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回 争濮議聚訟盈廷 傳颍王長男主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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廷臣又奉诏議禮,正在彼此斟酌,互相辯難的時候,忽接到太後手谕,诘責執政處事寡斷,徒啟紛呶。

    理該責問。

    英宗乃下诏道:“朕聞廷臣集議不一,權且罷議,現着有司等博求典故,妥議以聞!”既而禮官範鎮等,又奏稱:“漢時稱皇考,稱帝稱皇,立寝廟,序昭穆,均非陛下聖明所當法,宜如前議為是。

    ”侍禦史呂誨、範純仁,監察禦史呂大防,複主張昪議,力請照行。

    章凡七上,均不見報,乃共劾韓琦專權導谀。

    歐一陽一修首創邪議,曾公亮、趙等附會不正,均乞貶黜!這種彈章,呈遞進去,當然是不見批答。

    韓琦等亦上言:“皇伯無稽,決不可稱,請明诏中外,核定名實。

    至若立廟京師,幹紀亂統等事,均非朝廷本意,應饬臣下不必妄引”等語。

    英宗正信用韓琦等人,胸中已有成見,不過廷臣互有争端,一時未便下诏。

    越年,竟由太後手敕中書道: 吾聞群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,至今未見施行,吾載閱前史,乃知自有故事。

    濮安懿王谯國夫人王氏,襄國夫人韓氏,仙遊縣君任氏,可令皇帝稱親,濮安懿王稱皇,王氏、韓氏、任氏并稱後,特此手谕! 韓琦等奉到此敕,即轉遞英宗。

    英宗即日頒诏,略雲: 稱親之禮,謹遵慈訓,追崇之典,豈易克當?所有稱皇稱後諸尊号,朕不敢聞,令内外臣民知之!此诏。

     诏既下,又命就濮王茔建園立廟,封濮王子宗樸為濮國公,主奉祠事。

    所有濮王尊諱,令臣民謹避,濮議遂定。

    當時盈廷揣測,統說太後一敕,主張追崇,英宗一诏,半安退讓,統由中書主謀,借此定議。

    平心而論,此議不得為謬。

    呂誨等以論列彈奏,不見聽用,繳納禦史敕诰,自稱家居待罪。

    英宗命閤門還敕,不令辭職。

    誨等又複奏固辭,且言與輔臣勢難兩立。

    并無不共戴天之仇,何必出此危詞?宋臣雖有氣節,究未免市直沽名。

    英宗覽到此語,不免懊惱,因轉問韓琦、歐一陽一修等。

    琦、修等齊聲奏道:“禦史等以為理難并立,若臣等有罪,當留禦史,黜臣等。

    ”英宗不答。

    翌日,竟诏徙呂誨知蕲州,範純仁通判安州,呂大防知休甯縣。

    司馬光等上疏,乞留誨等,不報,複請與俱貶,亦不許。

    侍讀呂公著,上言:“陛下即位二年,納谏未著美名,反屢黜言官,如何風示天下?”英宗仍然不從。

    公著因乞外調,乃出知蔡州。

    一番大争論,從此罷休。

     話分兩頭,且說文彥博罷相,出判河南,封潞國公。

    接應前回。

    至治平二年,自河南入觐,英宗慰勞有加,且語彥博道:“朕得嗣立,多出卿力。

    ”彥博悚然道:“陛下入繼大統,乃先帝意,及皇太後協贊成功,臣何力之有?況陛下即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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