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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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師,試以文,命居會同館,日給大官膳,欲官之,以老疾固辭,忤旨。
明年四月暴卒,蓋自裁也。
元亡後,惟良與王逢不忘故主,每形于歌詩,故卒不獲其死雲。
良世居金華九靈山下,自号九靈山人。
逢,字原吉,江陰人。
至正中,作《河清頌》,台臣薦之,稱疾辭。
張士誠據吳,其弟士德用逢策,北降于元以拒明。
太祖滅士誠,欲辟用之,堅卧不起,隐上海之烏泾,歌詠自适。
洪武十五年以文學征,有司敦迫上道。
時子掖為通事司令,以父年高,叩頭泣請,乃命吏部符止之。
又六年卒,年七十,有《梧溪詩集》七卷。
逢自稱席帽山人。
時又有丁鶴年者,回回人。
曾祖阿老丁與弟烏馬兒皆世商。
元世祖征西域,軍乏饟,老丁杖策軍門,盡以赀獻。
論功,賜田宅京師,奉朝請。
烏馬兒累官甘肅行省左丞。
父職馬祿丁,以世廕為武昌縣達魯花赤,有惠政,解官,留葬其地。
至正壬辰,武昌被兵,鶴年年十八,奉母走鎮江。
母殁,鹽酪不入口者五年。
避地四明。
方國珍據浙東,最忌色目人,鶴年轉徙逃匿,為童子師,或寄僧舍,賣漿自給。
及海内大定,牒請還武昌,而生母已道阻前死,瘗東村廢宅中,鶴年恸哭行求,母告以夢,乃齧血沁骨,斂而葬焉。
烏斯道為作《丁孝子傳》。
鶴年自以家世仕元,不忘故國,順帝北遁後,飲泣賦詩,情詞凄恻。
晚學浮屠法,廬居父墓,以永樂中卒。
鶴年好學洽聞,精詩律,楚昭、莊二王鹹禮敬之。
正統中,憲王刻其遺文行世。
危素,字太仆,金溪人,唐撫州刺史全諷之後。
少通《五經》,遊吳澄、範梈門。
至正元年用大臣薦授經筵檢讨。
修宋、遼、金三史及注《爾雅》成,賜金及宮人,不受。
由國子助教遷翰林編修。
纂後妃等傳,事逸無據,素買饧餅饋宦寺,叩之得實,乃筆諸書,卒為全史。
遷太常博士、兵部員外郎、監察禦史、工部侍郎,轉大司農丞、禮部尚書。
時亂将亟,素每抗論得失。
十八年參中書省事,請專任平章定住總西方兵,毋迎帝師悮軍事,用普顔不花為參政,經略江南,立兵農宣撫使司以安畿内,任賢守令以撫流竄之民。
且曰:“今日之事,宜卧薪嘗膽,力圖中興。
”尋進禦史台治書侍禦史。
二十年拜參知政事,俄除翰林學士承旨,出為嶺北行省左丞。
言事不報,棄官居房山。
素為人侃直,數有建白,敢任事。
上都宮殿火,敕重建大安、睿思二閣,素谏止之。
請親祀南郊,築北郊,以斥合祭之失。
因進講陳民間疾苦,诏為發錢粟振河南、永平民。
淮南兵亂,素往廉問,假便宜發楮币,振維揚、京口饑。
居房山者四年。
明師将抵燕,淮王帖木兒不花監國,起為承旨如故。
素甫至而師入,乃趨所居報恩寺,入井。
寺僧大梓力挽起之,曰:“國史非公莫知。
公死,是死國史也。
”素遂止。
兵迫史庫,往告鎮撫吳勉輩出之,《元實錄》得無失。
洪武二年授翰林侍講學士,數訪以元興亡之故,且诏撰《皇陵碑》文,皆稱旨。
頃之,坐失朝,被劾罷。
居一歲,複故官,兼弘文館學士,賜小庫,免朝谒。
