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一 後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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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後慰勞之,且曰:“爾等先朝舊人,勉輔嗣君。
”他日,帝謂士奇曰:“皇太後谒陵還,道汝輩行事甚習。
言輔,武臣也,達大義。
義重厚小心,第寡斷。
汝克正,言無避忤,先帝或數不樂,然終從汝,以不敗事。
又有三事,時悔不從也。
”太後遇外家嚴,弟升至淳謹,然不許預議國事。
宣宗崩,英宗方九歲,宮中訛言将召立襄王矣。
太後趣召諸大臣至乾清宮,指太子泣曰:“此新天子也。
”君臣呼萬歲,浮言乃息。
大臣請太後垂簾聽政,太後曰:“毋壞祖宗法。
第悉罷一切不急務。
”時時勖帝向學,委任股肱,以故王振雖寵于帝,終太後世不敢專大政。
正統七年十月崩。
當大漸,召士奇、溥入,命中官問國家尚有何大事未辦者。
士奇舉三事。
一謂建庶人雖亡,當修實錄。
一謂太宗诏有收方孝孺諸臣遺書者死,宜弛其禁。
其三未及奏上,而太後已崩。
遺诏勉大臣佐帝惇行仁政,語甚諄笃。
上尊谥曰誠孝恭肅明德弘仁順天啟聖昭皇後,合葬獻陵,祔太廟。
宣宗恭讓皇後胡氏,名善祥,濟甯人。
永樂十五年選為皇太孫妃。
已,為皇太子妃。
宣宗即位,立為皇後。
時孫貴妃有寵,後未有子,又善病。
三年春,帝令後上表辭位,乃退居長安宮,賜号靜慈仙師,而冊貴妃為後。
諸大臣張輔、蹇義、夏原吉、楊士奇、楊榮等不能争。
張太後憫後賢,常召居清甯宮。
内廷朝宴,命居孫後上。
孫後常怏怏。
正統七年十月,太皇太後崩,後痛哭不已,逾年亦崩,用嫔禦禮葬金山。
後無過被廢,天下聞而憐之。
宣宗後亦悔。
嘗自解曰:“此朕少年事。
”天順六年,孫太後崩,錢皇後為英宗言:“後賢而無罪,廢為仙師。
其沒也,人畏太後,殓葬皆不如禮。
”因勸複其位号。
英宗問大學士李賢。
賢對曰:“陛下此心,天地鬼神實臨之。
然臣以陵寝、享殿、神主俱宜如奉先殿式,庶稱陛下明孝。
”七年閏七月,上尊谥曰恭讓誠順康穆靜慈章皇後,修陵寝,不祔廟。
宣宗孝恭皇後孫氏,鄒平人。
幼有美色。
父忠,永城縣主簿也。
誠孝皇後母彭城伯夫人,故永城人,時時入禁中,言忠有賢女,遂得入宮。
方十餘歲,成祖命誠孝後育之。
已而宣宗婚,诏選濟甯胡氏為妃,而以孫氏為嫔。
宣宗即位,封貴妃。
故事:皇後金寶金冊,貴妃以下,有冊無寶。
妃有寵,宣德元年五月,帝請于太後,制金寶賜焉。
貴妃有寶自此始。
妃亦無子,陰取宮人子為己子,即英宗也,由是眷寵益重。
胡後上表遜位,請早定國本。
妃僞辭曰:“後病痊自有子,吾子敢先後子耶?”三年三月,胡後廢,遂冊為皇後。
英宗立,尊為皇太後。
英宗北狩,太後命郕王監國。
景帝即位,尊為上聖皇太後。
時英宗在迤北,數寄禦寒衣裘。
及還,幽南宮,太後數入省視。
石亨等謀奪門,先密白太後。
許之。
英宗複辭,上徽号曰聖烈慈壽皇太後。
明興,宮闱徽号亦自此始。
天順六年九月崩,上尊谥曰孝恭懿憲慈仁莊烈齊天配聖章皇後,合葬景陵,祔太廟。
而英宗生母,人卒無知之者。
吳太後,景帝母也,丹徒人。
宣宗為太子時,選入宮。
宣德三年封賢妃。
景帝即位,尊為皇太後。
英宗複辟,複稱宣廟賢妃。
成化中薨。
郭嫔,名愛,字善理,鳳陽人。
賢而有文,入宮二旬而卒。
自知死期,書楚聲以自哀。
詞曰:“修短有數兮,不足較也。
生而如夢兮,死則覺也。
先吾親而歸兮,慚予之失孝也。
