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一百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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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台(馮景隆孫繼先)傅應祯王用汲吳中行(子亮元從子宗達)趙用賢(孫士春)艾穆(喬璧星葉春及)沈思孝(丁此呂)
劉台,字子畏,安福人。
隆慶五年進士。
授刑部主事。
萬曆初,改禦史。
巡按遼東,坐誤奏捷,奉旨谯責。
四年正月,台上疏劾輔臣張居正,曰: 臣聞進言者皆望陛下以堯、舜,而不聞責輔臣以臯、夔。
何者?陛下有納谏之明,而輔臣無容言之量也。
高皇帝鑒前代之失,不設丞相,事歸部院,勢不相攝,而職易稱。
文皇帝始置内閣,參預機務。
其時官階未峻,無專肆之萌。
二百年來,即有擅作威福者,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,以祖宗之法在也。
乃大學士張居正偃然以相自處,自高拱被逐,擅威福者三四年矣。
谏官因事論及,必曰:“吾守祖宗法。
”臣請即以祖宗法正之。
祖宗進退大臣以禮。
先帝臨崩,居正托疾以逐拱,既又文緻之王大臣獄。
及正論籍籍,則抵拱書,令勿驚死。
既迫逐以示威,又遺書以市德,徒使朝廷無禮于舊臣。
祖宗之法若是乎? 祖宗朝,非開國元勳,生不公,死不王。
成國公硃希忠,生非有奇功也,居正違祖訓,贈以王爵。
給事中陳吾德一言而外遷,郎中陳有年一争而斥去。
臣恐公侯之家,布賄厚施,緣例陳乞,将無底極。
祖宗之法若是乎? 祖宗朝,用内閣冢宰,必由廷推。
今居正私薦用張四維、張瀚。
四維在翰林,被論者數矣。
其始去也,不任教習庶吉士也。
四維之為人也,居正知之熟矣。
知之而顧用之,夫亦以四維善機權,多憑藉,自念親老,旦暮不測,二三年間謀起複,任四維,其身後托乎?瀚生平無善狀。
巡撫陝西,贓穢狼籍。
及驟躇铨衡,唯諾若簿吏,官缺必請命居正。
所指授者,非楚人親戚知識,則親戚所援引也;非宦楚受恩私故,則恩故之黨助也。
瀚惟日取四方小吏,權其賄賂,而其他則徒擁虛名。
聞居正贻南京都禦史趙錦書,台谏毋議及冢宰,則居正之脅制在朝言官,又可知矣。
祖宗之法如是乎? 祖宗朝,诏令不便,部臣猶訾閣拟之不審。
今得一嚴旨,居正辄曰“我力調劑故止是”;得一溫旨,居正又曰“我力請而後得之”。
由是畏居正者甚于畏陛下,感居正者甚于感陛下。
威福自己,目無朝廷。
祖宗之法若是乎? 祖宗朝,一切政事,台省奏陳,部院題覆,撫按奉行,未聞閣臣有舉劾也。
居正定令,撫按考成章奏,每具二冊,一送内閣,一送六科。
撫按延遲,則部臣糾之。
六部隐蔽,則科臣糾之。
六科隐蔽,則内閣糾之。
夫部院分理國事,科臣封駁奏章,舉劾,其職也。
閣臣銜列翰林,止備顧問,從容論思而已。
居正創為是說,欲脅制科臣,拱手聽令。
祖宗之法若是乎? 至于按臣回道考察,苟非有大敗類者,常不舉行,蓋不欲重挫抑之。
近日禦史俞一貫以不聽指授,調之南京。
由是巡方短氣,莫敢展布,所憚獨科臣耳。