嘗偕諸學士賜宴,屢遣内官勸之酒,禦制詩一章,以示恩寵,命各以詩進,素詩最後成,帝獨覽而善之曰:“素老成,有先憂之意。
”時素已七十餘矣。
禦史王著等論素亡國之臣,不宜列侍從,诏谪居和州,守餘阙廟,歲餘卒。
先是,至元間,西僧嗣古妙高欲毀宋會稽諸陵。
夏人楊辇真珈為江南總攝,悉掘徽宗以下諸陵,攫取金寶,裒帝後遺骨,瘗于杭之故宮,築浮屠其上,名曰鎮南,以示厭勝,又截理宗顱骨為飲器。
真珈敗,其資皆籍于官,顱骨亦入宣政院,以賜所謂帝師者。
素在翰林時,宴見,備言始末。
帝歎息良久,命北平守将購得顱骨于西僧汝納所,谕有司厝于高坐寺西北。
其明年,紹興以永穆陵圖來獻,遂敕葬故陵,實自素發之雲。
張以甯,字志道,古田人。
父一清,元福建、江西行省參知政事。
以甯年八歲,或訟其伯父于縣系獄,以甯詣縣伸理,尹異之,命賦《琴堂詩》,立就,伯父得釋,以甯用是知名。
泰定中,以《春秋》舉進士,由黃岩判官進六合尹,坐事免官,滞留江、淮者十年。
順帝征為國子助教,累至翰林侍讀學士,知制诰。
在朝宿儒虞集、歐陽元、揭傒斯、黃溍之屬相繼物故,以甯有俊才,博學強記,擅名于時,人呼小張學士。
明師取元都,與危素等皆赴京,奏對稱旨,複授侍講學士,特被寵遇。
帝嘗登鐘山,以甯與硃升、秦裕伯等扈從擁翠亭,給筆劄賦詩。
洪武二年秋,奉使安南,封其主陳日煃為國王,禦制詩一章遣之。
甫抵境,而日煃卒,國人乞以印诏授其世子,以甯不聽,留居洱江上,谕世子告哀于朝,且請襲爵。
既得令,俟後使者林唐臣至,然後入境将事。
事竣,教世子服三年喪,令其國人效中國行頓首稽首禮。
天子聞而嘉之,賜玺書,比諸陸賈、馬援,再賜禦制詩八章。
及還,道卒,诏有司歸其柩,所在緻祭。
以甯為人潔清,不營财産,奉使往還,補被外無他物。
本以《春秋》緻高第,故所學尤專《春秋》,多所自得,撰《胡傳辨疑》最辨博,惟《春王正月考》未就,寓安南逾半歲,始卒業。
元故官來京者,素及以甯名尤重。
素長于史,以甯長于經。
素宋、元史藁俱失傳,而以甯《春秋》學遂行。
門人石光霁,字仲濂,泰州人。
讀書五行俱下。
洪武十三年以明經舉,授國子學正,進博士,作《春秋鈎玄》,能傳以甯之學。
裕伯,字景容,大名人。
仕元,累官至福建行省郎中。
遭世亂,棄官,客揚州。
久之,複避地上海。
居母喪盡禮。
張士誠據姑蘇,遣人招之,拒不納。
吳元年,太祖命中書省檄起之。
裕伯對使者曰:“食元祿二十餘年而背之,不忠也。
母喪未終,忘哀而出,不孝也。
”乃上中書省固辭。
洪武元年複征,稱病不出。
帝乃手書谕之曰:“海濱民好鬥,裕伯智謀之士而居此地,堅守不起,恐有後悔。
”裕伯拜書,涕泗橫流,不得已,偕使者入朝。
授侍讀學士,固辭,不允。
與張以甯等扈從,登鐘山擁翠亭,給筆劄賦詩,甚見寵待。
二年改待制,旋為治書侍禦史。
三年始诏設科取士,以裕伯與禦史中丞劉基為京畿主考官。
裕伯博辨善論說,占奏悉當帝意,帝數稱之。
出知隴州,卒于官。
趙壎,字伯友,新喻人,好學,工屬文。
元至正中舉于鄉,為上猶教谕。
洪武二年,太祖诏修《元史》,命左丞相李善長為監修官,前起居注宋濂、漳州府通判王祎為總裁官,征山林遺逸之士汪克寬、胡翰、宋僖、陶凱、陳基、曾魯、高啟、趙汸、張文海、徐尊生、黃篪、傅恕、王锜、傅著、謝徽為纂修官,而壎與焉。
