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第六十五回 弑齊光崔慶專權 納衛衎甯喜擅政

關燈
相國裁之!"崔杼歎曰:“吾懼社稷之隕,不得已而為此,雖直書,人必諒我"乃擲簡還季。

     季捧簡而出,将至史館,遇南史氏方來,季問其故,南史氏曰:“聞汝兄弟俱死,恐遂沒夏五月乙亥之事,吾是以執簡而來也!”季以所書簡示之,南史氏乃辭去。

    髯翁讀史至此,有贊雲: 朝綱紐解,亂臣接迹。

     斧钺不加,誅之以筆! 不畏身死,而畏溺職。

     南史同心,有遂無格! 皎日青天,奸雄奪魄。

     彼哉谀語,羞此史冊! 崔杼愧太史之筆,乃委罪賈豎而殺之。

     是月,晉平公以水勢既退,複大合諸侯于夷儀,将為伐齊之舉。

    崔杼使左相慶封以莊公之死,告于晉師,言:“群臣懼大國之誅,社稷不保,已代大國行讨矣。

    新君杵臼,出自魯姬,願改事上國,勿替舊好,所攘朝歌之地,仍歸上國,更以宗器若幹,樂器若幹為獻。

    ”諸侯亦皆有賂。

    平公大悅,班師而歸,諸侯皆散。

    自此晉、齊複合。

     時殖綽在衛,聞州綽、刑蒯皆死,複歸齊國。

    衛獻公衎出奔在齊,素聞其勇,使公孫丁以厚币招之,綽遂留事獻公。

    此事擱過一邊。

     是年吳王諸樊伐楚,過巢攻其門,巢将牛臣隐身于短牆而射之,諸樊中矢而死。

    群臣守壽夢臨終之戒,立其弟餘祭為王。

    餘祭曰:“吾兄非死于巢也,以先王之言,國當次及,欲速死以傳季弟,故輕生耳。

    "乃夜禱于天,亦求速死,左右曰:“人所欲者,壽也,王乃自祈早死,不亦遠于人情乎?”餘祭曰:“昔我先人太王,廢長立幼,竟成大業,今吾兄弟四人,以次相承,若俱考終命,劄且老矣,吾是以求速也!”此段話且擱過一邊。

     卻說衛大夫孫林父、甯殖既逐其君衎,奉其弟剽為君,後甯殖病笃,召其子甯喜謂曰:“甯氏自莊、武以來,世笃忠貞。

    出君之事,孫子為之,非吾意也。

    而人皆稱曰‘孫、甯’,吾恨無以自明,即死無顔見祖父于地下。

    子能使故君複位,蓋吾之愆,方是吾子。

    不然,吾不享汝之祀矣。

    "喜泣拜曰:“敢不勉圖!"殖死,喜嗣為左相,自是日以複國為念。

    奈殇公剽屢會諸侯,四境無故,上卿孫林父又是獻公衎的嫡仇,無間可乘。

     周靈王二十四年,衛獻公襲夷儀據之,使公孫丁私入帝邱城,謂甯喜曰:“子能反父之意,複納寡人,衛國之政,盡歸于子,寡人但主祭祀而已。

    "甯喜正有遺囑在心,今得此信,且有委政之言,不勝之喜。

    又思:"衛侯一時求複,故以甜言相哄,倘歸而悔之,奈何?公子鱄賢而有信,若得他為證明,他日定不相負。

    "乃為複書,密付來使,書中大約言:“此乃國家大事,臣喜一人,豈能獨力承當?子鮮乃國人所信,必得他到此面訂,方有商量。

    "子鮮者,公子鱄之字也。

     獻公謂公子鱄曰:“寡人複國,全由甯氏,吾弟必須為我一行,"子鱄口雖答應,全無去意。

    獻公屢屢促之,鱄對曰:“天下無無政之君,君曰‘政由甯氏’,異日必悔之,是使鱄失信于甯氏也,鱄所以不敢奉命。

    "獻公曰:“寡人今竄身一隅,猶無政也,倘先人之祀,延及子孫,寡人之願足矣,豈敢食言,以累吾弟。

    "鱄對曰:“君意既決,鱄何敢避事,以敗君之大功?"乃私入帝邱城,來見甯喜,複申獻公之約,甯喜曰:“子鮮若能任其言,喜敢不任其事!"鱄向天誓曰:“鱄若負此言,不能食衛之粟,
0.059542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