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二百十一 外國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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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。

    禮官餘繼登言:“累朝冊封琉球,伐木造舟,動經數歲。

    使者蹈風濤之險,小國苦供億之煩。

    宜一如前議從事。

    ”帝可之,命今後冊封,止遣廉勇武臣一人偕請封陪臣前往,其祭前王,封新王,禮儀一如舊章,仍命俟彼國大臣結狀至乃行。

    明年秋,貢使以狀至,仍請遣文臣。

    乃命給事中洪瞻祖、行人王士祯往,且命待海寇息警,乃渡海行事。

    已而瞻祖以憂去,改命給事中夏子陽,以三十一年二月抵福建。

    按臣方元彥複以海上多事,警報頻仍,會巡撫徐學聚疏請仍遣武臣。

    子陽、士祯則以屬國言不可爽,使臣義當有終,乞堅成命慰遠人。

    章俱未報,禮部侍郎李廷機言:“宜行領封初旨,并武臣不必遣。

    ”于是禦史錢桓、給事中蕭近高交章争其不可,謂:“此事當在欽命未定之前,不當在冊使既遣之後,宜敕所司速成海艘,勿誤今歲渡海之期。

    俟竣事複命,然後定為畫一之規,先之以文告,令其領封海上,永為遵守。

    ”帝納之。

    三十三年七月,乃命子陽等速渡海竣事。

     當是時,日本方強,有吞滅之意。

    琉球外禦強鄰,内修貢不絕。

    四十年,日本果以勁兵三千入其國,擄其王,遷其宗器,大掠而去。

    浙江總兵官楊宗業以聞,乞嚴饬海上兵備,從之。

    已而其王釋歸,複遣使修貢,然其國殘破已甚,禮官乃定十年一貢之例。

    明年修貢如故。

    又明年再貢,福建守臣遵朝命卻還之,其使者怏怏而去。

    四十四年,日本有取雞籠山之謀,其地名台灣,密迩福建,尚甯遣使以聞,诏海上警備。

     天啟三年,尚甯已卒,其世子尚豐遣使請貢請封。

    禮官言:“舊制,琉球二年一貢,後為倭寇所破,改期十年。

    今其國休養未久,暫拟五年一貢,俟新王冊封更議。

    ”從之。

    五年遣使入貢請封。

    六年再貢。

    是時中國多事,而科臣應使者亦憚行,故封典久稽。

     崇祯二年,貢使又至請封,命遣官如故事。

    禮官何如寵複以履險糜費,請令陪臣領封。

    帝不從,乃命戶科給事中杜三策、行人楊掄往,成禮而還。

    四年秋,遣使賀東宮冊立。

    自是,迄崇祯末,并修貢如儀。

    後兩京繼沒,唐王立于福建,猶遣使奉貢。

    其虔事天朝,為外籓最雲。

     呂宋居南海中,去漳州甚近。

    洪武五年正月遣使偕瑣裡諸國來貢。

    永樂三年十月遣官赍诏,撫谕其國。

    八年與馮嘉施蘭入貢,自後久不至。

    萬曆四年,官軍追海寇林道乾至其國,國人助讨有功,複朝貢。

    時佛郎機強,與呂宋互市,久之見其國弱可取,乃奉厚賄遺王,乞地如牛皮大,建屋以居。

    王不虞其詐而許之,其人乃裂牛皮,聯屬至數千丈,圍呂宋地,乞如約。

    王大駭,然業已許諾,無可奈何,遂聽之,而稍徵其稅如國法。

    其人既得地,即營室築城,列火器,設守禦具,為窺伺計。

    已,竟乘其無備,襲殺其王,逐其人民,而據其國,名仍呂宋,實佛郎機也。

    先是,閩人以其地近且饒富,商販者至數萬人,往往久居不返,至長子孫。

    佛郎機既奪其國,其王遣一酋來鎮,慮華人為變,多逐之歸,留者悉被其侵辱。

     二十一年八月,酋郎雷敝裡系朥侵美洛居,役華人二百五十助戰。

    有潘和五者為其哨官。

    蠻人日酣卧,而令華人操舟,稍怠,辄鞭撻,有至死者。

    和五曰:“叛死,箠死,等死耳,否亦且戰死,曷若刺殺此酋以救死。

    勝則揚帆歸,不勝而見縛,死未晚也。

    ”衆然之,乃夜刺殺其酋,持酋首大呼。

    諸蠻驚起,不知所為,悉被刃,或落水死。

    和五等盡收其金寶、甲仗,駕舟以歸。

    失路之安南,為其國人所掠,惟郭惟太等三十二人附他舟獲返。

    時酋子郎雷貓吝駐朔霧,聞之,率衆馳至,遣僧陳父冤,乞還其戰艦、金寶,戮仇人以償父命。

    巡撫許孚遠聞于朝,檄兩廣督撫以禮遣僧,置惟太于理,和五竟留安南不敢返。

     初,酋之被戮也,其部下居呂宋者,盡逐華人于城外,毀其廬。

    及貓吝歸,令城外築室以居。

    會有傳日本來寇者,貓吝懼交通為患,複議驅逐。

    而孚遠适遣人招還,蠻乃給行糧遣之。

    然華商嗜利,趨死不顧,久之複成聚。

     其時礦稅使者四出,奸宄蜂起言利,有閻應龍、張嶷者,言呂宋機易山素産金銀,采之,歲可得金十萬兩、銀三十萬兩,以三十年七月詣阙奏聞,帝即納之。

    命下,舉朝駭異。

    都禦史溫純疏言:“近中外諸臣争言礦稅之害,天聽彌高。

    今廣東李鳳至污辱婦女六十六人,私運财賄至三十巨舟、三百大扛,勢必見戮于積怒之衆。

    何如及今撤之,猶不失威福操縱之柄。

    緬酋以寶井故,提兵十萬将犯内地,西南之蠻,岌岌可憂。

    而閩中奸徒又以機易山事見告。

    此其妄言,真如戲劇,不意皇上之聰明而誤聽之。

    臣等驚魂搖曳,寝食不甯。

    異時變興禍起,費國家之财不知幾百萬,倘或剪滅不早,其患又不止費财矣。

     臣聞海澄市舶高寀已歲徵三萬金,決不遺餘力而讓利。

    即機易越在海外,亦決無遍地金銀,任人采取之理,安所得金十萬、銀三十萬,以實其言。

    不過假借朝命,闌出禁物,勾引諸番,以逞不軌之謀,豈止煩擾公私,贻害海澄一邑而已哉。

     昔年倭患,正緣奸民下海,私通大姓,設計勒價,緻倭賊憤恨,稱兵犯順。

    今以朝命行之,害當彌大。

    及乎兵連禍結,諸奸且效汪直、曾一本輩故智,負海稱王,擁兵列寨,近可以規重利,遠不失為尉佗。

    于諸亡命之計得矣,如國家大患何!乞急置于理,用消禍本。

    ” 言官金忠士、曹于汴、硃吾弼等亦連章力争,皆不聽。

     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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