居正于科臣既啖之以遷轉之速,又恐之以考成之遲,誰肯舍其便利,甘彼齮龁,而盡死言事哉?往年趙參魯以谏遷,猶曰外任也;餘懋學以谏罷,猶曰禁锢也;今傅應祯則谪戍矣,又以應祯故,而及徐貞明、喬岩、李祯矣。
摧折言官,仇視正士。
祖宗之法如是乎? 至若為固寵計,則獻白蓮白燕,緻诏旨責讓,傳笑四方矣。
規利田宅,則誣遼王以重罪,而奪其府地,今武岡王又得罪矣。
為子弟謀舉鄉試,則許禦史舒鰲以京堂,布政施堯臣以巡撫矣。
起大第于江陵,費至十萬,制拟宮禁,遣錦衣官校監治,鄉郡之脂膏盡矣。
惡黃州生儒議其子弟幸售,則假縣令他事窮治無遺矣。
編修李維桢偶談及其豪富,不旋踵即外斥矣。
蓋居正之貪,不在文吏而在武臣,不在内地而在邊鄙。
不然,輔政未幾,即富甲全楚,何由緻之?宮室輿馬姬妾,奉禦同于王者,又何由緻之? 在朝臣工,莫不憤歎,而無敢為陛下明言者,積威之劫也。
臣舉進士,居正為總裁。
臣任部曹,居正薦改禦史。
臣受居正恩亦厚矣,而今敢訟言攻之者,君臣誼重,則私恩有不得而顧也。
願陛下察臣愚悃,抑損相權,毋俾偾事誤國,臣死且不朽。
疏上,居正怒甚,廷辯之,曰:“在令,巡按不得報軍功。
去年遼東大捷,台違制妄奏,法應降谪。
臣第請旨戒谕,而台已不勝憤。
後傅應祯下獄,究诘黨與。
初不知台與應祯同邑厚善,實有所主。
乃妄自驚疑,遂不複顧藉,發憤于臣。
且台為臣所取士,二百年來無門生劾師長者,計惟一去謝之。
”因辭政,伏地泣不肯起。
帝為降禦座手掖之,慰留再三。
居正強諾,猶不出視事,帝遣司禮太監孫隆赍手敕宣谕,乃起。
遂捕台至京師,下诏獄,命廷杖百,遠戍。
居正陽具疏救,乃除名為民,而居正恨不已。
台按遼東時,與巡撫張學顔不相得。
至是學顔為戶部,誣台私贖锾,居正屬禦史于應昌巡按遼東覆之,而令王宗載巡撫江西,廉台裡中事。
應昌、宗載等希居正意,實其事以聞,遂戍台廣西。
台父震龍、弟國,俱坐罪。
台至浔州未幾,飲于戍主所,歸而暴卒。
隆慶五年進士。
授刑部主事。
萬曆初,改禦史。
巡按遼東,坐誤奏捷,奉旨谯責。
四年正月,台上疏劾輔臣張居正,曰: 臣聞進言者皆望陛下以堯、舜,而不聞責輔臣以臯、夔。
何者?陛下有納谏之明,而輔臣無容言之量也。
高皇帝鑒前代之失,不設丞相,事歸部院,勢不相攝,而職易稱。
文皇帝始置内閣,參預機務。
其時官階未峻,無專肆之萌。
二百年來,即有擅作威福者,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,以祖宗之法在也。
乃大學士張居正偃然以相自處,自高拱被逐,擅威福者三四年矣。
谏官因事論及,必曰:“吾守祖宗法。
”臣請即以祖宗法正之。
祖宗進退大臣以禮。
先帝臨崩,居正托疾以逐拱,既又文緻之王大臣獄。
及正論籍籍,則抵拱書,令勿驚死。
既迫逐以示威,又遺書以市德,徒使朝廷無禮于舊臣。
祖宗之法若是乎? 祖宗朝,非開國元勳,生不公,死不王。
成國公硃希忠,生非有奇功也,居正違祖訓,贈以王爵。
給事中陳吾德一言而外遷,郎中陳有年一争而斥去。
臣恐公侯之家,布賄厚施,緣例陳乞,将無底極。
祖宗之法若是乎? 祖宗朝,用内閣冢宰,必由廷推。
今居正私薦用張四維、張瀚。
四維在翰林,被論者數矣。
其始去也,不任教習庶吉士也。
四維之為人也,居正知之熟矣。
