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幽冥錄(四)

關燈
又來言:“汝不與我,秋當殺汝。

    ”又不與之。

    秋遂不死,鬼乃來謝曰:“君為人心正,方受大福,願莫道此事。

    天地聞之,我罪不細。

    實見小鬼得作司命度事幹,見君婦兒終期,為此欺君索食耳。

    願深恕亮。

    君錄籍年八十三。

    家方如意,鬼神助,吾亦當奴仆相事。

    ”遂聞稽颡聲。

     甄沖字叔讓,中山人,為雲社令,未至惠懷縣,忽有一人來通雲:“社郎須臾便至。

    ”年少,容貌美淨。

    既坐,寒溫雲:“大人見使,貪慕高援,欲以妹與君婚。

    故來宣此意。

    ”甄愕然曰:“仆長大,且已有家,何緣此理。

    ”社郎複雲:“仆妹年少,且令色少變,必欲得佳對,雲何見拒。

    ”甄曰:“仆老翁,見有婦,豈容違越。

    ”相與反覆數過,甄殊無動意社郎有恚色,雲:“大人當自來,恐不得爾違。

    ”既去,便見兩岸上有人著帻捉馬鞭。

    羅列相随,行從甚多,社公尋至,鹵簿導從如方伯,乘馬,與青幢赤絡覆車數乘,女郎乘四望車,錦步障數十張,婢子八人夾車前,衣服文彩,所未嘗見。

    便于甄傍邊岸上張幔屋,舒簾席,社公下,隐漆幾坐白旃坐褥玉唾壺,以毒瑁為手巾籠,捉白麈尾,女郎卻在東岸黃門白拂夾車立,婢子在前。

    社公引佐吏令前坐,當六十人,命作樂器,悉如琉璃。

    社公謂甄曰:“仆有陋女,情所锺愛。

    以君體德令茂,貪結親援。

    因遣小兒,已具宣此旨。

    ”甄曰:“仆既老悴,已有室家,兒子且大。

    雖貪貴聘,不敢聞命。

    ”社公複雲:“仆女年始二十,姿色淑令,四德克備。

    今在岸上,勿複為煩,但當成禮耳。

    ”甄拒之轉苦,謂是邪魅,便拔刀橫膝上,以死拒之,不複與語。

    社公大怒,便令呼三斑兩虎來,張口正赤,号呼裂地,徑跳上。

    如此者數十,相守至天明,無如之何,便去。

    留一牽車将從數十人,卻以迎甄。

    甄便移至惠懷上縣中住,所迎車及人至門中,有一人著單衣帻向之揖于此,便住不得前。

    甄停十餘日方敢去,故見二人著帻捉馬鞭随至家,至家少日而婦病遂亡。

    隆安初陳郡殷氏為臨湘令,縣中一鬼,長三丈餘,上屋猶垂腳至地。

    殷入,便來命之。

    每搖屏風動窗戶,病轉甚。

    其弟觀亦見,恒拔刀在側,與言争,鬼語雲:“勿為罵我,當打汝口破。

    ”鬼忽隐形,打口流血,後遂喁噼成殘廢人。

    吳中人姓顧,往山舍,晝行去舍十餘裡,但聞西北隐隐,因舉首見四五百人,皆赤衣,長二丈,倏忽而至,三重圍之。

    顧氣奄奄不通,輾轉不得,旦至晡,圍不解,口不得語,心呼北鬥。

    又食頃,鬼相謂曰:“彼正心在神,可舍去。

    ”豁如霧除。

    顧歸舍疲極,卧。

    其夕,戶前一處火甚盛而不然,鬼紛纭相就,或往或來,呼顧談,或入去其被,或上頭而輕于鴻毛,開晨失。

     晉桓豹奴為江州時,有甘錄事者,家在臨川郡治下,兒年三十,遇病死,埋著家東群冢之間。

    旬日,忽聞東路有打鼓倡樂聲,可百許人,徑到甘家,問錄事在不,故來相詣,賢子亦在此。

    止聞人聲,亦不見其形也。

    乃出數罂酒與之,俄頃失去,兩罂皆空,始聞有鼓聲。

    臨川太守謂是人戲,必來詣己,既而寂爾不到,聞爾說之大驚。

     晉升平元年,郯縣陳素家富,娶婦十年無兒,夫欲娶妾,婦禱祠神明,忽然有身,鄰家小人婦亦同有,因貨鄰婦雲:“
0.052555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