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91 列傳第51 孝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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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籴得少米,資供朝夕。
志欲自竭,義存分飧,今以千斛,助官赈貸。
此境連年不熟,今歲尤甚,晉陵境特為偏祐。
此郡雖弊,猶有富室,承陂之家,處處而是,并皆保熟,所失蓋微。
陳積之谷,皆有巨萬,旱之所弊,實鐘貧民,溫富之家,各有财寶。
謂此等并宜助官,得過儉月,所損至輕,所濟甚重。
今敢自勵,為勸造之端。
實願掘水揚塵,崇益山海。
”縣為言上。
當時議者以耕比漢蔔式,诏書褒美,酬以縣令。
大明八年,東土饑旱,東海嚴成、東莞王道蓋各以谷五百斛助官赈恤。
孫法宗,吳興人也。
父遇亂被害,一屍一骸不收,母兄并餓死。
法宗年小流迸,至年十六,方得還。
單身勤苦,霜行草宿,營辦棺椁,造立冢墓,葬送母兄,儉而有禮。
以父喪不測,于部境之内,尋求枯骨,刺血以灌之,如此者十餘年不獲,乃缞绖。
終身不娶,饋遺無所受。
世祖初,揚州辟為文學從事,不就。
範叔孫,吳郡錢唐一人也。
少而仁厚,固窮濟急。
同裡範法先父母兄弟七人,同時疫死,唯餘法先,病又危笃,喪一屍一經月不收。
叔孫悉備棺器,親為殡埋。
又同裡施淵夫疾病,父母死不殡;又同裡範苗父子并亡;又同裡危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,二人喪沒,親鄰畏遠,莫敢營視。
叔孫并殡葬,躬恤病者,并皆得全。
鄉曲貴其義行,莫有呼其名者。
世祖孝建初,除竟陵王國中軍将軍,不就。
義興吳國夫,亦有義讓之美。
人有竊其稻者,乃引還,為設酒食,以米送之。
蔔天與,吳興餘杭人也。
父名祖,有勇幹,徐赤将為餘杭令,祖依随之。
赤将死,高祖聞其有幹力,召補隊主,從征伐,封關中侯,曆二縣令。
天與善射,弓力兼倍,容貌嚴正,笑不解顔。
太祖以其舊将子,便教皇子射。
居累年,以白衣領東掖防關隊。
元嘉二十七年,臧質救懸瓠,劉興祖守白石,并率所領随之,虜退罷。
遷領辇後第一隊,撫恤士卒,甚得衆心。
二十九年,以為廣威将軍,領左細仗,兼帶營祿。
元兇入弑,事變倉卒,舊将羅訓、徐罕皆望風屈附,天與不暇被甲,執刀持弓,疾呼左右出戰。
徐罕曰:“殿下入,汝欲何為?”天與罵曰:“殿下常來,雲何即時方作此語。
隻汝是賊。
”手射賊劭于東堂,幾中。
逆徒擊之,臂斷倒地,乃見殺。
其隊将張泓之、硃道欽、陳滿與天與同出拒戰,并死。
世祖即位,诏曰:“日者逆豎犯跸,釁變卒起,廣威将軍關中侯蔔天與提戈赴難,挺身奮節,斬殪兇一黨一,而旋受虐刃。
勇冠當時,義侔古烈,興言追悼,傷痛于心。
宜加甄贈,以旌忠節。
可贈龍骧将軍、益州刺史,谥曰壯侯。
”車駕臨哭。
泓之等各贈郡守,給天與家長禀。
子伯宗,殿中将軍。
太宗泰始初,領幢,擊南賊于赭圻,戰沒。
伯宗弟伯興,官至前将軍、南平昌太守,直閣,領細仗主。
順帝升明元年,與袁粲同謀,伏誅。
天與弟天生,少為隊将,十人同火。
屋後有一大坑,廣二丈餘,十人共跳之皆渡,唯天生墜坑。
天生乃取實中苦竹,剡其端使利,交橫布坑内,更呼等類共跳,并畏懼不敢。
天生曰:“我向已不渡,今者必墜此坑中。
丈夫跳此不渡,亦何須活。
”乃複跳之,往反十餘,曾無留礙,衆并歎服。
以兄死節,為世祖所留心,稍至西一陽一王子尚撫軍參軍,加龍骧将軍。
隸沈慶之攻廣陵城,天生推車塞塹,率數百人先登西北角,徑至城上。
賊為重栅斷攻道,苦戰移日,不拔,乃還。
诏曰:“天生始受戎任,甫造寇壘,而投輪越塹,率果先騰,骁壯之氣,嘉歎無已。
可且賜布千匹,以厲衆校。
”大明末,為弋一陽一太守。
太宗泰始初,與殷琰同逆,邊城令宿僧護起義讨斬之。
許昭先,義興人也。
叔父肇之,坐事系獄,七年不判。
子侄二十許人,昭先家最貧薄,專獨料訴,無日在家。
饷饋肇之,莫非珍新,家産既盡,賣宅以充之。
肇之諸子倦怠,昭先無有懈息,如是七載。
尚書沈演之嘉其一操一行,肇之事由此得釋。
昭先舅夫妻并疫病死亡,家貧無以殡送,昭先賣衣物以營殡葬。