知之而顧用之,夫亦以四維善機權,多憑藉,自念親老,旦暮不測,二三年間謀起複,任四維,其身後托乎?瀚生平無善狀。
巡撫陝西,贓穢狼籍。
及驟躇铨衡,唯諾若簿吏,官缺必請命居正。
所指授者,非楚人親戚知識,則親戚所援引也;非宦楚受恩私故,則恩故之黨助也。
瀚惟日取四方小吏,權其賄賂,而其他則徒擁虛名。
聞居正贻南京都禦史趙錦書,台谏毋議及冢宰,則居正之脅制在朝言官,又可知矣。
祖宗之法如是乎? 祖宗朝,诏令不便,部臣猶訾閣拟之不審。
今得一嚴旨,居正辄曰“我力調劑故止是”;得一溫旨,居正又曰“我力請而後得之”。
由是畏居正者甚于畏陛下,感居正者甚于感陛下。
威福自己,目無朝廷。
祖宗之法若是乎? 祖宗朝,一切政事,台省奏陳,部院題覆,撫按奉行,未聞閣臣有舉劾也。
居正定令,撫按考成章奏,每具二冊,一送内閣,一送六科。
撫按延遲,則部臣糾之。
六部隐蔽,則科臣糾之。
六科隐蔽,則内閣糾之。
夫部院分理國事,科臣封駁奏章,舉劾,其職也。
閣臣銜列翰林,止備顧問,從容論思而已。
居正創為是說,欲脅制科臣,拱手聽令。
祖宗之法若是乎? 至于按臣回道考察,苟非有大敗類者,常不舉行,蓋不欲重挫抑之。
近日禦史俞一貫以不聽指授,調之南京。
由是巡方短氣,莫敢展布,所憚獨科臣耳。
居正于科臣既啖之以遷轉之速,又恐之以考成之遲,誰肯舍其便利,甘彼齮龁,而盡死言事哉?往年趙參魯以谏遷,猶曰外任也;餘懋學以谏罷,猶曰禁锢也;今傅應祯則谪戍矣,又以應祯故,而及徐貞明、喬岩、李祯矣。
摧折言官,仇視正士。
祖宗之法如是乎? 至若為固寵計,則獻白蓮白燕,緻诏旨責讓,傳笑四方矣。
規利田宅,則誣遼王以重罪,而奪其府地,今武岡王又得罪矣。
為子弟謀舉鄉試,則許禦史舒鰲以京堂,布政施堯臣以巡撫矣。
起大第于江陵,費至十萬,制拟宮禁,遣錦衣官校監治,鄉郡之脂膏盡矣。
惡黃州生儒議其子弟幸售,則假縣令他事窮治無遺矣。
編修李維桢偶談及其豪富,不旋踵即外斥矣。
蓋居正之貪,不在文吏而在武臣,不在内地而在邊鄙。
不然,輔政未幾,即富甲全楚,何由緻之?宮室輿馬姬妾,奉禦同于王者,又何由緻之? 在朝臣工,莫不憤歎,而無敢為陛下明言者,積威之劫也。
臣舉進士,居正為總裁。
臣任部曹,居正薦改禦史。
臣受居正恩亦厚矣,而今敢訟言攻之者,君臣誼重,則私恩有不得而顧也。
願陛下察臣愚悃,抑損相權,毋俾偾事誤國,臣死且不朽。
疏上,居正怒甚,廷辯之,曰:“在令,巡按不得報軍功。
去年遼東大捷,台違制妄奏,法應降谪。
臣第請旨戒谕,而台已不勝憤。
後傅應祯下獄,究诘黨與。
初不知台與應祯同邑厚善,實有所主。
乃妄自驚疑,遂不複顧藉,發憤于臣。
且台為臣所取士,二百年來無門生劾師長者,計惟一去謝之。
”因辭政,伏地泣不肯起。
帝為降禦座手掖之,慰留再三。
居正強諾,猶不出視事,帝遣司禮太監孫隆赍手敕宣谕,乃起。
遂捕台至京師,下诏獄,命廷杖百,遠戍。
居正陽具疏救,乃除名為民,而居正恨不已。
台按遼東時,與巡撫張學顔不相得。
至是學顔為戶部,誣台私贖锾,居正屬禦史于應昌巡按遼東覆之,而令王宗載巡撫江西,廉台裡中事。
應昌、宗載等希居正意,實其事以聞,遂戍台廣西。
台父震龍、弟國,俱坐罪。
台至浔州未幾,飲于戍主所,歸而暴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