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第五十回 東門遂援立子倭 趙宣子桃園強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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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庶!婢子今與國人永辭,不複再至魯國矣!" 路人聞者,莫不哀之,多有泣下者。

    是日,魯國為之罷市。

    因稱姜氏為哀姜,又以出歸于齊,謂之出姜。

    出姜至齊,與昭公夫人母子相見,各訴其子之冤,抱頭而哭。

    齊惠公惡聞哭聲,另築室以遷其母子。

    出姜竟終于齊。

     卻說魯宣公同母之弟叔肹,為人忠直,見其兄藉仲遂之力,殺弟自立,意甚非之,不往朝賀。

    宣公使人召之,欲加重用。

    肹堅辭不往,有友人問其故,肹曰:“吾非惡富貴,但見吾兄,即思吾弟,是以不忍耳!"友人曰:“子既不義其兄,盍适他國乎?”肹曰:“兄未嘗絕我,我何敢于絕兄乎?”适宣公使有司候問,且以粟帛贈之,肹對使者拜辭曰:“肹幸不至凍餓,不敢費公帑!”使者再三緻命,肹曰:“俟有缺乏,當來乞取,今決不敢受也!”友人曰:“子不受爵祿,亦足以明志矣。

    家無餘财,稍領饋遺,以給朝夕饔飧之資,未為傷廉。

    并卻之,不已甚乎!"肹笑而不答,友人歎息而去。

    使者不敢留,回複宣公。

     宣公曰:“吾弟素貧,不知何以為生?"使人夜伺其所為,方挑燈織屦,俟明早賣之,以治朝餐。

    宣公歎曰:“此子欲學伯夷、叔齊,采首陽之薇耶?吾當成其志可也!”肹至宣公末年方卒。

    終其身未嘗受其兄一寸之絲,一粒之粟,亦終其身未嘗言兄之過。

    史臣有贊雲: 賢者叔肹,感時泣血。

     織屦自贍,于公不屑。

     頑民恥周,采薇甘絕。

     惟叔嗣音,入而不涅。

     一乳同枝,兄頑弟潔。

     形彼東門,言之污舌。

    魯人高叔肹之義,稱頌不置。

    成公初年,用其子公孫嬰齊為大夫,于是叔孫氏之外,另有叔氏。

    叔老、叔弓、叔辄、叔鞅、叔詣,皆其後也。

    此是後話,擱過一邊。

     再說周匡王五年,為宣公元年。

    正旦,朝賀方畢,仲遂啟奏:“君内主尚虛,臣前與齊侯,原有婚媾之約,事不容緩。

    "宣公曰:“誰為寡人使齊者?"仲遂對曰:“約出自臣,臣願獨往。

    "乃使仲遂如齊,請婚納币。

    遂于正月至齊,二月迎夫人姜氏以歸,因密奏宣公曰:“齊雖為甥舅,将來好惡,未可測也。

    況國有大故者,必列會盟,方成諸侯。

    臣曾與齊侯歃血為盟,約以歲時朝聘,不敢有阙,蓋預以定位囑之。

    君必無恤重賂,請齊為會。

    若彼受賂而許會,因恭謹以事之,則兩國相親,有唇齒之固,君位安于泰山矣。

    "宣公然其言,随遣季孫行父往齊謝婚,緻詞曰:“寡君賴君之靈寵,備守宗廟,恐恐焉,懼不得列于諸侯,以為君羞。

    君若惠顧寡君,賜以會好,所有不腆濟西之田,晉文公所以贶先君者,願效贽于上國,惟君辱收之。

     齊惠公大悅,乃約魯君以夏五月,會于平州之地。

    至期,魯宣公先往,齊侯繼至,先叙甥舅之情,再行兩君相見之禮。

    仲遂捧濟西土田之籍以進,齊侯并不推辭。

    事畢,宣公辭齊侯回魯,仲遂曰:“吾今日始安枕而卧矣。

    " 自此,魯或朝或聘,君臣如齊,殆無虛日,無令不從,無役不共。

    至齊惠公晚年,感魯侯承順之意,仍以濟西田還之,此是後話。

     話分兩頭。

    卻說楚莊王旅即位三年,不出号令,日事田獵。

    及在宮中,惟日夜與婦人飲酒為樂,懸令于朝門曰:“有敢谏者,死無赦!"大夫申無畏入,莊王右抱鄭姬,左抱蔡女,踞坐于鐘鼓之間,問曰:“大夫之來,欲飲酒乎?聞樂乎?抑有所欲言也?”申無畏曰:“臣非飲酒聽樂也。

    适臣行于郊,有以隐語進臣者,臣不能解,願聞之于大王!"莊王曰:“噫!是何隐語,而大夫不能解,盍為寡人言之?”申無畏曰:“有大鳥,身被五色,止于楚之高阜三年矣,不見其飛,不聞其鳴,不知此何鳥也!”莊王知其諷己,笑曰:“寡人知之矣,是非凡鳥也。

    三年不飛,飛必沖天;三年不鳴,鳴必驚人。

    子其俟之!" 申無畏再拜而退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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