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二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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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而又複遷徙,是法不信于民也。
夫戶口盛而後田野辟,賦稅增。
今責守令年增戶口,正為是也。
近者已納稅糧之家,雖承旨分釋還家,而其心猶不自安。
已起戶口,雖蒙憐恤,而猶見留開封祗候。
訛言驚動,不知所出。
況太原諸郡,外界邊境,民心如此,甚非安邊之計也。
臣願自今朝廷宜存大體,赦小過。
明诏天下,修舉“八議”之法,嚴禁深刻之吏。
斷獄平允者超遷之,殘酷裒斂者罷黜之。
鳳陽屯田之制,見在居屯者,聽其耕種起科。
已起戶口、見留開封者,悉放複業。
如此則足以隆好生之德,樹國祚長久之福。
而兆民自安,天變自消矣。
昔者周自文、武至于成、康,而教化大行;漢自高帝至于文、景,而始稱富庶。
蓋天下之治亂,氣化之轉移,人心之趨向,非一朝一夕故也。
今國家紀元,九年于茲,偃兵息民,天下大定。
紀綱大正,法令修明,可謂治矣。
而陛下切切以民俗澆漓,人不知懼,法出而奸生,令下而詐起。
故或朝信而幕猜者有之;昨日所進,今日被戮者有之。
乃至令下而尋改,已赦而複收。
天下臣民莫之适從。
臣愚謂天下之趨于治,猶堅冰之泮也。
冰之泮,非太陽所能驟緻。
陽氣發生,土脈微動,然後得以融釋。
聖人之治天下,亦猶是也。
刑以威之,禮以導之,漸民以仁,摩民以義,而後其化熙熙。
孔子曰:“如有王者,必世而後仁。
”此非空言也。
求治之道,莫先于正風俗;正風俗之道,莫先于守令知所務;使守令知所務,莫先于風憲知所重;使風憲知所重,莫先于朝廷知所尚。
古郡守、縣令,以正率下,以善導民,使化成俗美。
征賦、期會、獄訟、簿書,固其末也。
今之守令以戶口、錢糧、獄論為急務;至于農桑、學校,王政之本,乃視為虛文而置之,将何。
以教養斯民哉?以農桑言之:方春州縣下一白帖,裡甲回申文狀而已,守令未嘗親視種藝次第、旱澇戒備之道也。
以學校言之:廪膳諸生,國家資之以取人才之地也。
今四方師生,缺員甚多。
縱使具員,守令亦鮮有以禮讓之實作其成器者。
朝廷切切于社學,屢行取勘師生姓名、所習課業。
乃今社鎮城郭,或但置立門牌,遠村僻處則又徒存其名,守令不過具文案、備照刷而已。
上官分部按臨,亦但循習故常,依紙上照刷,未嘗巡行點視也。
興廢之實,上下視為虛文。
小民不知孝弟忠信為何物,而禮義廉恥掃地矣。
風紀之司,所以代朝廷宣導德化,訪察善惡。
聽訟谳獄,其一事耳。
今專以獄訟為要。
忠臣、孝子、義夫、節婦,視為末節而不暇舉,所謂宣導風化者安在哉?其始但知以去一贓吏、決一獄訟為治,而不知勸民成俗,使民遷善遠罪,乃治之大者。
此守令風憲未審輕重之失也。
《王制》論鄉秀士升于司徒曰“選士”,司徒論其秀士而升于太學曰“俊士”,大樂正又論造士之秀升之司馬曰“進士”,司馬辨論官材,論定,然後官之;任官,然後爵之。
其考之之詳若此,故成周得人為盛。
今使天下諸生考于禮部,升于太學,曆練衆職,任之以事,可以洗曆代舉選之陋,上法成周。
