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第七十七回 泣秦庭申包胥借兵 退吳師楚昭王返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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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伍員屯兵于随國之南鄙,使人緻書于随侯,書中大約言:"周之子孫在漢川者,被楚吞噬殆盡,今天祐吳國,問罪于楚君,若出楚珍,與吳為好,漢陽之田,盡歸于君,寡君與君世為兄弟,同事周室。

    "随侯看畢,集群臣計議,楚臣子期面貌與昭王相似,言于随侯曰:“事急矣,我僞為王而以我出獻,王乃可免也!” 随侯使太史蔔其吉兇,太史獻繇曰:“平必陂,往必複,故勿棄,新勿欲,西鄰為虎,東鄰為肉。

    "随侯曰:“楚故而吳新,鬼神示我矣。

    ”乃使人辭伍員曰:“敝邑依楚為國,世有盟誓,楚君若下辱,不敢不納,然今已他徙矣,惟将軍察之。

    ” 伍員以囊瓦在鄭,疑昭王亦奔鄭,且鄭人殺太子建,仇亦未報,遂移兵伐鄭,圍其郊。

    時鄭賢臣遊吉新卒,鄭定公大懼,歸咎囊瓦,瓦自殺,鄭伯獻瓦屍于吳軍,說明楚王實未至鄭。

     吳師猶不肯退,必欲滅鄭,以報太子之仇。

     諸大夫請背城一戰,以決存亡。

    鄭伯曰:“鄭之士馬孰若楚?楚且破,況于鄭乎?"乃出令于國中曰:“有能退吳軍者,寡人願與分國而治。

    ”懸令三日。

     時鄂渚漁丈人之子,因避兵亦逃在鄭城之中,聞吳國用伍員為主将,乃求見鄭君,自言:"能退吳軍。

    ”鄭定公曰:“卿退吳兵,用車徒幾何?"對曰:“臣不用一寸之兵,一鬥之糧,隻要與臣一桡,行歌道中,吳兵便退。

    ”鄭伯不信,然一時無策,隻得使左右以一桡授之:"果能退吳,不吝上賞。

    ” 漁丈人之子缒城而下,直入吳軍,于營前叩桡而歌曰:“蘆中人,蘆中人,腰間寶劍七星文,不記渡江時,麥飯鮑魚羹?"軍士拘之,來見伍員,其人歌,蘆中人,如故,員下席驚問曰:“足下是何人?"舉桡而對曰:“将軍不見吾手中所操乎?吾乃鄂渚漁丈人之子也!”員恻然曰:“汝父因吾而死,正思報恩,恨無其路,今日幸得相遇,汝歌而見我,意何所須?"對曰:“别無所須也,鄭國懼将軍兵威,令于國中:‘有能退吳軍者,與之分國而治。

    ’臣念先人與将軍有倉卒之遇,今欲從将軍乞赦鄭國。

    ”員乃仰天歎曰:“嗟乎,員得有今日,皆漁丈人所賜,上天蒼蒼,豈敢忘也。

    "即日下令解圍而去。

     漁丈人之子回報鄭伯,鄭伯大喜,乃以百裡之地封之,國人稱之曰“漁大夫”,至今溱洧之間,有丈人村,即所封地也。

    髯翁有詩雲: 密語蘆洲隔死生,桡歌強似楚歌聲。

     三軍既散分茅土,不負當時江上情。

     伍員既解鄭國之圍,還軍楚境,各路分截守把,大軍營于麋地,遣人四出招降楚屬,兼訪求昭王甚急。

     卻說申包胥自郢都破後,逃避在夷陵石鼻山中,聞子胥掘墓鞭屍,複求楚王,乃遣人緻書于子胥,其略曰: 子故平王之臣,北面事之。

    今乃僇辱其屍,雖雲報仇,不已甚乎?物極必反,子宜速歸。

    不然,胥當踐‘複楚’之約。

    "伍員得書,沉吟半響,乃謂來使曰:“某因軍務倥偬,不能答書,借汝之口,為我緻謝申君:忠孝不能兩全,吾日暮途遠,故倒行而逆施耳。

    "使者回報包胥,包胥曰:“子胥之滅楚必矣!吾不可坐而待之!”想起楚平王夫人乃秦哀公之女,楚昭王乃秦之甥,要解楚難,除是求秦。

    乃晝夜西馳,足踵俱開,步步流血,裂裳而裹之。

     奔至雍州,來見秦哀公曰:“吳貪如封豕,毒如長蛇,久欲薦食諸侯,兵自楚始。

    寡君失守社稷,逃于草莽之間,特命下臣,告急于上國,乞君念甥舅之情,代為興兵解厄!” 秦哀公曰:“秦僻在西陲,兵微将寡,自保不暇,安能為人?” 包胥曰:“楚秦連界,楚遭兵而秦不救,吳若滅楚,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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