以是年二月,開局天界寺,取元《經世大典》諸書,用資參考。
至八月成,諸儒并賜赍遣歸。
而順帝一朝史
明年四月暴卒,蓋自裁也。
元亡後,惟良與王逢不忘故主,每形于歌詩,故卒不獲其死雲。
良世居金華九靈山下,自号九靈山人。
逢,字原吉,江陰人。
至正中,作《河清頌》,台臣薦之,稱疾辭。
張士誠據吳,其弟士德用逢策,北降于元以拒明。
太祖滅士誠,欲辟用之,堅卧不起,隐上海之烏泾,歌詠自适。
洪武十五年以文學征,有司敦迫上道。
時子掖為通事司令,以父年高,叩頭泣請,乃命吏部符止之。
又六年卒,年七十,有《梧溪詩集》七卷。
逢自稱席帽山人。
時又有丁鶴年者,回回人。
曾祖阿老丁與弟烏馬兒皆世商。
元世祖征西域,軍乏饟,老丁杖策軍門,盡以赀獻。
論功,賜田宅京師,奉朝請。
烏馬兒累官甘肅行省左丞。
父職馬祿丁,以世廕為武昌縣達魯花赤,有惠政,解官,留葬其地。
至正壬辰,武昌被兵,鶴年年十八,奉母走鎮江。
母殁,鹽酪不入口者五年。
避地四明。
方國珍據浙東,最忌色目人,鶴年轉徙逃匿,為童子師,或寄僧舍,賣漿自給。
及海内大定,牒請還武昌,而生母已道阻前死,瘗東村廢宅中,鶴年恸哭行求,母告以夢,乃齧血沁骨,斂而葬焉。
烏斯道為作《丁孝子傳》。
鶴年自以家世仕元,不忘故國,順帝北遁後,飲泣賦詩,情詞凄恻。
晚學浮屠法,廬居父墓,以永樂中卒。
鶴年好學洽聞,精詩律,楚昭、莊二王鹹禮敬之。
正統中,憲王刻其遺文行世。
危素,字太仆,金溪人,唐撫州刺史全諷之後。
少通《五經》,遊吳澄、範梈門。
至正元年用大臣薦授經筵檢讨。
修宋、遼、金三史及注《爾雅》成,賜金及宮人,不受。
由國子助教遷翰林編修。
纂後妃等傳,事逸無據,素買饧餅饋宦寺,叩之得實,乃筆諸書,卒為全史。
遷太常博士、兵部員外郎、監察禦史、工部侍郎,轉大司農丞、禮部尚書。
時亂将亟,素每抗論得失。
十八年參中書省事,請專任平章定住總西方兵,毋迎帝師悮軍事,用普顔不花為參政,經略江南,立兵農宣撫使司以安畿内,任賢守令以撫流竄之民。
且曰:“今日之事,宜卧薪嘗膽,力圖中興。
”尋進禦史台治書侍禦史。
二十年拜參知政事,俄除翰林學士承旨,出為嶺北行省左丞。
言事不報,棄官居房山。
素為人侃直,數有建白,敢任事。
上都宮殿火,敕重建大安、睿思二閣,素谏止之。
請親祀南郊,築北郊,以斥合祭之失。
因進講陳民間疾苦,诏為發錢粟振河南、永平民。
淮南兵亂,素往廉問,假便宜發楮币,振維揚、京口饑。
居房山者四年。
明師将抵燕,淮王帖木兒不花監國,起為承旨如故。
素甫至而師入,乃趨所居報恩寺,入井。
寺僧大梓力挽起之,曰:“國史非公莫知。
公死,是死國史也。
”素遂止。
兵迫史庫,往告鎮撫吳勉輩出之,《元實錄》得無失。
洪武二年授翰林侍講學士,數訪以元興亡之故,且诏撰《皇陵碑》文,皆稱旨。
頃之,坐失朝,被劾罷。
居一歲,複故官,兼弘文館學士,賜小庫,免朝谒。
嘗偕諸學士賜宴,屢遣内官勸之酒,禦制詩一章,以示恩寵,命各以詩進,素詩最後成,帝獨覽而善之曰:“素老成,有先憂之意。
”時素已七十餘矣。
禦史王著等論素亡國之臣,不宜列侍從,诏谪居和州,守餘阙廟,歲餘卒。
先是,至元間,西僧嗣古妙高欲毀宋會稽諸陵。
