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九溝洫志第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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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無患,故謂之上策。

     若乃多穿漕渠于冀州地,使民得以溉田,分殺水怒,雖非聖人法,然亦救敗術也。

    難者将曰:“河水高于平地,歲增堤防,猶尚決溢,不可以開渠。

    ”臣竊按視遮害亭西十八裡,至淇水口,乃月金堤,高一丈。

    自是東,地稍下,堤稍高,至遮害亭,高四五丈。

    往六七歲,河水大盛,增丈七尺,壞黎陽南郭門,入至堤下。

    水未逾堤二尺所,從堤上北望,河高出民屋,百姓皆走上山。

    水留十三日,堤潰,吏民塞之。

    臣循堤上,行視水勢,南七十餘裡,至淇口,水适至堤半,計出地上五尺所。

    今可從淇口以東為石堤,多張水門。

    初元中,遮害亭下河去堤足數十步,至今四十餘歲,适至堤足。

    由是言之,其地堅矣。

    恐議者疑河大川難禁制,荥陽漕渠足以蔔之,其水門但用木與土耳,今據堅地作石堤,勢必完安。

    冀州渠首盡當卬此水門。

    治渠非穿地也,但為東方一堤,北行三百餘裡,入漳水中,其西因山足高地,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;旱則開東方下水門溉冀州,水則開西方高門分河流。

    通渠有三利,不通有三害。

    民常罷于救水,半失作業;水行地上,湊潤上徹,民則病濕氣,木皆立枯,鹵不生谷;決溢有敗,為魚鼈食:此三害也。

    若有渠溉,則鹽鹵下濕,填淤加肥;故種禾麥,更為粳稻,高田五倍,下田十倍;轉漕舟船之便:此三利也。

    今瀕河堤吏卒郡數千人,伐買薪石之費歲數千萬,足以通渠成水門;又民利其溉灌,相率治渠,雖勞不罷。

    民田适治,河堤亦成,此誠富國安民,興利除害,支數百歲,故謂之中策。

     若乃繕完故堤,增卑倍薄,勞費無已,數逢其害,此最下策也。

     王莽時,征能治河者以百數,其大略異者,長水校尉平陵關并言:“河決率常于平原、東郡左右,其地形下而土疏惡。

    聞禹治河時,本空此地,以為水猥,盛則放溢,少稍自索,雖時易處,猶不能離此。

    上古難識,近察秦、漢以來,河決曹、衛之域,其南北不過百八十裡者,可空此地,勿以為官亭民室而已。

    ”大司馬史長安張戎言:“水性就下,行疾則自刮除成空而稍深。

    河水重濁,号為一石水而六鬥泥。

    今西方諸郡,以至京師東行,民皆引河、渭山川水溉田。

    春夏幹燥。

    少水時也,故使河流遲,貯淤而稍淺;雨多水暴至,則溢決。

    而國家數堤塞之,稍益高于平地,猶築垣而居水也。

    可各順從其性,毋複灌溉,則百川流行,水道自利,無溢決之害矣。

    ”禦史臨淮韓牧以為“可略于《禹貢》九河處穿之,縱不能為九,但為四五,宜有益。

    ”大司空掾王橫言:“河入勃海,勃海地高于韓牧所欲穿處。

    往者天嘗連雨,東北風,海水溢,西南出,浸數百裡,九河之地已為海所漸矣。

    禹之行河水,本随西山下東北去。

    《周譜》雲定王五,年河徙,則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。

    又秦攻魏,決河灌其都,決處遂大,不可複補。

    宜卻徙完平處,更開空,使緣西山足乘高地而東北入海,乃無水災。

    ”沛郡桓譚為司空掾,典其議,為甄豐言:“凡此數者,必有一是。

    宜詳考驗,皆可豫見,計定然後舉事,費不過數億萬,亦可以事諸浮食無産業民。

    空居與行役,同當衣食;衣食縣官,而為之作,乃兩便,可以上繼禹功,下除民疾。

    ”王莽時,但崇空語,無施行者。

     贊曰:古人有言:“微禹之功,吾其魚乎!”中國川原以百數,莫著于四渎,而河為宗。

    孔子曰:“多聞而志之,知之次也。

    ”國之利害,故備論其事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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