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為“戲曲”、“戲弄”和“戲象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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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國古代戲劇史上,一般認為,宋元以南曲形式演唱的戲曲,是我國最早的戲劇,它由宋雜劇、唱賺、宋詞以及俚巷歌謠等綜合發展而成。

    據徐渭《南詞叙錄》:“南戲始于宋光宗朝,永嘉人所作《趙貞女》、《王魁》二種實首之”,号曰“永嘉雜劇”。

    然而在研究我國古劇的發展史上,至今仍有一個較大問題存在争議,這就是所謂“戲曲、戲一弄和戲象”問題。

     《戲劇論叢》曾發表過任二北先生的一種觀點:“戲象”是漢代對于戲劇的用語:“戲一弄”是唐代對于戲劇的用語:“戲曲”是明代起對于戲劇的用語,至今仍在沿用。

    在戲劇的整體中,不提戲的其他,而專門突出去提戲中的曲,這種情形并非一朝一夕。

    如明明是一部“元劇選”,臧懋循叫它是“元曲選”;明明是一部“六十種戲”,一毛一晉叫它是“六十種曲”;明明是一部叙錄南戲的書,徐渭叫它是“南詞叙錄”,而王國維研究我國古劇的兩部著作《宋元戲曲史》和《戲曲考源》中都認定“戲曲”一詞,而不稱“戲劇”。

    由此可推見出,單獨把曲提出來賦予這樣突出地位的,就是如臧懋循、一毛一晉、徐渭、王國維等這樣一派文人學土,他們深好詞章,擅長考據,或一操一選政,或展史才,把劇本搬進書齋,才開始憑着主觀,以“戲曲”代替“戲劇”。

    戲曲本身,是社會上自然産生的東西,在春秋時已有,而用“戲曲” 二字代表戲劇,是明代之後的人為之事。

    “戲一弄”一詞,在春秋時也已有,至唐代乃為普遍。

    如李庚“兩都賦”稱:“戲族鹹在,百弄疊作”。

    “弄”是動詞,它的實質非常廣義,如故事、情節、化妝、表情、服飾、道具、說白、音樂等,都可以概括。

    “戲象”一詞,則是漢代的産物了。

    “象”是現象,靠化妝、服飾、道具、姿态、動作等來表達現象。

    《鹽鐵論》二十九“散不足”篇中就有“戲倡舞象”一詞,而“戲象”則是其簡稱罷了。

    中唐元有“象人”一詩雲:“被色空成象,觀空色異真。

    自悲人是假,那複假為人。

    ” 戲劇就是假為人。

     對上述觀點的綜述,文衆先生提出了不同意見,認為“戲曲”一詞起于明代之後的觀點是錯誤的。

    陶宗儀在《辍胞錄》中曾提道:“唐有傳奇,宋有戲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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