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狐是不是“直筆良史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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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狐是春秋時期晉國的史官,有關他的故事見之于《春秋》左傳。

     宣公二年,當時晉國國君晉靈公荒一婬一暴虐,窮奢極欲,《左傳》中記載“晉靈公不君,厚斂以雕牆,從台上彈人,而觀其辟丸也,宰夫胹熊蹯不熟,殺之,寘諸備,使婦人載以過朝”。

    身居相位的趙盾,看到晉靈公這樣兇狠殘忍、倒行逆施,對國家前途憂心如焚,屢次冒死“驟谏”。

    可是晉靈公不但不聽,反而派武士去暗殺趙盾,未遂,又假意設宴招待趙盾,伏甲欲殺之,又被趙盾侍從提彌明識破,拚死突圍而出。

    趙盾被晉靈公一逼一得走投無路,隻得潛出城外避難。

    不久,晉靈公被趙穿在桃園殺死。

    趙盾聞訊趕回都城,重新掌握政權。

    董狐在史書上記載:“趙盾弑其君”,并在朝廷上公布。

    趙盾分辯說:“不對,這不是我的過錯。

    ”董狐振振有詞,對他說:“子為正卿, 亡不越竟,反不讨賊,非子而誰?“趙盾聽了隻得長歎一聲,默然認賬。

    孔子評論這段史料說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書法不隐。

    宣子(即趙盾)古之良大夫也,為法受惡。

    “從此董狐被當作秉公執法,直言書法的良史,後人稱贊董狐的屢屢不絕,直到現在,還有不少人對”董狐“的做法十分贊賞,稱頌他”直筆寫史“的一精一神。

     不過,有一種看法認為,董狐的這種做法不足為取。

    理由有這樣幾點:第一,殺死晉靈公的是趙穿,而不是趙盾,趙盾不過是趙穿的叔父,硬要叔父為侄子的行為負起責任,那隻能算是“株連”,這種主觀臆斷的株連筆法,真正的“直筆”良史是不會寫的。

    第二,董狐“為君者諱”,晉靈公的滔天罪孽他不置一辭,隻責備趙盾“子為正卿,亡不越竟,反不讨賊,非子而誰?” 似乎“直”得可以,實際上是故作唬人之詞,完全站不住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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