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則 豬血有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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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嫁禍于人,唆使人打官司。

    在這太平盛世,絕不能容忍這種人糟害老百姓,應該将他判處死刑,為地方除害。

    陳興泰這時也低頭認罪,不等用刑,就把調唆囑咐蔡阿辰、蔡阿完兄弟轉移屍體,圖謀誣賴陳興觐,以及收留誘養蔡阿尾,寫狀紙代為告狀,加上毆打、搶掠陳孟發衣服、酒瓶,打傷陳孟發緻使左臂骨折,在和平橋攔截毆打陳興觐,奪走他二件衣服,以及勒索訛詐陳紹浩三千文銅錢,全都承認下來。

     我說:“唉!訟師可惡到這程度,真是達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!”就讓差役拽下去狠打四十大闆。

    然後派差役押解他,令他交出原贓,準備按刑律判罪,解送到上司衙門。

    可是陳興泰居然半道乘人不備偷偷逃跑了,然後又借口被賊搶劫,知縣隐瞞實情為借口,跑到道台衙門遞交血書控告。

    道台大人批發海陽縣查審此案。

    陳興泰洋洋得意,每天在道台衙門門口閑逛遊蕩,不再回縣裡來。

     我因為是人命案不敢拖延滞留,嚴厲責成原來的差人周瑞和新增加的差役蕭岐、蔡靜,于六月二十一日在府城西門外擒獲陳興泰,押回潮陽縣來,追繳原有的贓證。

    陳興泰堅持不肯交出,就下令把他囚在牢房裡。

    陳興泰暗地裡支使自己的父親陳曰貴去海陽縣,禀請海陽知縣行文到潮陽提走陳興泰,又不斷地去道台衙門門口喊冤。

     鄰縣提拿案犯的公文往來數次。

    我看陳興泰這個人狡猾兇悍非同一般,叫出來問他說:“你什麼時候被賊搶劫?本縣怎麼隐瞞了?你用被賊搶劫縣官隐諱案情的謊言到道台衙門控告,這種說法能夠說得過去嗎?”陳興泰說:“陳興觐打我了!不用危言聳聽的話控告,那麼道台大人一定不肯采取行動,就不能擺脫我的罪過。

    ”我問他:“用血書上告是什麼目的?”他說:“不這樣不足以表明事情的緊迫嚴重,希望道台大人驚異而憐憫我。

    ”我問他:“血從哪兒來?你偷雞弄的雞血吧?”陳興泰詭秘地笑着說:“豬血罷了。

    那天買了半斤豬血做湯,用來做早點,留下小半杯蘸着筆寫狀紙。

    如有人問起這事,就說是刺破手指用血寫的。

    總之,我的罪已無法逃脫,想個解脫之計,不是鬥膽故意多事。

    ”我對他說:“你把所搶的原有贓物交出來,我可以寬大你。

    ”陳興泰說:“贓物是我父親收藏的,我寄信去取它。

    ”但是陳曰貴逃到府城躲藏起來,不肯回來,贓物沒有能迫交出來。

     正好海陽知縣派的差人催促提交犯人。

    我認為,誣告人命,誣告人為盜匪,都是關系重大的罪名,要不要将陳興泰移交海陽縣質問審訊?或是根據原有人命案,準确妥貼地審理定案,從頭重做結論?于是給上司打報告請示。

    等到上司批發的公文到縣,我已經離職了。

    若不是陳興泰寫血書遞呈狀紙誇張聲勢,怎麼能一件公文往返幾個月才有下落?由于這樣延誤,竟使陳興泰借機漏網了!我的後任代理縣令從寬判處,帶枷示衆一個月就了結此案。

    追繳銅錢三千文充公,其餘一概不問。

     陳興泰見自己的詭謀得逞,拍着巴掌笑着說:豬血有靈驗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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