舅子三人并幼,贍護皆得成長。
昭先父母皆老病,家無僮役,竭力緻養,甘旨必從,宗一黨一嘉其孝行。
雍州刺史劉真道闆為征虜參軍,昭先以親老不就。
本邑補主簿,昭先以叔未仕,又固辭。
元嘉初,西一陽一董一陽
民籴得少米,資供朝夕。
志欲自竭,義存分飧,今以千斛,助官赈貸。
此境連年不熟,今歲尤甚,晉陵境特為偏祐。
此郡雖弊,猶有富室,承陂之家,處處而是,并皆保熟,所失蓋微。
陳積之谷,皆有巨萬,旱之所弊,實鐘貧民,溫富之家,各有财寶。
謂此等并宜助官,得過儉月,所損至輕,所濟甚重。
今敢自勵,為勸造之端。
實願掘水揚塵,崇益山海。
”縣為言上。
當時議者以耕比漢蔔式,诏書褒美,酬以縣令。
大明八年,東土饑旱,東海嚴成、東莞王道蓋各以谷五百斛助官赈恤。
孫法宗,吳興人也。
父遇亂被害,一屍一骸不收,母兄并餓死。
法宗年小流迸,至年十六,方得還。
單身勤苦,霜行草宿,營辦棺椁,造立冢墓,葬送母兄,儉而有禮。
以父喪不測,于部境之内,尋求枯骨,刺血以灌之,如此者十餘年不獲,乃缞绖。
終身不娶,饋遺無所受。
世祖初,揚州辟為文學從事,不就。
範叔孫,吳郡錢唐一人也。
少而仁厚,固窮濟急。
同裡範法先父母兄弟七人,同時疫死,唯餘法先,病又危笃,喪一屍一經月不收。
叔孫悉備棺器,親為殡埋。
又同裡施淵夫疾病,父母死不殡;又同裡範苗父子并亡;又同裡危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,二人喪沒,親鄰畏遠,莫敢營視。
叔孫并殡葬,躬恤病者,并皆得全。
鄉曲貴其義行,莫有呼其名者。
世祖孝建初,除竟陵王國中軍将軍,不就。
義興吳國夫,亦有義讓之美。
人有竊其稻者,乃引還,為設酒食,以米送之。
蔔天與,吳興餘杭人也。
父名祖,有勇幹,徐赤将為餘杭令,祖依随之。
赤将死,高祖聞其有幹力,召補隊主,從征伐,封關中侯,曆二縣令。
天與善射,弓力兼倍,容貌嚴正,笑不解顔。
太祖以其舊将子,便教皇子射。
居累年,以白衣領東掖防關隊。
元嘉二十七年,臧質救懸瓠,劉興祖守白石,并率所領随之,虜退罷。
遷領辇後第一隊,撫恤士卒,甚得衆心。
二十九年,以為廣威将軍,領左細仗,兼帶營祿。
元兇入弑,事變倉卒,舊将羅訓、徐罕皆望風屈附,天與不暇被甲,執刀持弓,疾呼左右出戰。
徐罕曰:“殿下入,汝欲何為?”天與罵曰:“殿下常來,雲何即時方作此語。
隻汝是賊。
”手射賊劭于東堂,幾中。
逆徒擊之,臂斷倒地,乃見殺。
其隊将張泓之、硃道欽、陳滿與天與同出拒戰,并死。
世祖即位,诏曰:“日者逆豎犯跸,釁變卒起,廣威将軍關中侯蔔天與提戈赴難,挺身奮節,斬殪兇一黨一,而旋受虐刃。
勇冠當時,義侔古烈,興言追悼,傷痛于心。
宜加甄贈,以旌忠節。
可贈龍骧将軍、益州刺史,谥曰壯侯。
”車駕臨哭。
泓之等各贈郡守,給天與家長禀。
子伯宗,殿中将軍。
太宗泰始初,領幢,擊南賊于赭圻,戰沒。
伯宗弟伯興,官至前将軍、南平昌太守,直閣,領細仗主。
順帝升明元年,與袁粲同謀,伏誅。
天與弟天生,少為隊将,十人同火。
屋後有一大坑,廣二丈餘,十人共跳之皆渡,唯天生墜坑。
天生乃取實中苦竹,剡其端使利,交橫布坑内,更呼等類共跳,并畏懼不敢。
天生曰:“我向已不渡,今者必墜此坑中。
丈夫跳此不渡,亦何須活。
”乃複跳之,往反十餘,曾無留礙,衆并歎服。
以兄死節,為世祖所留心,稍至西一陽一王子尚撫軍參軍,加龍骧将軍。
隸沈慶之攻廣陵城,天生推車塞塹,率數百人先登西北角,徑至城上。
賊為重栅斷攻道,苦戰移日,不拔,乃還。
诏曰:“天生始受戎任,甫造寇壘,而投輪越塹,率果先騰,骁壯之氣,嘉歎無已。
可且賜布千匹,以厲衆校。
”大明末,為弋一陽一太守。
太宗泰始初,與殷琰同逆,邊城令宿僧護起義讨斬之。
許昭先,義興人也。
叔父肇之,坐事系獄,七年不判。
子侄二十許人,昭先家最貧薄,專獨料訴,無日在家。
饷饋肇之,莫非珍新,家産既盡,賣宅以充之。
肇之諸子倦怠,昭先無有懈息,如是七載。
昭先舅夫妻并疫病死亡,家貧無以殡送,昭先賣衣物以營殡葬。
舅子三人并幼,贍護皆得成長。
昭先父母皆老病,家無僮役,竭力緻養,甘旨必從,宗一黨一嘉其孝行。
雍州刺史劉真道闆為征虜參軍,昭先以親老不就。
本邑補主簿,昭先以叔未仕,又固辭。
元嘉初,西一陽一董一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