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七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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則尚書獻民及秦金、趙鑒、趙璜、俞琳、侍郎孟春及硃希周、劉玉,都禦史王時中、張潤,寺卿汪舉、潘希曾、張九叙、吳祺,通政張瓚、陳霑,少卿徐文華及張缙、蘇民、金瓚,府丞張仲賢,通政參議葛禬,寺丞袁宗儒,凡二十有三人;翰林則掌詹事府侍郎賈詠,學士豐熙,侍講張璧,修撰舒芬、楊維聰、姚涞、張衍慶,編修許成名、劉棟、張潮、崔桐、葉桂章、王三錫、餘承勳、陸釴、王相、應良、王思,檢讨金臯、林時及慎、元正,凡二十有二人;給事中則張翀、劉濟、安磐、張漢卿、張原、謝蕡、毛玉、曹懷、張嵩、王瑄、張、鄭一鵬、黃重、李錫、趙漢、陳時明、鄭自璧、裴紹宗、韓楷、黃臣、胡納,凡二十有一人;禦史則王時柯、餘翺、葉奇、鄭本公、楊樞、劉颍、祁杲、杜民表、楊瑞、張英、劉謙亨、許中、陳克宅、譚缵、劉翀、張錄、郭希愈、蕭一中、張恂、倪宗枿、王璜、沈教、鐘卿密、胡瓊、張濂、何鰲、張曰韬、藍田、張鵬翰、林有孚,凡三十人;諸司郎官,吏部則郎中餘寬、黨承志、劉天民,員外郎馬理、徐一鳴、劉勳,主事應大猷、李舜臣、馬冕、彭澤、張鹍,司務洪伊,凡十有二人;戶部則郎中黃待顯、唐昇、賈繼之、楊易、楊淮、胡宗明、栗登、黨以平、何岩、馬朝卿,員外郎申良、鄭漳、顧可久、婁志德,主事徐嵩、張庠、高奎、安玺、王尚志、硃藻、黃一道、陳儒、陳騰鸾、高登、程旦、尹嗣忠、郭日休、李錄、周诏、戴亢、缪宗周、邱其仁、俎琚、張希尹,司務金中夫,檢校丁律,凡三十有六人;禮部則郎中餘才、汪必東、張、張懷,員外郎翁磐、李文中、張澯,主事張镗、豐坊、仵瑜、丁汝夔、臧應奎,凡十有二人;兵部則郎中陶滋、賀缙、姚汝臯、劉淑相、萬潮。
員外郎劉漳、楊儀、王德明,主事汪溱、黃嘉賓、李春芳、盧襄、華鑰、鄭曉、劉一正、郭持平、餘祯、陳賞,司務李可登、劉從學,凡二十人;刑部則郎中相世芳、張峨、詹潮、胡琏、範錄、陳力、張大輪、葉應骢、白轍、許路,員外郎戴欽、張儉、劉士奇,主事祁敕、趙廷松、熊宇、何鰲、楊濂、劉仕、蕭樟、顧鐸、王國光、汪嘉會、殷承叙、陸铨、錢鐸、方一蘭,凡二十有七人;工部則郎中趙儒、葉寬、張子衷、汪登、劉玑、江珊,員外郎金廷瑞、範钅?、龐淳,主事伍餘福、張鳳來、張羽、車純、蔣珙、鄭骝,凡十有五人;大理之屬則寺正母德純、蔣同仁,寺副王?、劉道,評事陳大綱、鐘雲瑞、王光濟、張徽、王天民、鄭重、杜鸾,凡十有一人。
俱跪伏左順門。
帝命司禮中官谕退,衆皆曰:“必得俞旨乃敢退。
”自辰至午,凡再傳谕,猶跪伏不起。
帝大怒,遣錦衣先執為首者。
于是豐熙、張翀、餘翺、餘寬、黃待顯、陶滋、相世芳、母德純八人,并系诏獄。
楊慎、王元正乃撼門大哭,衆皆哭,聲震阙廷。
帝益怒,命收系五品以下官若幹人,而令孟春等待罪。