心忄妻忄妻而不能已兮,是則可悼也。
”正統元年八月,追贈皇庶母惠妃何氏為貴妃,谥端靜;趙氏為賢妃,谥純靜;吳氏為惠妃,谥貞順;焦氏為淑妃,谥莊靜;曹氏為敬妃,谥莊順;徐氏為順妃,谥貞惠;袁氏為麗妃,谥恭定;諸氏為淑妃,谥貞靜;李氏為充妃,谥恭順;何氏為成妃,谥肅僖。
冊文曰:“茲委身而蹈義,随龍馭以上賓,宜薦徽稱,用彰節行。
”蓋宣宗殉葬宮妃也。
初,太祖崩,宮人多從死者。
建文、永樂時,相繼優恤。
若張鳳、李衡、趙福、張璧、汪賓諸家,皆自錦衣衛所試百戶、散騎帶刀舍人進千百戶,帶俸世襲,人謂之“太祖朝天女戶”。
曆成祖,仁、宣二宗亦皆用殉。
景帝以郕王薨,猶用其制,蓋當時王府皆然。
至英宗遺诏,始罷之。
英宗孝莊皇後錢氏,海州人。
正統七年立為後。
帝憫後族單微,欲侯之,後辄遜謝。
故後家獨無封。
英宗北狩,傾中宮赀佐迎駕。
夜哀泣籲天,倦即卧地,損一股。
以哭泣複損一目。
英宗在南宮,不自得,後曲為慰解。
後無子,周貴妃有子,立為皇太子。
英宗大漸,遺命曰:“錢皇後千秋萬歲後,與朕同葬。
”大學士李賢退而書之冊。
憲宗立,上兩宮徽号,下廷臣議。
太監夏時希貴妃意,傳谕獨尊貴妃為皇太後。
大學士李賢、彭時力争,乃兩宮并尊,而稱後為慈懿皇太後。
及營裕陵,賢、時請營三圹,下廷議。
夏時複言不可,事竟寝。
成化四年六月,太後崩,周太後不欲後合葬。
帝使夏時、懷恩召大臣議。
彭時首對曰:“合葬裕陵,主祔廟,定禮也。
”翼日,帝召問,時對如前。
帝曰:“朕豈不知,慮他日妨母後耳。
”時曰:“皇上孝事兩宮,聖德彰聞。
禮之所合,孝之所歸也。
”商辂亦言:“不祔葬,損聖德。
”劉定之曰:“孝從義,不從命。
”帝默然久之,曰:“不從命尚得為孝耶!”時力請合葬裕陵左,而虛右以待周太後。
已,複與大臣疏争,帝再下廷議。
吏部尚書李秉、禮部尚書姚夔集廷臣九十九人議,皆請如時言。
帝曰:“卿等言是,顧朕屢請太後未得命。
乖禮非孝,違親亦非孝。
”明日,詹事柯潛、給事中魏元等上疏,又明日,夔等合疏上,皆執議如初。
中旨猶谕别
太後慰勞之,且曰:“爾等先朝舊人,勉輔嗣君。
”他日,帝謂士奇曰:“皇太後谒陵還,道汝輩行事甚習。
言輔,武臣也,達大義。
義重厚小心,第寡斷。
汝克正,言無避忤,先帝或數不樂,然終從汝,以不敗事。
又有三事,時悔不從也。
”太後遇外家嚴,弟升至淳謹,然不許預議國事。
宣宗崩,英宗方九歲,宮中訛言将召立襄王矣。
太後趣召諸大臣至乾清宮,指太子泣曰:“此新天子也。
”君臣呼萬歲,浮言乃息。
大臣請太後垂簾聽政,太後曰:“毋壞祖宗法。
第悉罷一切不急務。
”時時勖帝向學,委任股肱,以故王振雖寵于帝,終太後世不敢專大政。
正統七年十月崩。
當大漸,召士奇、溥入,命中官問國家尚有何大事未辦者。
士奇舉三事。
一謂建庶人雖亡,當修實錄。
一謂太宗诏有收方孝孺諸臣遺書者死,宜弛其禁。
其三未及奏上,而太後已崩。
遺诏勉大臣佐帝惇行仁政,語甚諄笃。
上尊谥曰誠孝恭肅明德弘仁順天啟聖昭皇後,合葬獻陵,祔太廟。
宣宗恭讓皇後胡氏,名善祥,濟甯人。
永樂十五年選為皇太孫妃。
已,為皇太子妃。
宣宗即位,立為皇後。
時孫貴妃有寵,後未有子,又善病。
三年春,帝令後上表辭位,乃退居長安宮,賜号靜慈仙師,而冊貴妃為後。
諸大臣張輔、蹇義、夏原吉、楊士奇、楊榮等不能争。
張太後憫後賢,常召居清甯宮。
内廷朝宴,命居孫後上。
孫後常怏怏。
正統七年十月,太皇太後崩,後痛哭不已,逾年亦崩,用嫔禦禮葬金山。
後無過被廢,天下聞而憐之。
宣宗後亦悔。
嘗自解曰:“此朕少年事。
”天順六年,孫太後崩,錢皇後為英宗言:“後賢而無罪,廢為仙師。
其沒也,人畏太後,殓葬皆不如禮。
”因勸複其位号。
英宗問大學士李賢。
