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第十四回 衛侯朔抗王入國 齊襄公出獵遇鬼

關燈
至父引著衆軍士,殺入離宮。

     且說徒人費翻身入門,正遇石之紛如,告以連稱作亂之事。

    遂造寝室,告于襄公。

    襄公驚惶無措,費曰:“事已急矣。

    若使一人僞作主公,卧于床上,主公潛伏戶後,幸而倉卒不辨,或可脫也!”孟陽曰:“臣受恩逾分,願以身代,不敢恤死!"孟陽即卧于床,以面向内,襄公親解錦袍覆之,伏身戶後,問徒人費曰:“汝将何如?"費曰:“臣當與紛如協力拒賊!"襄公曰:“不苦背創乎?”費曰:“臣死且不避,何有于創?"襄公歎曰:“忠臣也!" 徒人費令石之紛如引衆拒守中門,自己單身挾著利刃,詐為迎賊,欲刺連稱。

    其時衆賊已攻進大門,連稱挺劍當先開路,管至父列兵門外,以防他變。

     徒人費見連稱來勢兇猛,不暇緻詳,上前一步便刺。

    誰知連稱身被重铠,刃刺不入,卻被連稱一劍劈去,斷其二指,還複一劍,劈下半個頭顱,死于門中。

     石之紛如便挺矛來鬥,約戰十餘合,連稱轉鬥轉進,紛如漸漸退步,誤絆石階腳口止坐,亦被連稱一劍砍倒。

     遂入寝室,侍衛先已驚散,團花帳中,卧著一人,錦袍遮蓋,連稱手起劍落,頭離枕畔,舉火燭之,年少無須,連稱曰:“此非君也!" 使人遍搜房中,并無蹤影。

    連稱自引燭照之,忽見戶檻之下,露出絲文屦一隻,知戶後藏躲有人,不是諸兒是誰?打開戶後看時,那昏君因足疼,做一堆兒蹲著,那一隻絲文屦,仍在足上。

    連稱所見之屦,乃是先前大豕銜去的,不知如何在檻下,分明是冤鬼所為,可不畏哉? 連稱認得諸兒,似雞雛一般,一把提出戶外,擲于地下,大罵:“無道昏君!汝連年用兵,黩武殃民,是不仁也;背父之命,疏遠公孫,是不孝也;兄妹宣淫,公行不忌,是無禮也;不念遠戍,瓜期不代,是無信也!仁孝禮信,四德皆失,何以為人?吾今日為魯桓公報仇!"遂砍襄公為數段,以床褥裹其屍,與孟陽同埋于戶下。

     計襄公在位隻五年。

    史官評論此事,謂襄公疏遠大臣,親昵群小,石之紛如、孟陽、徒人費等,平日受其私恩,從于昏亂,雖視死如歸,不得為忠臣之大節。

    連稱、管至父,徒以久戍不代,遂行篡弑,當是襄公惡貫已滿,假手二人耳!彭生臨刑大呼:“死為妖孽,以取爾命!"大豕見形,非偶然也。

    髯翁有詩詠費、石等死難之事,詩雲: 捐生殉主是忠貞,費石千秋無令名。

     假使從昏稱死節,飛廉崇虎亦堪旌! 又詩歎齊襄公雲: 方張惡焰君侯死,将熄兇威大豕狂。

     惡貫滿盈無不斃,勸人作善莫商量。

     連稱、管至父重整軍容,長驅齊國。

    公孫無知預集私甲,一聞襄公兇信,引兵開門,接應連、管二将入城。

    二将托言:“曾受先君僖公遺命,奉公孫無知即位。

    "立連妃為夫人。

    連稱為正卿,号為國舅;管至父為亞卿。

    諸大夫雖勉強排班,心中不服,惟雍廪再三稽首,謝往日争道之罪,極其卑順。

    無知赦之,仍為大夫。

    高國稱病不朝,無知亦不敢黜之。

     至父勸無知懸榜招賢,以收人望,因薦其族子管夷吾之才,無知使人召之。

    未知夷吾肯應召否?且聽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
0.055554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