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回 關雲長義釋黃漢升 孫仲謀大戰張文遠

關燈
孔明取七郡之地,前三郡用襲,後四郡用攻。

    而後四郡之中,兩郡太守是降,兩郡太守是死。

    零陵、桂陽是太守不欲戰,手下人欲戰;武陵、長沙是太守欲戰,手下人不欲戰。

    至于零陵與桂陽不同,武陵與長沙又異,求其一筆之相犯而不可得。

    事之天然變幻,于如此。

    後之作稗官者,即執筆效之,安能仿佛耶! 雲長不殺黃忠,是好勝處,不是慈悲處,以為殺堕馬之人,不足為勇故耳。

    若認作慈悲,則為宋襄公之仁義,豈所以論雲長哉!設以宋襄公處此,不但堕馬不殺,即不堕馬亦不殺。

    何也?白發黃忠,已在不禽二毛之例也。

     此處有雲長義釋黃忠,後複有翼德義釋嚴顔以對之;此處有黃忠射盔纓不射關公,前卻有趙雲射篷索不射徐盛以對之。

    然關公不殺黃忠,是不便殺,欲留待後殺;翼德不殺嚴顔,是竟不殺;趙雲不殺徐盛,是本當殺姑不殺;黃忠不殺關公,是直不忍殺:四人各有肚腸,寫來更不相犯。

     文章之妙,有前文方于此應,後文又于此伏者,如魏延之獻長沙是也。

    前在襄陽城下大戰文聘,今在長沙城上殺卻韓玄,是前文于此應也;孔明既死,魏延乃有反漢之謀;魏延初降,孔明已有欲殺之志:是後文又于此伏也。

    通觀全部,雖人與事紛紛,而伏應之妙,則一篇如一句,斯真有數文字。

     黃忠者,五虎将之一也,于此回方纔出名,寫來亦極出色。

    寫其刀,寫其箭,猶但寫其勇耳;至于不射關公,知重義;敦請始出,能自愛也;請葬韓玄,不記怨也;請以劉表之侄為郡守,不忘本也。

    不獨勇略過人,而其人品亦有不可及,與關、張、趙雲并列,夫何愧焉。

     方叙玄德取四郡,便接叙孫權戰合淝,蓋玄德取四郡之時,正孫權戰合淝之時也。

    若不按下周瑜,召去程普,牽制孫權,則玄德安能從容而取漢上之地?故夾叙孫權一邊,特為玄德一邊發明也。

    且孫權雖失南郡,而猶能取合淝;則以此之得,償彼之失,而索荊州之意不至于甚急耳。

    是合淝之役,不獨為上文發明,又将為下文伏線也。

     周瑜破曹仁,而孫權不能破張遼,非獨張遼之智過于曹仁,亦孫權之智不如周瑜也。

    天下豈有一養馬之後槽而可以殺大将?又豈有一小卒為細作而可放火開城門者乎?太史慈而死于是役,使周郎而在軍中,必不至此。

    故凡權之所以敗,皆以周郎怒氣沖激,養病柴桑之故。

    則不但南郡之失,當緻怨于孔明;而合淝之戰,亦當歸怨孔明耳。

     張遼之守合淝,其真大将之才乎!赤壁之戰,射黃蓋以救曹操,猶不過戰将之能耳。

    觀于此回,有大将之才三:既勝而能懼,是其慎也;聞變而不亂,是其定也;乘機以誘敵,是其謀也。

    宜其為關公之器重欤!惟大将不懼大将,亦惟大将能知大将。

    于是黃忠見關公之神武,于張遼亦見關公之知人。

     卻說孔明謂張飛曰:“前者子龍取桂陽郡時,責下軍令狀而去。

    今日翼德要取武陵,必須也責下軍令狀,方可領兵去。

    ”趙雲軍令狀,是趙雲情願;張飛軍令狀,是孔明索取。

    張飛遂立軍令狀,欣然領三千軍,星夜投武陵界上來。

    金旋聽得張飛引兵到,乃集将校,整點精兵器械,出城迎敵。

    從事鞏志谏曰:“劉玄德乃大漢皇叔,仁義布于天下;加之張翼德骁勇非常。

    不可迎敵,不如納降為上。

    ”此處獨與桂陽相反。

    金旋大怒曰:“汝欲與賊通連為内變耶?”喝令武士推出斬之。

    衆官皆告曰:“先斬家人,于軍不利。

    ”金旋乃喝退鞏志,自率兵出。

    離城二十裡,正迎張飛。

    飛挺矛立馬,大喝金旋。

    旋問部将:“誰敢出戰?”衆皆畏懼,莫
0.059875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