夏人楊辇真珈為江南總攝,悉掘徽宗以下諸陵,攫取金寶,裒帝後遺骨,瘗于杭之故宮,築浮屠其上,名曰鎮南,以示厭勝,又截理宗顱骨為飲器。
真珈敗,其資皆籍于官,顱骨亦入宣政院,以賜所謂帝師者。
素在翰林時,宴見,備言始末。
帝歎息良久,命北平守将購得顱骨于西僧汝納所,谕有司厝于高坐寺西北。
其明年,紹興以永穆陵圖來獻,遂敕葬故陵,實自素發之雲。
張以甯,字志道,古田人。
父一清,元福建、江西行省參知政事。
以甯年八歲,或訟其伯父于縣系獄,以甯詣縣伸理,尹異之,命賦《琴堂詩》,立就,伯父得釋,以甯用是知名。
泰定中,以《春秋》舉進士,由黃岩判官進六合尹,坐事免官,滞留江、淮者十年。
順帝征為國子助教,累至翰林侍讀學士,知制诰。
在朝宿儒虞集、歐陽元、揭傒斯、黃溍之屬相繼物故,以甯有俊才,博學強記,擅名于時,人呼小張學士。
明師取元都,與危素等皆赴京,奏對稱旨,複授侍講學士,特被寵遇。
帝嘗登鐘山,以甯與硃升、秦裕伯等扈從擁翠亭,給筆劄賦詩。
洪武二年秋,奉使安南,封其主陳日煃為國王,禦制詩一章遣之。
甫抵境,而日煃卒,國人乞以印诏授其世子,以甯不聽,留居洱江上,谕世子告哀于朝,且請襲爵。
既得令,俟後使者林唐臣至,然後入境将事。
事竣,教世子服三年喪,令其國人效中國行頓首稽首禮。
天子聞而嘉之,賜玺書,比諸陸賈、馬援,再賜禦制詩八章。
及還,道卒,诏有司歸其柩,所在緻祭。
以甯為人潔清,不營财産,奉使往還,補被外無他物。
本以《春秋》緻高第,故所學尤專《春秋》,多所自得,撰《胡傳辨疑》最辨博,惟《春王正月考》未就,寓安南逾半歲,始卒業。
元故官來京者,素及以甯名尤重。
素長于史,以甯長于經。
素宋、元史藁俱失傳,而以甯《春秋》學遂行。
門人石光霁,字仲濂,泰州人。
讀書五行俱下。
洪武十三年以明經舉,授國子學正,進博士,作《春秋鈎玄》,能傳以甯之學。
裕伯,字景容,大名人。
仕元,累官至福建行省郎中。
遭世亂,棄官,客揚州。
久之,複避地上海。
居母喪盡禮。
張士誠據姑蘇,遣人招之,拒不納。
吳元年,太祖命中書省檄起之。
裕伯對使者曰:“食元祿二十餘年而背之,不忠也。
母喪未終,忘哀而出,不孝也。
”乃上中書省固辭。
洪武元年複征,稱病不出。
帝乃手書谕之曰:“海濱民好鬥,裕伯智謀之士而居此地,堅守不起,恐有後悔。
”裕伯拜書,涕泗橫流,不得已,偕使者入朝。
授侍讀學士,固辭,不允。
與張以甯等扈從,登鐘山擁翠亭,給筆劄賦詩,甚見寵待。
二年改待制,旋為治書侍禦史。
三年始诏設科取士,以裕伯與禦史中丞劉基為京畿主考官。
裕伯博辨善論說,占奏悉當帝意,帝數稱之。
出知隴州,卒于官。
趙壎,字伯友,新喻人,好學,工屬文。
元至正中舉于鄉,為上猶教谕。
洪武二年,太祖诏修《元史》,命左丞相李善長為監修官,前起居注宋濂、漳州府通判王祎為總裁官,征山林遺逸之士汪克寬、胡翰、宋僖、陶凱、陳基、曾魯、高啟、趙汸、張文海、徐尊生、黃篪、傅恕、王锜、傅著、謝徽為纂修官,而壎與焉。
以是年二月,開局天界寺,取元《經世大典》諸書,用資參考。
至八月成,諸儒并賜赍遣歸。
而順帝一朝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