蘭的葛拉斯哥(Glasgow),他自己在本城的工科學院(TechnicalCollege)預備明年考倫敦大學的醫科,又邀他的朋友李祖鴻來進本地的美術學校。

     1908年,在君考倫敦大學的醫科,有一門不夠及格。

    這是他一生不曾有過的失敗。

    他從此抛棄了學醫的志願,改進了葛拉斯哥大學,專習動物學,以地質學為副科之一。

    到了第三年(宣統二年,1910),他的主科動物學之外,還有餘力,他又添了地質學為主科,地理學為副科。

    “到1911年,他是葛拉斯哥大學的動物學和地質學雙科畢業”。

    (見李祖鴻文) 他在葛拉斯哥大學的時期,得中國駐英公使汪大燮的幫助,補了每月十鎊的半官費。

    到最後的一年,他有補全官費的希望。

    但他因為将要回國,請求把官費讓給李祖鴻。

    李君不但補了全官費,還領得1911年1月到5月追補的官費一百多鎊。

    李君和在君留英七年,總是有無相通的,他知道在君性好遊曆,屢次遊曆歐洲大陸,還想回國時遊曆中國内地,所以他就把這補領的一百多鎊送給在君,作為旅行中國内地的遊資。

    于是丁在君就在1911年的4月離開英國,5月初經過西貢海防,搭最近剛通車的滇越鐵路,進入雲南,5月10日到勞開——滇越路的第一天的宿站,在紅河的右岸,對岸的河口就是雲南的地方了。

    他在那一天記着: 我在1911年5月10日……到了勞開,距我出國留學的時候,差不多整整的七年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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