翼日,編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,熙等及慎、元正俱谪戍,始下孟春等前疏,責曰:“朕嗣承大統,祗奉宗廟,尊崇大禮,自出朕心。
孟春等毀君害政,變亂是非。
且張璁等所上十三條尚留中未發,安得先知?其以實對。
”于是孟春等具疏伏罪,言:“璁等所條者,于未進之日先以私稿示人,且有副本存通政司,故臣等知之。
臣等忝從大臣後,得與議禮之末。
竊以璁等欺罔,故昌言論辨,以渎天聽,罪應萬死。
惟望聖明加察,辨其孰正孰邪,則臣等雖死亦幸。
”帝怒不已,責孟春倡衆逞忿,非大臣事君之道,法宜重治,姑從輕奪俸一月。
旋出為南京工部左侍郎。
故事,南部止侍郎一人,時已有右侍郎張琮,複以孟春為左,蓋賸員也。
孟春屢疏引疾,至六年春始得請。
及《明倫大典》成,削其籍。
久之,卒于家。
隆慶初,贈禮部尚書,谥文簡。
孟春所居有泉,用燕去來時盈涸得名,遂稱“燕泉先生”雲。
豐熙,字原學,鄞人,布政司慶孫也。
幼有異禀。
嘗大書壁間曰:“立志當以聖人為的。
遜第一等事于人,非夫也。
”年十六喪母,水漿不入口數日,居倚廬三年。
弘治十二年舉殿試第二。
孝宗奇其策,賜第一人袍帶寵之。
授編修,進侍講,遷右谕德。
以不附劉瑾,出掌南京翰林院事。
父喪阕,起故官。
世宗即位,進翰林學士。
興獻王“大禮”議起,熙偕禮官數力争。
及召張璁、桂萼為學士,方獻夫為侍讀學士,熙昌言于朝曰:“此冷褒、段猶流也,吾輩可與并列耶?”抗疏請歸,不允。
既而尊稱禮定,蔔日上恭穆獻皇帝谥冊。
熙等疏谏曰:“大禮之議頒天下三年矣,乃以一二人妄言,欲去本生之稱,專隆鞠育之報。
臣等聞命,驚惶罔知攸措。
竊惟陛下為宗廟神人之主,必宗廟之禮加隆,斯繼統之義不失。
若乖先王之禮,贻後世之譏,豈不重累聖德哉。
”不得命,相率伏哭左順門。
遂下诏獄掠治,複杖之阙廷,遣戍。
熙得福建鎮海衛。
既璁等得志,乃相率請釋谪戍諸臣罪,皆首及熙,帝不聽。
最後謹身殿災,熙年且七十,給事中田濡複請矜宥,卒不聽。
居十有三年,竟卒于戍所。
隆慶初,贈官賜恤。
子坊,字存禮。
舉鄉試第一。
嘉靖二年成進士。
出為南京吏部考功主事。
尋谪通州同知。
免歸。
坊博學工文,兼通書法,而性狂誕。
熙既卒,家居貧乏,思效張璁、夏言片言取通顯。
十七年詣阙上書,言建明堂事,又言宜加獻皇帝廟号稱宗,從配上帝,世宗大悅。
未幾,進号睿宗,配飨玄極殿。
其議蓋自坊始,人鹹惡坊畔父雲。
明年複進《卿雲雅詩》一章,诏付史館。
待命久之,竟無所進擢,歸家悒悒以卒。
晚歲改名道生。
别為《十三經訓诂》,類多穿鑿語。
或謂世所傳《子貢詩傳》,亦坊僞纂也。
徐文華,字用光,嘉定州人。
正德三年進士。
授大理評事。
擢監察禦史,巡按貴州。
乖西苗阿雜等倡亂,偕巡撫魏英讨之,破寨六百三十。
玺書獎勞。
江西副使胡世甯坐論甯王宸濠系诏獄,文華抗疏救曰:“世甯上為聖朝,下為宗室,竭誠發憤,言甫脫口,而禍患随之,亦可哀也。
甯王威焰日以張,隐患日以甚。
失今不戢,容有紀極。
