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宇文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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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宇文觌
韓徹者,以乾元中任隴州吳山令。
素與進士宇文觌、辛稷等相善,并随徹至吳山讀書,兼許秋賦之給。
吳山縣令号兇阙,前任多死。
令廳有大槐樹,觌、稷等意是精魅所憑,私與典正,欲徹不在砍伐去之,期有一日矣。
更白徹,徹謂二子曰:“命在于天,責不在樹,子等無然。
”其謀遂止。
後數日,觌、稷行樹下,得一孔,旁甚潤澤,中有青氣,上升為雲。
伺徹還寝,乃命縣人掘之,深數尺,得一冢,冢中有棺木,而已爛壞,有少齒發及胫骨、胯骨猶在。
遙望西北陬,有一物,衆謂是怪異,乃以五千顧二人取之。
初缒,然畫燭一束,二人背刀緣索往視,其食瓶。
瓶中有水,水上有林檎、缒夾等物,洩出地上,悉如煙銷。
徹至,命佐史收骨發,以新棺斂,葬諸野。
佐史偷錢,用小書函折骨埋之。
既至舍,倉卒欲死。
家人白徹,徹令巫視之,巫于徹前靈語雲:“已是晉将軍契苾锷,身以戰死,受葬于此縣。
立冢近馬坊,恒苦糞穢,欲求遷改。
前後累有所白,多遇合死人,遂令冥苦無可上達。
今明府恩及幽壤,俸錢市榇,甚惠厚。
胥吏酷惡,乃以書函見貯骨發,骨長函短,斷我胯胫,不勝楚痛,故複仇之耳。
”徹辭謝數四,自陳:“為主不明,令吏人等有此僞欺。
當令市榇,以衣被相送,而可小?赦其罪,誠幸也。
”又靈語雲:“尋當釋之。
然創造此謀,是宇文七及辛四,幽魂佩戴,豈敢忘之。
辛侯不久自當擢祿,足光其身。
但宇文生命薄無位,雖獲一第,終不及祿。
且多厄難,無當救其三死,若忽為官,雖我亦不能救。
”言畢乃去。
佐史見釋,方獲禮葬。
觌家在岐山,
素與進士宇文觌、辛稷等相善,并随徹至吳山讀書,兼許秋賦之給。
吳山縣令号兇阙,前任多死。
令廳有大槐樹,觌、稷等意是精魅所憑,私與典正,欲徹不在砍伐去之,期有一日矣。
更白徹,徹謂二子曰:“命在于天,責不在樹,子等無然。
”其謀遂止。
後數日,觌、稷行樹下,得一孔,旁甚潤澤,中有青氣,上升為雲。
伺徹還寝,乃命縣人掘之,深數尺,得一冢,冢中有棺木,而已爛壞,有少齒發及胫骨、胯骨猶在。
遙望西北陬,有一物,衆謂是怪異,乃以五千顧二人取之。
初缒,然畫燭一束,二人背刀緣索往視,其食瓶。
瓶中有水,水上有林檎、缒夾等物,洩出地上,悉如煙銷。
徹至,命佐史收骨發,以新棺斂,葬諸野。
佐史偷錢,用小書函折骨埋之。
既至舍,倉卒欲死。
家人白徹,徹令巫視之,巫于徹前靈語雲:“已是晉将軍契苾锷,身以戰死,受葬于此縣。
立冢近馬坊,恒苦糞穢,欲求遷改。
前後累有所白,多遇合死人,遂令冥苦無可上達。
今明府恩及幽壤,俸錢市榇,甚惠厚。
胥吏酷惡,乃以書函見貯骨發,骨長函短,斷我胯胫,不勝楚痛,故複仇之耳。
”徹辭謝數四,自陳:“為主不明,令吏人等有此僞欺。
當令市榇,以衣被相送,而可小?赦其罪,誠幸也。
”又靈語雲:“尋當釋之。
然創造此謀,是宇文七及辛四,幽魂佩戴,豈敢忘之。
辛侯不久自當擢祿,足光其身。
但宇文生命薄無位,雖獲一第,終不及祿。
且多厄難,無當救其三死,若忽為官,雖我亦不能救。
”言畢乃去。
佐史見釋,方獲禮葬。
觌家在岐山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