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七中之下五行志第七中之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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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魚于信都,長五寸以下。
成帝永始元年春,北海出大魚,長六丈,高一丈,四枚。
哀帝建平三年,東萊平度出大魚,長八丈,高丈一尺,七枚,皆死。
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海數見巨魚,邪人進,賢人疏。
” 桓公五年“秋,螽”。
劉歆以為貪虐取民則螽,介蟲之孽也,與魚同占。
劉向以為介蟲之孽屬言不從。
是歲,公獲二國之聘,取鼎易邑,興役起城。
諸螽略皆從董仲舒說雲。
嚴公二十九年“有蜚”。
劉歆以為負蠜也,性不食谷,食谷為災,介蟲之孽。
劉向以為蜚色青,近青眚也,非中國所有。
南越盛暑,男女同川澤,淫風所生,為蟲臭惡。
是時,嚴公取齊淫女為夫人,既入,淫于兩叔,故蜚至。
天戒若曰,今誅絕之尚及,不将生臭惡,聞于四方。
嚴不寤,其後夫人與兩叔作亂,一嗣以殺,卒皆被辜。
董仲舒指略同。
釐公十五年“八月,螽”。
劉向以為,先是釐有鹹之會,後城緣陵,是歲,複以兵車為牡丘會,使公孫敖帥師,及諸侯大夫救徐,丘比三年在外。
文公三年“秋,雨螽于宋”。
劉向以為,先是宋殺大夫而無罪。
有暴虐賦斂之應。
《穀梁傳》曰上下皆合,言甚。
董仲舒以為宋三世内取,大夫專恣,殺生不中,故螽先死而至。
劉歆以為,螽為谷災,卒遇賊陰,墜而死也。
八年“十月,螽”。
時公伐邾取須朐,城郚。
宣公六年“八月,螽”。
劉向以為,先是時宣伐莒向,後比再如齊,謀伐萊。
十三年“秋,螽”。
公孫歸父會齊伐莒。
十五年“秋,螽”。
宣亡熟歲,數有軍旅。
襄公七年“八月,螽”。
劉向以為,先是襄興師救陳,滕子、郯子、小邾子皆來朝。
夏,城費。
哀公十二年“十二月,螽”。
是時,哀用田賦。
劉向以為春用田賦,冬而螽。
十三年“九月,螽;十二月,螽”。
比三螽,虐取于民之效也。
劉歆以為,周十二月,夏十月也,火星既伏,蟄蟲皆畢,天之見變,因物類之宜,不得以螽,是歲,再失閏矣。
周九月,夏七月,故傳曰:“火猶西流,司曆過也”。
宣公十五年“冬,蝝生”。
劉歆以為,蝝,蚍蜉之有翼者,食谷為災,黑眚也。
董仲舒、劉向以為,蝝,螟始生也,一曰蝗始生。
是時,民患上力役,解于公田。
宣是時初稅畝。
稅畝,就民田畝擇美者稅者什一,亂先王制而為貪利,故應是而蝝生,屬蠃蟲之孽。
景帝中三年秋,蝗。
先是,匈奴寇邊,中尉不害将車騎材官士屯代高柳。
武帝元光五年秋,螟;六年夏,蝗。
先是,五将軍衆三十萬伏馬邑,欲襲單于也。
是歲,四将軍征匈奴。
元鼎五年秋,蝗。
是歲,四将軍征南越及西南夷,開十餘郡。
元封六年秋,蝗。
先是,兩将軍征朝鮮,開三郡。
太初元年夏,蝗從東方蜚至敦煌;三年秋,複蝗。
元年,貳師将軍征大宛,天下奉其役連年。
征和三年秋,蝗;四年夏,蝗。
先是一年,三将軍衆十餘萬征匈奴。
征和三年,貳師七萬人沒不還。
平帝元始二年秋,蝗,遍天下。
是時,王莽秉政。
《左氏傳》曰嚴公八年齊襄公田于貝丘,見豕。
從者曰:“公子彭生也。
”公怒曰:“射之!”豕人立而啼,公懼,墜車,傷足喪屦。
劉向以為近豕禍也。
先是,齊襄淫于妹魯桓公夫人,使公子彭生殺桓公,又殺彭生以謝魯。
公孫無知有寵于先君,襄公绌之,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,襄匿其戶間,足見于戶下,遂殺之。
傷足喪屦,卒死于足,虐急之效也。
昭帝元鳳元年,燕王宮永巷中豕出胃圂,壞都竈,銜其鬴六、七枚置殿前。