顧又置世甯重法,杜天下之口,奪忠鲠之氣,弱朝廷之勢,啟宗籓之心,招意外之變,皆自今日始矣。
”不納。
帝遣中官劉允迎佛烏斯藏,文華力谏。
不報。
馬昂納妊身女弟于帝,又疏谏曰:“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婦。
陛下萬乘至尊,乃有此舉,返之于心則不安,宣之于口則不順,傳之天下後世則可醜。
誰為陛下進此者,罪可族也。
萬一防閑闊略,不幸有李園、呂不韋之徒乘間投隙,豈細故哉。
今昂兄弟子侄出入禁闼,陛下降绌等威,與之亂服雜坐,或同卧起,壞祖宗法,莫此為甚。
馬姬專寵于内,昂等弄權于外,禍機竊發,有不可勝言者。
乞早誅以絕禍源。
”亦不報。
文華既數進直言,帝及諸近幸皆銜之。
會文華條上宗廟禮儀,祧廟、禘祫、特享、出主、祔食,凡五事。
考證經義,悉可施行。
帝怒,責其出位妄言,章下所司。
禮官暗于經術,又阿帝意,遂奏文華言非是。
員外郎劉漳、楊儀、王德明,主事汪溱、黃嘉賓、李春芳、盧襄、華鑰、鄭曉、劉一正、郭持平、餘祯、陳賞,司務李可登、劉從學,凡二十人;刑部則郎中相世芳、張峨、詹潮、胡琏、範錄、陳力、張大輪、葉應骢、白轍、許路,員外郎戴欽、張儉、劉士奇,主事祁敕、趙廷松、熊宇、何鰲、楊濂、劉仕、蕭樟、顧鐸、王國光、汪嘉會、殷承叙、陸铨、錢鐸、方一蘭,凡二十有七人;工部則郎中趙儒、葉寬、張子衷、汪登、劉玑、江珊,員外郎金廷瑞、範钅?、龐淳,主事伍餘福、張鳳來、張羽、車純、蔣珙、鄭骝,凡十有五人;大理之屬則寺正母德純、蔣同仁,寺副王?、劉道,評事陳大綱、鐘雲瑞、王光濟、張徽、王天民、鄭重、杜鸾,凡十有一人。
俱跪伏左順門。
帝命司禮中官谕退,衆皆曰:“必得俞旨乃敢退。
”自辰至午,凡再傳谕,猶跪伏不起。
帝大怒,遣錦衣先執為首者。
于是豐熙、張翀、餘翺、餘寬、黃待顯、陶滋、相世芳、母德純八人,并系诏獄。
楊慎、王元正乃撼門大哭,衆皆哭,聲震阙廷。
帝益怒,命收系五品以下官若幹人,而令孟春等待罪。
翼日,編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,熙等及慎、元正俱谪戍,始下孟春等前疏,責曰:“朕嗣承大統,祗奉宗廟,尊崇大禮,自出朕心。
孟春等毀君害政,變亂是非。
且張璁等所上十三條尚留中未發,安得先知?其以實對。
”于是孟春等具疏伏罪,言:“璁等所條者,于未進之日先以私稿示人,且有副本存通政司,故臣等知之。
臣等忝從大臣後,得與議禮之末。
竊以璁等欺罔,故昌言論辨,以渎天聽,罪應萬死。
惟望聖明加察,辨其孰正孰邪,則臣等雖死亦幸。
”帝怒不已,責孟春倡衆逞忿,非大臣事君之道,法宜重治,姑從輕奪俸一月。
旋出為南京工部左侍郎。
故事,南部止侍郎一人,時已有右侍郎張琮,複以孟春為左,蓋賸員也。
孟春屢疏引疾,至六年春始得請。
及《明倫大典》成,削其籍。
久之,卒于家。
隆慶初,贈禮部尚書,谥文簡。
孟春所居有泉,用燕去來時盈涸得名,遂稱“燕泉先生”雲。
豐熙,字原學,鄞人,布政司慶孫也。
幼有異禀。
嘗大書壁間曰:“立志當以聖人為的。
