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第三十八回 周襄王避亂居鄭 晉文公守信降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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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宣淫禍自求。

     驟谏不從仍死戰,富辰忠義播春秋。

     富辰死後,翟人方知襄王已出王城,時城門複閉,太叔命釋原伯貫之囚,使于門外呼之。

    周、召二公立于城樓之上,謂太叔曰:“本欲開門奉迎,恐翟兵入城剽掠,是以不敢。

    ”太叔請于赤丁,求其屯兵城外,當出府庫之藏為犒,赤丁許之。

     太叔遂入王城,先至冷宮,放出隗後,然後往谒惠太後。

    太後見了太叔,喜之不勝,一笑而絕。

    太叔且不治喪,先與隗後宮中聚闊。

    欲尋小東殺之,小東懼罪,先已投井自盡矣。

    嗚呼哀哉! 次日,太叔假傳太後遺命,自立為王,以叔隗為王後,臨朝受賀。

    發府藏大犒翟軍,然後為太後發喪。

    國人為之歌曰: 暮喪母,旦娶婦, 婦得嫂,臣娶後。

     為不慚,言可醜, 誰其逐之,我與爾左右。

     太叔聞國人之歌,自知衆論不服,恐生他變,乃與隗氏移駐于溫,大治宮室,日夜取樂。

    王城内國事,悉委周、召二公料理,名雖為王,實未嘗與臣民相接也。

    原伯貫逃往原城去了。

    此段話且擱過不提。

     且說周襄王避出王城,雖然望鄭國而行,心中未知鄭意好歹。

    行至氾地,其地多竹而無公館,一名竹川。

    襄王詢土人,知入鄭界,即命停車,借宿于農民封氏草堂之内。

     封氏問:“官居何職?” 襄王言曰:“我周天子也。

    為國中有難,避而到此。

    ” 封氏大驚,叩頭謝罪曰:“吾家二郎,夜來夢紅日照于草堂,果有貴人下降。

    ”即命二郎殺雞為黍。

     襄王問:“二郎何人?” 對曰:“民之後母弟也。

    與民同居于此,共爨同耕,以奉養後母。

    ”襄王歎曰:“汝農家兄弟,如此和睦;朕貴為天子,反受母弟之害。

    朕不如此農民多矣。

    ”因凄然淚下。

     大夫左鄢父進曰:“周公大聖,尚有骨肉之變。

    吾主不必自傷,作速告難于諸侯,料諸侯必不坐視。

    ” 襄王乃親作書稿,使人分告齊、宋、陳、鄭、衛諸國。

    略曰:“不谷不德,得罪于母之寵子弟帶,越在鄭地氾。

    敢告。

    ” 簡師父奏曰:“今日諸侯有志圖伯者,惟秦與晉。

    秦有蹇叔、百裡奚、公孫枝諸賢為政,晉有趙衰、狐偃、胥臣諸賢為政,必能勸其君以勤王之義,他國非所望也。

    ”襄王乃命簡師父告于晉,使左鄢父告于秦。

     且說鄭文公聞襄王居氾,笑曰:“天子今日方知翟之不如鄭也。

    ”即日使工師往氾地創立廬舍,親往起居,省視器具,一切供應,不敢菲薄。

    襄王見鄭文公,頗有慚色。

    魯、宋諸國,亦遣使問安,各有饋獻,惟衛文公不至。

    魯大夫臧孫辰、字文仲聞之,歎曰:“衛侯将死矣。

    諸侯之有王,猶木之有本,水之有源也。

    木無本必枯,水無源必竭,不死何為?”時襄王十八年之冬十月也。

     至明年春,衛文公薨,世子鄭立,是為成公,果應臧文仲之言。

    此是後話。

     再說簡師父奉命告晉。

     晉文公詢于狐偃,偃對曰:“昔齊桓之能合諸侯,惟尊王也。

    況晉數易其君,民以為常,不知有君臣之大義。

    君盍納王而讨太叔之罪,使民知君之不可貳乎?繼文侯輔周之勳,光武公啟晉之烈,皆在于此。

    若晉不納,秦必納之,則伯業獨歸于秦矣。

    ” 文公使太史郭偃蔔之。

    偃曰:“大吉。

    此黃帝戰于阪泉之兆。

    ”文公曰: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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