劉向以為近豕禍也。
是時,燕王旦與長公主、左将軍謀為大逆,誅殺谏者,暴急無道。
竈者,生養之本,豕而敗竈,陳鬴于庭,鬴竈将不用,宮室将廢辱也。
燕王不改,卒伏其辜。
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衆心不安君政,厥妖豕人居室。
” 史記魯襄公二十三年,穀、洛水鬥,将毀王宮。
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。
周靈王将擁之,有司谏曰:“不可。
長民者不崇薮,不堕山,不防川,不窦澤。
今吾執政毋乃有所辭,而滑夫二川之神,使至于争明,以防王宮室,王而飾之,毋乃不可乎!懼及子孫,王室愈卑。
”王卒擁之。
以傳推之,以四渎比諸侯,穀、洛其次,卿大夫之象也,為卿大夫将分争以危亂王室也。
是時,世卿專權,儋括将有篡殺之謀,如靈王覺寤,匡其失政,懼以承戒,則災禍除矣。
不聽谏謀,簡慢大異,任其私心,塞埤擁下,以逆水勢而害鬼神。
後數年有黑如日者五。
是歲蚤霜,靈王崩。
景王立二年,儋括欲殺王,而立王弟佞夫。
佞夫不知,景王并誅佞夫。
及景王死,五大夫争權,或立子猛,或立子朝,王室大亂。
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天子弱,諸侯力政,厥異水鬥。
” 史記曰,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,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。
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。
秦連相坐之法,棄灰于道者黥,罔密而刑虐,加以武伐橫出,殘賊鄰國。
至于變亂五行,氣色謬亂。
天戒若曰,勿為刻急,将緻敗亡。
秦遂不改,至始皇滅六國,二世而亡。
昔三代居三河,河洛出圖書,秦居渭陽,而渭水數赤,瑞異應德之效也。
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君湎于酒,淫于色,賢人潛,國家危,厥異流水赤也”。
成帝永始元年春,北海出大魚,長六丈,高一丈,四枚。
哀帝建平三年,東萊平度出大魚,長八丈,高丈一尺,七枚,皆死。
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海數見巨魚,邪人進,賢人疏。
” 桓公五年“秋,螽”。
劉歆以為貪虐取民則螽,介蟲之孽也,與魚同占。
劉向以為介蟲之孽屬言不從。
是歲,公獲二國之聘,取鼎易邑,興役起城。
諸螽略皆從董仲舒說雲。
嚴公二十九年“有蜚”。
劉歆以為負蠜也,性不食谷,食谷為災,介蟲之孽。
劉向以為蜚色青,近青眚也,非中國所有。
南越盛暑,男女同川澤,淫風所生,為蟲臭惡。
是時,嚴公取齊淫女為夫人,既入,淫于兩叔,故蜚至。
天戒若曰,今誅絕之尚及,不将生臭惡,聞于四方。
嚴不寤,其後夫人與兩叔作亂,一嗣以殺,卒皆被辜。
董仲舒指略同。
釐公十五年“八月,螽”。
劉向以為,先是釐有鹹之會,後城緣陵,是歲,複以兵車為牡丘會,使公孫敖帥師,及諸侯大夫救徐,丘比三年在外。
文公三年“秋,雨螽于宋”。
劉向以為,先是宋殺大夫而無罪。
有暴虐賦斂之應。
《穀梁傳》曰上下皆合,言甚。
董仲舒以為宋三世内取,大夫專恣,殺生不中,故螽先死而至。
劉歆以為,螽為谷災,卒遇賊陰,墜而死也。
八年“十月,螽”。
時公伐邾取須朐,城郚。
宣公六年“八月,螽”。
劉向以為,先是時宣伐莒向,後比再如齊,謀伐萊。
十三年“秋,螽”。
公孫歸父會齊伐莒。
十五年“秋,螽”。
宣亡熟歲,數有軍旅。
襄公七年“八月,螽”。
劉向以為,先是襄興師救陳,滕子、郯子、小邾子皆來朝。
夏,城費。
哀公十二年“十二月,螽”。
是時,哀用田賦。
劉向以為春用田賦,冬而螽。
