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編 劫盜 賭博謀殺童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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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谷維嘉趕上,把蒲安邦一手揪住,便打倒于地上,将袖内一搜,搜出一包銀子。

    安邦死死扭住不放,谷維嘉即将腳踢兩下,踢傷了肋,登時氣絕,死于地上。

    谷維嘉将銀打開一看,重有二十兩,遂叫房有容曰:“我分一半與你。

    ”房有容曰:“這不義之财,我是不要。

    ”谷維嘉曰:“你不要财,明日若說出來,我便扳你同謀。

    ”房有容曰:“你自己收拾得好,我決不發你的事!”迨至天明,東門地方見街上打死一小厮,懼其連累,遂入縣中去禀巡捕官。

    時典史喻文緯在巡捕,即到東門來相驗。

    見是一個讀書童生,肋下青腫有傷。

    吩咐地方,權時備棺木收起。

     一時喧嚷,即到東門來相驗。

    見是一個讀書童生。

    霍鎮周正在憂悶,安邦昨夜一個獨行,今早又聽得打死童生消息,遂往東門來看,果見是老侄兒蒲安邦,遂寫狀往縣去告。

    縣中乃熊維學作尹,遂告曰:告狀人霍鎮周,系襄垣縣在城中隅人。

    告為劫殺事。

     契侄蒲安邦,年方十六,業儒為事。

    昨因父蒲之傑貧難赴學,遣安邦來家,借銀二十兩作盤費。

    二更獨自挑燈歸去,街上被人謀殺。

    今早地方呈首方知。

    街上謀人,欺官藐法,劫财殺命,冤恨黑天。

    乞台剿究賊情,激切上告。

    鎮周既遞了狀,遂着人往歸仁鄉去告訴蒲之傑。

    之傑正因兒子不到,已自來尋。

    兩下撞見,家僮遂将謀死安邦事,一一說知。

    傑聽家僮說了,痛子死于非命,登時氣死于地。

    家僮救之,半晌方醒。

    星忙走到東門,見安邦已死,于棺内抱屍大哭。

     揭開衣服一看,肋下青腫數塊。

    詢問兩邊地方,俱說不知。

    蒲之傑來到縣前,正見鎮周在那裡相等。

    兩個複入縣中去禀熊爺。

     爺見傑來禀,乃謂之曰:“昨日夜深,被賊殺死,秋元權且忍耐,待我差捕盜擒訪,那時回話。

    ”蒲之傑曰:“小兒死于非命,表兄二十兩銀子又被劫去。

    望父母千萬用心追究!”周、傑二人出了縣門,複到東門。

    周乃換過衣衾、棺椁,代傑厚殓,送之歸葬。

    周又贈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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