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第二十八回 裡克兩弑孤主 穆公一平晉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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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惠公既即位,遂立子圉為世子,以狐突、虢射為上大夫,呂饴甥、郤芮俱為中大夫,屠岸夷為下大夫,其餘在國諸臣,一從其舊。

    使梁繇靡從王子黨如周,韓簡從隰朋如齊,各拜謝納國之恩。

    惟公孫枝以索取河西五城之地,尚留晉國。

    惠公有不舍之意,乃集群臣議之。

     虢射目視呂饴甥,饴甥進曰:“君所以賂秦者為未入,則國非君之國也,今既入矣,國乃君之國矣,雖不畀秦,秦其奈君何?” 裡克曰:“君始得國,而失信于強鄰,不可,不如與之。

    ” 郤芮曰:“去五城是去半晉矣,秦雖極兵力,必不能取五城于我。

    且先君百戰經營,始有此地,不可棄也。

    ” 裡克曰:“既知先君之地,何以許之?許而不與,不怒秦乎?且先君立國于曲沃,地不過蕞爾,惟自強于政,故能兼并小國,以成其大。

    君能修政而善鄰,何患無五城哉?”郤芮大喝曰:“裡克之言,非為秦也,為取汾陽之田百萬,恐君不與,故以秦為例耳。

    ” 丕鄭父以臂推裡克,克遂不敢複言。

    惠公曰:“不與則失信,與之則自弱,畀一二城可乎?” 呂饴甥曰:“畀一二城,未為全信也,而适以挑秦之争,不如辭之。

    ” 惠公乃命呂饴甥作書辭秦。

    書略曰: 始夷吾以河西五城許君,今幸入守社稷,夷吾念君之賜,欲即踐言。

    大臣皆曰:“地者,先君之地,君出亡在外,何得擅許他人?”寡人争之弗能得。

    惟君少緩其期,寡人不敢忘也。

     惠公問:“誰人能為寡人謝秦者?”丕鄭父願往,惠公從之。

     原來惠公求入國時,亦曾許丕鄭父負葵之田七十萬,惠公既不與秦城,安肯與裡、丕二人之田?鄭父口雖不言,心中怨恨,特地讨此一差,欲訴于秦耳。

     鄭父随公孫枝至于秦國,見了穆公,呈上國書。

    穆公覽畢,拍案大怒曰:“寡人固知夷吾不堪為君,今果被此賊所欺!”欲斬丕鄭父。

     公孫枝奏曰:“此非鄭父之罪也,望君恕之。

    ” 穆公餘怒未盡,問曰:“誰使夷吾負寡人者?寡人願得而手刃之?” 丕鄭父曰:“君請屏左右,臣有所言。

    ”穆公色稍和,命左右退于簾下,揖鄭父進而問之。

    鄭父對曰:“晉之諸大夫,無不感君之恩,願歸地者,惟呂饴甥、郤芮二人從中阻撓。

    君若重币聘問,而以好言召此二人,二人至,則殺之。

    君納重耳,臣與裡克逐夷吾,為君内應,請得世世事君,何如?” 穆公曰:“此計妙哉,固寡人之本心也。

    ”于是遣大夫冷至随丕鄭父行聘于晉,欲誘呂饴甥、郤芮而殺之。

    不知呂、郤性命何如?且看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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