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二百九 外國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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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邑。

    彬東西征剿,日不暇給。

    中朝以賊久未平,十八年命榮昌伯陳智為左參将,助之。

    又降敕責彬曰:“叛寇潘僚、黎利、車三、侬文曆等迄今未獲,兵何時得息,民何時得安。

    宣廣為方略,速奏蕩平。

    ”彬皇恐,督諸将追剿。

    明年秋,賊悉破滅,惟黎利不能得。

     利初仕陳季擴為金吾将軍,後歸正,用為清化府俄樂縣巡檢,邑邑不得志。

    及大軍還,遂反,僭稱平定王,以弟石為相國,與其黨段莽、範柳、範晏等放兵肆掠。

    官軍讨之,生擒晏等,利遁去。

    久之,出據可藍栅行劫。

    諸将方政、師祐剿獲其僞将軍阮個立等,利逃匿老撾。

    及政等還,利潛出,殺玉局巡檢。

    已,複出掠磊江,每追擊辄遁去。

    及群盜盡滅,利益深匿。

    彬奏言:“利竄老撾,老撾請官軍毋入,黨盡發所部兵捕利。

    今久不遣,情叵測。

    ”帝疑老撾匿賊,令彬送其使臣至京诘問,老撾乃逐利。

    二十年春,彬卒,诏智代彬。

    二十一年,智追利于甯化州車來縣,敗之,利複遠竄。

    明年秋,智奏利初逃老撾,後被逐歸瑰縣。

    官軍進擊,其頭目範仰等已率男婦千六百人降,利雖求撫,願以所部來歸,而止俄樂不出,造國器未已,必當進兵。

    奏至,會仁宗以踐阼大赦天下,因敕智善撫之,而利已寇茶籠州,敗方政軍,殺指揮伍雲。

     利未叛時,與鎮守中官山壽善。

    至是壽還朝,力言利與己相信,今往谕之,必來歸。

    帝曰:“此賊狡詐,若為所绐,則其勢益熾,不易制也。

    ”壽叩頭言:“如臣往谕,而利不來,臣當萬死。

    ”帝颔之,遣壽赍敕授利清化知府,慰谕甚至。

    敕甫降,利已寇清化,殺都指揮陳忠。

    利得敕,無降意,即借撫愚守臣,佯言俟秋涼赴官,而寇掠不已。

    時洪熙改元,鑄将軍印分頒邊将,智得征夷副将軍印,又命安平伯李甯往佐之。

    智素無将略,憚賊,因借撫以愚中朝,且與方政迕,遂頓兵不進。

    賊益無所忌,再圍茶籠,智等坐視不救。

    閱七月,城中糧盡,巡按禦史以聞,奏至而仁宗崩。

    宣宗初即位,敕責智及三司官。

    智等不為意,茶籠遂陷,知州琴彭死之。

    尚書掌布按二司陳洽言:“利雖乞降,内攜貳,既陷茶籠,複結玉麻土官、老撾酋長與之同惡。

    始言俟秋涼,今秋已過,複言與參政梁汝笏有怨,乞改授茶籠州,而遣逆黨潘僚、路文律等往嘉興、廣威諸州招集徒衆,勢日滋蔓。

    乞命總兵者速行剿滅。

    ”奏上,為降敕切責,期來春平賊。

    智始懼,與政薄可留關,敗還,至茶籠又敗。

    政勇而寡謀,智懦而多忌,素不相能,而山壽專招撫,擁兵晙安不救,是以屢敗。

     宣德元年春,事聞,複降敕切責。

    時渠魁未平,而小寇蜂起,美留潘可利助逆,宣化周莊、太原黃庵等結雲南甯遠州紅衣賊大掠。

    帝敕沐晟剿甯遠,又發西南諸衛軍萬五千、弩手三千赴交阯,且敕老撾不得容叛人。

    四月,命成山侯王通為征夷将軍,都督馬瑛為參将,往讨黎利。

    削陳智、方政職,充為事官。

    通未至,賊犯清化。

    政不出戰,都指揮王演擊敗之。

    诏大赦交阯罪人,黎利、潘僚降亦授職;停采辦金銀、香貨,冀以弭賊,而賊無悛心。

    政督諸軍進讨,李安及都指揮于瓚、謝鳳、薛聚、硃廣等先奔,政由此敗,俱谪為事官,立功贖罪。

    未幾,智遣都指揮袁亮擊賊黎善于廣威州,欲渡河,土官何加伉言有伏。

    亮不從,遣指揮陶森、錢輔等渡河,中伏并死,亮亦被執。

    善遂分兵三道犯交州,其攻下關者為都督陳浚所敗,攻邊江小門者為李安所敗,善夜走。

    通聞之,亦分兵三道出擊。

    馬瑛敗賊清威,至石室與通會,俱至應平甯橋。

    士卒行泥濘中,遇伏兵,大敗。

    尚書陳洽死焉,通亦中脅還。

    利在乂安聞之,鼓行至清潭,攻北江,進圍東關。

    通素無戰功,以父真死事封。

    朝廷不知其庸劣,誤用之。

    一戰而敗,心膽皆喪,舉動乖張,不奉朝命,擅割清化以南地予賊,盡撤官吏軍民還東關。

    惟清化知州羅通不從,利移兵攻之不下。

    賊分兵萬人圍隘留關,百戶萬琮奮擊,乃退。

    帝聞通敗,大駭,命安遠侯柳升為總兵官,保定伯梁銘副之,督師赴讨,又命沐晟為征南将軍,興安伯徐亨、新甯伯譚忠為左、右副将軍,從雲南進兵,兩軍共七萬餘人。