賢對曰:“陛下此心,天地鬼神實臨之。
然臣以陵寝、享殿、神主俱宜如奉先殿式,庶稱陛下明孝。
”七年閏七月,上尊谥曰恭讓誠順康穆靜慈章皇後,修陵寝,不祔廟。
宣宗孝恭皇後孫氏,鄒平人。
幼有美色。
父忠,永城縣主簿也。
誠孝皇後母彭城伯夫人,故永城人,時時入禁中,言忠有賢女,遂得入宮。
方十餘歲,成祖命誠孝後育之。
已而宣宗婚,诏選濟甯胡氏為妃,而以孫氏為嫔。
宣宗即位,封貴妃。
故事:皇後金寶金冊,貴妃以下,有冊無寶。
妃有寵,宣德元年五月,帝請于太後,制金寶賜焉。
貴妃有寶自此始。
妃亦無子,陰取宮人子為己子,即英宗也,由是眷寵益重。
胡後上表遜位,請早定國本。
妃僞辭曰:“後病痊自有子,吾子敢先後子耶?”三年三月,胡後廢,遂冊為皇後。
英宗立,尊為皇太後。
英宗北狩,太後命郕王監國。
景帝即位,尊為上聖皇太後。
時英宗在迤北,數寄禦寒衣裘。
及還,幽南宮,太後數入省視。
石亨等謀奪門,先密白太後。
許之。
英宗複辭,上徽号曰聖烈慈壽皇太後。
明興,宮闱徽号亦自此始。
天順六年九月崩,上尊谥曰孝恭懿憲慈仁莊烈齊天配聖章皇後,合葬景陵,祔太廟。
而英宗生母,人卒無知之者。
吳太後,景帝母也,丹徒人。
宣宗為太子時,選入宮。
宣德三年封賢妃。
景帝即位,尊為皇太後。
英宗複辟,複稱宣廟賢妃。
成化中薨。
郭嫔,名愛,字善理,鳳陽人。
賢而有文,入宮二旬而卒。
自知死期,書楚聲以自哀。
詞曰:“修短有數兮,不足較也。
生而如夢兮,死則覺也。
先吾親而歸兮,慚予之失孝也。
心忄妻忄妻而不能已兮,是則可悼也。
”正統元年八月,追贈皇庶母惠妃何氏為貴妃,谥端靜;趙氏為賢妃,谥純靜;吳氏為惠妃,谥貞順;焦氏為淑妃,谥莊靜;曹氏為敬妃,谥莊順;徐氏為順妃,谥貞惠;袁氏為麗妃,谥恭定;諸氏為淑妃,谥貞靜;李氏為充妃,谥恭順;何氏為成妃,谥肅僖。
冊文曰:“茲委身而蹈義,随龍馭以上賓,宜薦徽稱,用彰節行。
”蓋宣宗殉葬宮妃也。
初,太祖崩,宮人多從死者。
建文、永樂時,相繼優恤。
若張鳳、李衡、趙福、張璧、汪賓諸家,皆自錦衣衛所試百戶、散騎帶刀舍人進千百戶,帶俸世襲,人謂之“太祖朝天女戶”。
曆成祖,仁、宣二宗亦皆用殉。
景帝以郕王薨,猶用其制,蓋當時王府皆然。
至英宗遺诏,始罷之。
英宗孝莊皇後錢氏,海州人。
正統七年立為後。
帝憫後族單微,欲侯之,後辄遜謝。
故後家獨無封。
英宗北狩,傾中宮赀佐迎駕。
夜哀泣籲天,倦即卧地,損一股。
以哭泣複損一目。
英宗在南宮,不自得,後曲為慰解。
後無子,周貴妃有子,立為皇太子。
英宗大漸,遺命曰:“錢皇後千秋萬歲後,與朕同葬。
”大學士李賢退而書之冊。
憲宗立,上兩宮徽号,下廷臣議。
太監夏時希貴妃意,傳谕獨尊貴妃為皇太後。
大學士李賢、彭時力争,乃兩宮并尊,而稱後為慈懿皇太後。
及營裕陵,賢、時請營三圹,下廷議。
夏時複言不可,事竟寝。
成化四年六月,太後崩,周太後不欲後合葬。
帝使夏時、懷恩召大臣議。
彭時首對曰:“合葬裕陵,主祔廟,定禮也。
”翼日,帝召問,時對如前。
帝曰:“朕豈不知,慮他日妨母後耳。
”時曰:“皇上孝事兩宮,聖德彰聞。
禮之所合,孝之所歸也。
”商辂亦言:“不祔葬,損聖德。
”劉定之曰:“孝從義,不從命。
”帝默然久之,曰:“不從命尚得為孝耶!”時力請合葬裕陵左,而虛右以待周太後。
已,複與大臣疏争,帝再下廷議。
吏部尚書李秉、禮部尚書姚夔集廷臣九十九人議,皆請如時言。
帝曰:“卿等言是,顧朕屢請太後未得命。
乖禮非孝,違親亦非孝。
”明日,詹事柯潛、給事中魏元等上疏,又明日,夔等合疏上,皆執議如初。
中旨猶谕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