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一百三十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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矛耶?’”帝嗣位已久,而先朝廢死諸臣猶未贈恤,元标再陳闡幽之典,言益懇切。

     其年十二月改吏部左侍郎。

    未到官,拜左都禦史。

    明年,典外察,去留惟公。

    禦史潘汝桢、過庭訓雅有物議,及庭訓秩滿,汝桢注考溢美。

    元标疏論之,兩人并引疾去。

    已,言丁已京察不公,專禁锢異己,請收錄章家祯、丁元薦、史記事、沈正宗等二十二人。

    由是諸臣多獲昭雪。

    又言:“明诏收召遺佚,而諸老臣所處猶是三十年前應得之官,宜添注三品崇秩,昭陛下褒尊耆舊至意。

    ”帝納其言。

    于是兩京太常、太仆、光祿三卿各增二員。

     孫慎行之論“紅丸”也,元标亦上疏曰:“乾坤所以不毀者,惟此綱常;綱常所以植立者,恃此信史。

    臣去年舟過南中,南中士大夫争言先帝猝然而崩,大事未明,難以傳信。

    臣初不謂然。

    及既入都,為人言先帝盛德,宜速登信史。

    諸臣曰:‘言及先帝彌留大事,令人閣筆,誰敢領此?’臣始有疑于前日之言。

    元輔方從哲不伸讨賊之義,反行賞奸之典,即謂無其心,何以自解于世?且從哲秉政七年,未聞建樹何事,但聞馬上一日三趣戰,喪我十萬師徒。

    訊問誰秉國成,而使先帝震驚,奸人闖宮,豺狼當路,憸邪亂政?從哲何詞以對?從來懲戒亂賊,全在信史。

    失今不成,安所底止。

    ”時刑部尚書黃克缵希内廷意,群小和之,而從哲世居京師,黨附者衆,崔文升黨複彌縫于内,格慎行與衆議,皆不得伸。

    未幾,慎行及王紀偕逐,元标疏救,不聽。

     元标自還朝以來,不為危言激論,與物無猜。

    然小人以其東林也,猶忌之。

    給事中硃童蒙、郭允厚、郭興治慮明年京察不利己,潛謀驅逐。

    會元标與馮從吾建首善書院,集同志講學,童蒙首請禁之。

    元标疏辨求去,帝已慰留,允厚複疏劾,語尤妄誕。

    而魏忠賢方竊柄,傳旨謂宋室之亡由于講學,将加嚴譴。

    葉向高力辨,且乞同去,乃得溫旨。

    興治及允厚複交章力攻,興治至比之山東妖賊。

    元标連疏請益力,诏加太子少保,乘傳歸。

    陛辭,上《老臣去國情深疏》,曆陳軍國大計,而以寡欲進規,人為傳誦。

    四年,卒于家。

    明年,禦史張讷請毀天下講壇,力诋元标,忠賢遂矯旨削奪。

    崇祯初,贈太子太保、吏部尚書,谥忠介。

      童蒙等既劾元标,遂得罪清議,尋以年例外遷。

    及忠賢得志,三人并召還。

    歲餘,允厚至戶部尚書、太子太保。

    童蒙至右副都禦史,巡撫延綏,母死不持服,為忠賢建生祠。

    興治亦加至太仆卿。

    忠賢敗,三人并麗逆案雲。

      孫慎行,字聞斯,武進人。

    幼習聞外祖唐順之緒論,即嗜學。

    萬曆二十三年舉進士第三人,授編修,累官左庶子。

    數請假裡居,鍵戶息交,覃精理學。

    當事請見,率不納。

    有以政事詢者,不答。

     四十一年五月,由少詹事擢禮部右侍郎,署部事。

    當是時,郊廟大享諸禮,帝二十餘年不躬親,東宮辍講至八年,皇長孫九齡未就外傅,瑞王二十三未婚,楚宗人久锢未釋,代王廢長立幼,久不更正,臣僚章奏一切留中,福府莊田取盈四萬頃,慎行并切谏。

    已,念東宮開講,皇孫出閣,系宗社安危,疏至七八上。

    代王廢長子鼎渭,立愛子鼎莎,李廷機為侍郎時主之,其後,群臣争者百餘疏,帝皆不省。

    慎行屢疏争,乃獲更置。

    楚宗人擊殺巡撫趙可懷,為首六人論死,複锢英憔等二十三人于高牆,禁蘊钫等二十三人于遠地。

    慎行力白其非叛,諸人由此獲釋。

    皇太子儲位雖定,福王尚留京師,須莊田四萬頃乃行,宵小多窺伺。

    廷臣請之國者愈衆,帝愈遲之。

    慎行疏十餘上,不見省。

    最後,貴妃複請帝留王慶太後七旬壽節,群議益籍籍。

    慎行乃合文武諸臣伏阙力請,大學士葉向高亦争之強。

    帝不得已,許明年季春之國,群情始安。

    韓敬科場之議,慎行拟黜敬。

    而家居時素講學東林,敬黨尤忌之。

    會吏部缺侍郎,廷議改右侍郎李鋕于左,而以慎行為右,命俱未下。

    禦史過廷訓因言鋕未履任,何複推慎行,給事中亓詩教和之。

    慎行遂四疏乞歸,出城候命,帝乃許之。

    已而京察,禦史韓浚等以趣福王之國,謂慎行邀功,列之拾遺疏中。

    帝察其無罪,獲免。

     熹宗立,召拜禮部尚書。

    初,光宗大漸,鴻胪寺丞李可灼以紅鉛丸藥進。

    俄帝崩,廷臣交章劾之。

    大學士方從哲拟旨令引疾歸,赉以金币。

    天啟元年四月,慎行還朝,上疏曰: 先帝驟崩,雖雲夙疾,實緣醫人用藥不審。

    閱邸報,知李可灼紅丸乃首輔方從哲所進。

    夫可灼官非太醫,紅丸不知何藥,乃敢突然以進。

    昔許悼公飲世子藥而卒,世子即自殺,《春秋》猶書之為弑。

    然則從哲宜何居?速引劍自裁以謝先帝,義之上也;合門席稿以待司寇,義之次也;乃悍然不顧,至舉朝共攻可灼,僅令回籍調理,豈不以己實薦之,恐與同罪與?臣以為從哲縱無弑之心,卻有弑之事;欲辭弑之名,難免弑之實。

    實錄中即欲為君父諱,不敢不直書方從哲連進藥二丸,須臾帝崩,恐百口無能為天下後世解也。

     然從哲之罪實不止此。

    先是則有皇貴妃欲為皇後事,古未有天子既崩而立後者。

    倘非禮官執奏,言路力持,幾何不遺禍宗社哉!繼此則有谥皇祖為恭皇帝事。

    曆考晉、隋、周、宋,其末世亡國之君率谥曰“恭”,而以加之我皇祖,豈真不學無術?實乃咒詛君國,等于亡王,其設心謂何?後此則有選侍垂簾聽政事。

    劉遜、李進忠幺麼小豎,何遂膽大揚言。

    說者謂二豎早以金寶輸從哲家,若非九卿、台谏力請移宮,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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