然而升于太學者,或未數月,遽選入官,間或委以民社。
臣恐其人未谙時務,未熟朝廷禮法,不能宣導德化,上乖國政,而下困黎民也。
開國以來,選舉秀才不為不多,所任名位不為不重,自今數之,在者有幾?臣恐後之視今,亦猶今之視昔。
昔年所舉之人,豈不深可痛惜乎!凡此皆臣所為求治太速之過也。
昔者宋有天下蓋三百餘年。
其始,以禮義教其民,當其盛時,闾閻裡巷皆有忠厚之風,至于恥言人之過失。
洎乎末年,忠臣義士視死如歸,婦人女子羞被污辱,此皆教化之效也。
元之有國,其本不立,犯禮義之分,壞廉恥之防。
不數十年,棄城降敵者不可勝數,雖老儒碩臣甘心屈辱。
此禮義廉恥不振之弊。
遺風流俗至今未革,深可怪也。
臣謂:莫若敦仁義,尚廉恥。
守令則責其以農桑、學校為急,風憲則責其先教化、審法律,以平獄緩刑為急。
如此,則德澤下流,求治之道庶幾得矣。
郡邑諸生升于太學者,須令在學肄業,或三年,或五年,精通一經,兼習一藝,然後入選。
或宿衛,或辦事,以觀公卿大夫之能,而後任之以政,則其學識兼懋,庶無敗事。
且使知祿位皆天之祿位,而可以塞凱觎之心也。
治道既得,陛下端拱穆清,待以歲月,則陰陽調而風雨時,諸福吉祥莫不畢至。
尚何天變之不消哉? 書上,帝大怒曰:“小子間吾骨肉,速逮來,吾手射之!”既至,丞相乘帝喜以奏,下刑部獄。
死獄中。
先是,伯巨将上書,語其友曰:“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,其二事易見而患遲,其一事難見而患速。
縱無明诏,吾猶将言之,況求言乎。
”其意蓋謂分封也。
然是時諸王止建籓号,未曾裂土,不盡如伯巨所言。
迨洪武末年,燕王屢奉命出塞,勢始強。
後因削奪稱兵,遂有天下,人乃以伯巨為先見雲。
鄭士利,字好義,甯海人。
兄士元,剛直有才學,由進士曆官湖廣按察使佥事。
荊、襄卒乘亂掠婦女,吏不敢問,士元立言于将領
夫戶口盛而後田野辟,賦稅增。
今責守令年增戶口,正為是也。
近者已納稅糧之家,雖承旨分釋還家,而其心猶不自安。
已起戶口,雖蒙憐恤,而猶見留開封祗候。
訛言驚動,不知所出。
況太原諸郡,外界邊境,民心如此,甚非安邊之計也。
臣願自今朝廷宜存大體,赦小過。
明诏天下,修舉“八議”之法,嚴禁深刻之吏。
斷獄平允者超遷之,殘酷裒斂者罷黜之。
鳳陽屯田之制,見在居屯者,聽其耕種起科。
已起戶口、見留開封者,悉放複業。
如此則足以隆好生之德,樹國祚長久之福。
而兆民自安,天變自消矣。
昔者周自文、武至于成、康,而教化大行;漢自高帝至于文、景,而始稱富庶。
蓋天下之治亂,氣化之轉移,人心之趨向,非一朝一夕故也。
今國家紀元,九年于茲,偃兵息民,天下大定。
紀綱大正,法令修明,可謂治矣。
而陛下切切以民俗澆漓,人不知懼,法出而奸生,令下而詐起。
故或朝信而幕猜者有之;昨日所進,今日被戮者有之。
乃至令下而尋改,已赦而複收。
天下臣民莫之适從。
臣愚謂天下之趨于治,猶堅冰之泮也。
冰之泮,非太陽所能驟緻。
陽氣發生,土脈微動,然後得以融釋。
聖人之治天下,亦猶是也。
刑以威之,禮以導之,漸民以仁,摩民以義,而後其化熙熙。
孔子曰:“如有王者,必世而後仁。
”此非空言也。
求治之道,莫先于正風俗;正風俗之道,莫先于守令知所務;使守令知所務,莫先于風憲知所重;使風憲知所重,莫先于朝廷知所尚。
古郡守、縣令,以正率下,以善導民,使化成俗美。