    複敕通固守,俟升。

     二年春,利犯交州。

    通與戰,斬僞太監黎秘及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等官,獲首級萬計。

    利破膽奔遁,諸将請乘勢追之,通逗留三日。

    賊知其怯,複立寨浚濠,四出剽掠。

    三月複發三萬三千人,從柳升、沐晟征讨。

    賊分兵圍丘溫,都指揮孫聚力拒之。

    先是,賊以昌江為大軍往來要道,發衆八萬餘人來攻,都指揮李任等力拒,殺賊甚衆。

    閱九月,諸将觀望不救,賊懼升大軍至,攻益力。

    夏四月,城陷,任死之。

    時賊圍交州久,通閉城不敢出,賊益易之,緻書請和。

    通欲許之,集衆議,按察使楊時習曰:“奉命讨賊,與之和,而擅退師,何以逃罪!”通怒,厲聲叱之,衆不敢言,遂以利書聞。

     升奉命久,俟諸軍集,九月始抵隘留關。

    利既與通有成言,乃詭稱陳氏有後,率大小頭目具書詣升軍,乞罷兵,立陳氏裔。

    升不啟封,遣使奏聞。

    無何,升進薄倒馬坡,陷殁,後軍相繼盡殁。

    通聞,懼甚,大集軍民官吏,出下哨河,立壇與利盟誓,約退師。

    遂遣官偕賊使奉表及方物進獻。

    沐晟軍至水尾,造船将進,聞通已議和,亦引退,賊乘之,大敗。

     鴻胪寺進賊與升書,略言:“高皇帝龍飛,安南首朝貢,特蒙褒賞,錫以玉章。

    後黎賊篡弑,太宗皇帝興師讨滅,求陳氏子孫。

    陳族避禍方遠竄,故無從訪求。

    今有遺嗣皓,潛身老撾二十年,本國人民不忘先王遺澤,已訪得之。

    倘蒙轉達黼宸,循太宗皇帝繼絕明诏,還其爵土,匪獨陳氏一宗,實蠻邦億萬生民之幸。

    ”帝得書颔之。

    明日,皓表亦至,稱“臣皓,先王暊三世嫡孫”,其詞與利書略同。

    帝心知其詐,欲藉此息兵,遂納其言。

    初,帝嗣位,與楊士奇、楊榮語交阯事,即欲棄之。

    至是,以表示廷臣,谕以罷兵息民意。

    士奇、榮力贊之,惟蹇義、夏原吉不可。

    然帝意已決,廷臣不敢争。

    十一月朔,命禮部左寺郎李琦、工部右侍郎羅汝敬為正使,右通政黃骥、鴻胪卿徐永達為副使,赍诏撫谕安南人民,盡赦其罪,與之更新,令具陳氏後人之實以聞。

    因敕利以興滅繼絕之意,并谕通及三司官,盡撤軍民北還。

    诏未至,通已棄交阯,由陸路還廣西,中官山壽、馬骐及三司守令,由水路還欽州。

    凡得還者止八萬六千人,為賊所殺及拘留者不可勝計。

    天下舉疾通棄地殃民,而帝不怒也。

     三年夏,通等至京,文武諸臣合奏其罪,廷鞫具服,乃與陳智、馬瑛、方政、山壽、馬骐及布政使弋謙,俱論死下獄,籍其家。

    帝終不誅,長系待決而已。

    骐恣虐激變,罪尤重,而謙實無罪,皆同論,時議非之。

    廷臣複劾沐晟、徐亨、譚忠逗留及喪師辱國罪,帝不問。

     琦等還朝,利遣使奉表謝恩,詭言皓于正月物故,陳氏子孫絕,國人推利守其國,謹俟朝命。

    帝亦知其詐,不欲遽封,複遣汝敬、永達谕利及其下,令訪陳氏,并盡還官吏人民及其眷屬。

    明年春,汝敬等還,利複言陳氏無遺種,請别命。

    因貢方物及代身金人。

    又言:“臣九歲女遭亂離散,後知馬骐攜歸充宮婢,臣不勝兒女私,冒昧以請。

    ”帝心知陳氏即有後,利必不言,然以封利無名,複命琦、汝敬敕谕再訪,且以利女病死告之。

     五年春,琦等還,利遣使貢金銀器方物,複飾詞具奏,并具頭目耆老奏請令利攝國政。

    使臣歸,帝複以訪陳氏裔,還中國遺民二事谕之,詞不甚堅。

    明年夏,利遣使謝罪,以二事飾詞對,複進頭目耆老奏,仍為利乞封。

    帝乃許之,命禮部右侍郎章敞、右通政徐琦赍敕印,命利權署安南國事。

    利遣使赍表及金銀器方物,随敞等入貢。

    七年二月達京師,比還,利及使臣皆有賜。

    明年八月來貢,命兵部侍郎徐琦等與其使偕行,谕以順天保民之道。

    是年,利卒。

    利雖受敕命,其居國稱帝,紀元順天,建東、西二都,分十三道:“曰山南、京北、山西、海陽、安邦、諒山、太原、,明光、諒化、清華、晙安、,順化、廣南。

    各設承政司、憲察司、總兵使司,拟中國三司。

    東都在交州府,西都在清華府。

    置百官,設學校,以經義、詩賦二科取士,彬彬有華風焉。

    僭位六年,私谥太祖。

    子麟繼,麟一名龍。

    自是其君長皆有二名,以一名奏天朝,貢獻不絕如常制。

    麟遣使告訃,命侍郎章敞、行人侯璡敕麟權署國事。

    明年遣使入貢謝恩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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