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中的“鬧房”起于何時?

關燈
中國傳統上一直把人們的婚姻大事看得十分重要,“金榜題名詩,洞房花燭夜”,一向被視為人生之大樂事。

    中國婚姻又以其禮儀的隆重和場面的鋪陳而頗具特色,一般要結成婚姻的男一女必須經過六道手續,即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征、請期和親迎。

    親迎後還須在男一方家中舉行成婚儀式,然後新人雙雙攜手歸寝合房使整個婚禮達到高一潮。

     但在婚禮的高一潮中,卻常常滋生出一些乖情悖理的舉動,因其往往發生于新房一中,故稱為“鬧洞房”或“鬧新房”。

    在“鬧房”時,親戚朋友群聚宴飲,可以對新郎新一娘一肆意加以戲一弄,這當然是一種陋俗,那麼這種陋俗起源于何時?産生的原因是什麼呢? 一些研究中國古代婚姻習俗的學者常常引用晉代葛洪所著《抱樸子。

    疾謬》中的記載:“蹙以楚撻,系腳倒懸,酒後酗,不知限齊,緻有傷瘀血流、踒折支體者。

    ”這段話對當時鬧新房嚴重的程度作了典型的記述,因而有學者認定“鬧房”這種陋俗有可能起源于晉代。

    但是葛洪的這段話僅僅說明當時鬧房産生傷筋動骨惡果的嚴重程度,還沒有充分證據表明“鬧房”的起源。

     綜觀春秋戰國時期,雖然禮崩樂壞,但是婚禮依然是十分肅穆和程式化的。

    孔子描述當時的嫁娶情景說:“嫁女之家,三日不息燭,思相離也;娶婦之家,三日不一舉樂,思嗣親也。

    ”(《禮記。

    曾子問》)這反映出了當時婚禮的淳樸嚴肅和莊重氣氛。

     有學者認為,“鬧房”陋俗起源于漢代,春秋戰國後,秦統一中國,四海一統,但是秦的苛政使民不聊生。

    秦亡後,漢朝經過“文、景之治”,社會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,安定和相對富裕的
0.070659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