十三年“九月,螽;十二月,螽”。
比三螽,虐取于民之效也。
劉歆以為,周十二月,夏十月也,火星既伏,蟄蟲皆畢,天之見變,因物類之宜,不得以螽,是歲,再失閏矣。
周九月,夏七月,故傳曰:“火猶西流,司曆過也”。
宣公十五年“冬,蝝生”。
劉歆以為,蝝,蚍蜉之有翼者,食谷為災,黑眚也。
董仲舒、劉向以為,蝝,螟始生也,一曰蝗始生。
是時,民患上力役,解于公田。
宣是時初稅畝。
稅畝,就民田畝擇美者稅者什一,亂先王制而為貪利,故應是而蝝生,屬蠃蟲之孽。
景帝中三年秋,蝗。
先是,匈奴寇邊,中尉不害将車騎材官士屯代高柳。
武帝元光五年秋,螟;六年夏,蝗。
先是,五将軍衆三十萬伏馬邑,欲襲單于也。
是歲,四将軍征匈奴。
元鼎五年秋,蝗。
是歲,四将軍征南越及西南夷,開十餘郡。
元封六年秋,蝗。
先是,兩将軍征朝鮮,開三郡。
太初元年夏,蝗從東方蜚至敦煌;三年秋,複蝗。
元年,貳師将軍征大宛,天下奉其役連年。
征和三年秋,蝗;四年夏,蝗。
先是一年,三将軍衆十餘萬征匈奴。
征和三年,貳師七萬人沒不還。
平帝元始二年秋,蝗,遍天下。
是時,王莽秉政。
《左氏傳》曰嚴公八年齊襄公田于貝丘,見豕。
從者曰:“公子彭生也。
”公怒曰:“射之!”豕人立而啼,公懼,墜車,傷足喪屦。
劉向以為近豕禍也。
先是,齊襄淫于妹魯桓公夫人,使公子彭生殺桓公,又殺彭生以謝魯。
公孫無知有寵于先君,襄公绌之,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,襄匿其戶間,足見于戶下,遂殺之。
傷足喪屦,卒死于足,虐急之效也。
昭帝元鳳元年,燕王宮永巷中豕出胃圂,壞都竈,銜其鬴六、七枚置殿前。
劉向以為近豕禍也。
是時,燕王旦與長公主、左将軍謀為大逆,誅殺谏者,暴急無道。
竈者,生養之本,豕而敗竈,陳鬴于庭,鬴竈将不用,宮室将廢辱也。
燕王不改,卒伏其辜。
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衆心不安君政,厥妖豕人居室。
” 史記魯襄公二十三年,穀、洛水鬥,将毀王宮。
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。
周靈王将擁之,有司谏曰:“不可。
長民者不崇薮,不堕山,不防川,不窦澤。
今吾執政毋乃有所辭,而滑夫二川之神,使至于争明,以防王宮室,王而飾之,毋乃不可乎!懼及子孫,王室愈卑。
”王卒擁之。
以傳推之,以四渎比諸侯,穀、洛其次,卿大夫之象也,為卿大夫将分争以危亂王室也。
是時,世卿專權,儋括将有篡殺之謀,如靈王覺寤,匡其失政,懼以承戒,則災禍除矣。
不聽谏謀,簡慢大異,任其私心,塞埤擁下,以逆水勢而害鬼神。
後數年有黑如日者五。
是歲蚤霜,靈王崩。
景王立二年,儋括欲殺王,而立王弟佞夫。
佞夫不知,景王并誅佞夫。
及景王死,五大夫争權,或立子猛,或立子朝,王室大亂。
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天子弱,諸侯力政,厥異水鬥。
” 史記曰,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,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。
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。
秦連相坐之法,棄灰于道者黥,罔密而刑虐,加以武伐橫出,殘賊鄰國。
至于變亂五行,氣色謬亂。
天戒若曰,勿為刻急,将緻敗亡。
秦遂不改,至始皇滅六國,二世而亡。
昔三代居三河,河洛出圖書,秦居渭陽,而渭水數赤,瑞異應德之效也。
京房《易傳》曰:“君湎于酒,淫于色,賢人潛,國家危,厥異流水赤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