征賦、期會、獄訟、簿書,固其末也。
今之守令以戶口、錢糧、獄論為急務;至于農桑、學校,王政之本,乃視為虛文而置之,将何。
以教養斯民哉?以農桑言之:方春州縣下一白帖,裡甲回申文狀而已,守令未嘗親視種藝次第、旱澇戒備之道也。
以學校言之:廪膳諸生,國家資之以取人才之地也。
今四方師生,缺員甚多。
縱使具員,守令亦鮮有以禮讓之實作其成器者。
朝廷切切于社學,屢行取勘師生姓名、所習課業。
乃今社鎮城郭,或但置立門牌,遠村僻處則又徒存其名,守令不過具文案、備照刷而已。
上官分部按臨,亦但循習故常,依紙上照刷,未嘗巡行點視也。
興廢之實,上下視為虛文。
小民不知孝弟忠信為何物,而禮義廉恥掃地矣。
風紀之司,所以代朝廷宣導德化,訪察善惡。
聽訟谳獄,其一事耳。
今專以獄訟為要。
忠臣、孝子、義夫、節婦,視為末節而不暇舉,所謂宣導風化者安在哉?其始但知以去一贓吏、決一獄訟為治,而不知勸民成俗,使民遷善遠罪,乃治之大者。
此守令風憲未審輕重之失也。
《王制》論鄉秀士升于司徒曰“選士”,司徒論其秀士而升于太學曰“俊士”,大樂正又論造士之秀升之司馬曰“進士”,司馬辨論官材,論定,然後官之;任官,然後爵之。
其考之之詳若此,故成周得人為盛。
今使天下諸生考于禮部,升于太學,曆練衆職,任之以事,可以洗曆代舉選之陋,上法成周。
然而升于太學者,或未數月,遽選入官,間或委以民社。
臣恐其人未谙時務,未熟朝廷禮法,不能宣導德化,上乖國政,而下困黎民也。
開國以來,選舉秀才不為不多,所任名位不為不重,自今數之,在者有幾?臣恐後之視今,亦猶今之視昔。
昔年所舉之人,豈不深可痛惜乎!凡此皆臣所為求治太速之過也。
昔者宋有天下蓋三百餘年。
其始,以禮義教其民,當其盛時,闾閻裡巷皆有忠厚之風,至于恥言人之過失。
洎乎末年,忠臣義士視死如歸,婦人女子羞被污辱,此皆教化之效也。
元之有國,其本不立,犯禮義之分,壞廉恥之防。
不數十年,棄城降敵者不可勝數,雖老儒碩臣甘心屈辱。
此禮義廉恥不振之弊。
遺風流俗至今未革,深可怪也。
臣謂:莫若敦仁義,尚廉恥。
守令則責其以農桑、學校為急,風憲則責其先教化、審法律,以平獄緩刑為急。
如此,則德澤下流,求治之道庶幾得矣。
郡邑諸生升于太學者,須令在學肄業,或三年,或五年,精通一經,兼習一藝,然後入選。
或宿衛,或辦事,以觀公卿大夫之能,而後任之以政,則其學識兼懋,庶無敗事。
且使知祿位皆天之祿位,而可以塞凱觎之心也。
治道既得,陛下端拱穆清,待以歲月,則陰陽調而風雨時,諸福吉祥莫不畢至。
尚何天變之不消哉? 書上,帝大怒曰:“小子間吾骨肉,速逮來,吾手射之!”既至,丞相乘帝喜以奏,下刑部獄。
死獄中。
先是,伯巨将上書,語其友曰:“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,其二事易見而患遲,其一事難見而患速。
縱無明诏,吾猶将言之,況求言乎。
”其意蓋謂分封也。
然是時諸王止建籓号,未曾裂土,不盡如伯巨所言。
迨洪武末年,燕王屢奉命出塞,勢始強。
後因削奪稱兵,遂有天下,人乃以伯巨為先見雲。
鄭士利,字好義,甯海人。
兄士元,剛直有才學,由進士曆官湖廣按察使佥事。
荊、襄卒乘亂掠婦女,吏不敢問,士元立言于将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