遜第一等事于人,非夫也。
”年十六喪母,水漿不入口數日,居倚廬三年。
弘治十二年舉殿試第二。
孝宗奇其策,賜第一人袍帶寵之。
授編修,進侍講,遷右谕德。
以不附劉瑾,出掌南京翰林院事。
父喪阕,起故官。
世宗即位,進翰林學士。
興獻王“大禮”議起,熙偕禮官數力争。
及召張璁、桂萼為學士,方獻夫為侍讀學士,熙昌言于朝曰:“此冷褒、段猶流也,吾輩可與并列耶?”抗疏請歸,不允。
既而尊稱禮定,蔔日上恭穆獻皇帝谥冊。
熙等疏谏曰:“大禮之議頒天下三年矣,乃以一二人妄言,欲去本生之稱,專隆鞠育之報。
臣等聞命,驚惶罔知攸措。
竊惟陛下為宗廟神人之主,必宗廟之禮加隆,斯繼統之義不失。
若乖先王之禮,贻後世之譏,豈不重累聖德哉。
”不得命,相率伏哭左順門。
遂下诏獄掠治,複杖之阙廷,遣戍。
熙得福建鎮海衛。
既璁等得志,乃相率請釋谪戍諸臣罪,皆首及熙,帝不聽。
最後謹身殿災,熙年且七十,給事中田濡複請矜宥,卒不聽。
居十有三年,竟卒于戍所。
隆慶初,贈官賜恤。
子坊,字存禮。
舉鄉試第一。
嘉靖二年成進士。
出為南京吏部考功主事。
尋谪通州同知。
免歸。
坊博學工文,兼通書法,而性狂誕。
熙既卒,家居貧乏,思效張璁、夏言片言取通顯。
十七年詣阙上書,言建明堂事,又言宜加獻皇帝廟号稱宗,從配上帝,世宗大悅。
未幾,進号睿宗,配飨玄極殿。
其議蓋自坊始,人鹹惡坊畔父雲。
明年複進《卿雲雅詩》一章,诏付史館。
待命久之,竟無所進擢,歸家悒悒以卒。
晚歲改名道生。
别為《十三經訓诂》,類多穿鑿語。
或謂世所傳《子貢詩傳》,亦坊僞纂也。
徐文華,字用光,嘉定州人。
正德三年進士。
授大理評事。
擢監察禦史,巡按貴州。
乖西苗阿雜等倡亂,偕巡撫魏英讨之,破寨六百三十。
玺書獎勞。
江西副使胡世甯坐論甯王宸濠系诏獄,文華抗疏救曰:“世甯上為聖朝,下為宗室,竭誠發憤,言甫脫口,而禍患随之,亦可哀也。
甯王威焰日以張,隐患日以甚。
失今不戢,容有紀極。
顧又置世甯重法,杜天下之口,奪忠鲠之氣,弱朝廷之勢,啟宗籓之心,招意外之變,皆自今日始矣。
”不納。
帝遣中官劉允迎佛烏斯藏,文華力谏。
不報。
馬昂納妊身女弟于帝,又疏谏曰:“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婦。
陛下萬乘至尊,乃有此舉,返之于心則不安,宣之于口則不順,傳之天下後世則可醜。
誰為陛下進此者,罪可族也。
萬一防閑闊略,不幸有李園、呂不韋之徒乘間投隙,豈細故哉。
今昂兄弟子侄出入禁闼,陛下降绌等威,與之亂服雜坐,或同卧起,壞祖宗法,莫此為甚。
馬姬專寵于内,昂等弄權于外,禍機竊發,有不可勝言者。
乞早誅以絕禍源。
”亦不報。
文華既數進直言,帝及諸近幸皆銜之。
會文華條上宗廟禮儀,祧廟、禘祫、特享、出主、祔食,凡五事。
考證經義,悉可施行。
帝怒,責其出位妄言,章下所司。
禮官暗于經術,又阿帝意,遂奏文華言非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