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回 曹阿瞞許田打圍 董國舅内閣受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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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高以指鹿察左右之順逆,曹操以射鹿驗衆心之從違,奸臣心事,何其前後如出一轍也!至于借弓不還,始而假借,既且實受,豈獨一弓為然哉?即天位亦猶是爾。

    河陽之狩,以臣召君;許田之獵,以上從下:皆非天子意也。

    然重耳率諸侯以朝王,曹操代天子而受賀,操于是不得複為重耳矣。

     雲長之欲殺操,為人臣明大義也。

    玄德之不欲殺,為君父謀萬全也。

    君側之惡,除之最難。

    前後左右,皆其腹心爪牙,殺之而禍及我身,猶可耳;殺之而禍及君父,則不為功之首,而反為罪之魁矣,可不慎哉! 董承前曾拒傕、汜以救駕,今若能誅曹操,是再救駕也。

    馬騰前同韓遂攻傕、汜曾受密诏,今同董承謀曹操,是再受诏也。

    前之救駕是實事,而後之救駕是虛談。

    前之受诏用虛叙,而後之受诏用實寫。

    一虛一實,參差變換,各各入妙。

    又妙在七人受诏處,或自受,或因人所受以為受;或先見诏,或後見诏;或約來,或自至;或兩人同來,或一人獨至;或潸然淚下,或咬牙切齒。

    文官有文官身分,武臣有武臣氣概,人人不同,人人如畫,真叙事妙品。

     曹操無君之罪,至許田射鹿而大章明較着矣。

    人臣無将,将則必誅。

    袁術之僭,其既然者也;曹操之篡,其将然者也。

    将之與既,厥罪維均,故自有衣帶诏之後,凡興兵讨操者,俱大書“讨賊”以予之。

     前有謀誅宦豎之何國舅,後有謀誅奸相之董國舅,遙遙相對,然二人不可同年而語矣。

    進有鸩董後之罪,承有拒李傕之功;進則靈帝嘗欲殺之,承則獻帝傾心托之。

    乃二人之賢否不同,而同于敗者,進之失在不斷,承之失在不密。

    君不密則失臣,臣不密則失身。

    事欲其秘,何必歃血會飲?迹恐其露,何必立券書名?雖然,“謀事在人,成事在天”,天不祚漢,無徒為董承咎也。

     &話說曹操舉劍欲殺張遼,玄德攀住臂膊,雲長跪于面前。

    玄德曰:“此等赤心之人,正當留用。

    ”雲長曰:“關某素知文遠忠義之士,願以性命保之。

    ”為後文張遼土山救關公張本。

    操擲劍笑曰:“我亦知文遠忠義,故戲之耳。

    ”恐他人做了人情,便說自家是戲。

    奸雄權變,真不可及。

    乃親釋其縛,解衣衣之,延之上坐。

    要殺則親自拔劍,不殺則解衣延坐;怒便加一倍怒,愛亦加一倍愛。

    奸雄權變,真不可及。

    遼感其意,遂降。

    操拜遼為中郎将,賜爵關内侯,使招安臧霸。

    霸聞呂布已死,張遼已降,遂亦引本部軍投降,操厚賞之。

    臧霸又招安孫觀、吳敦、尹禮來降,獨昌豨未肯歸順。

    操封臧霸為琅琊相,孫觀等亦各加官,令守青、徐沿海地面。

    将呂布妻女,載回許都。

    未識貂蟬亦在其中否?大犒三軍,拔寨班師。

    路過徐州,百姓焚香遮道,請留劉使君為牧。

    操曰:“劉使君功大,且待面君封爵,回來未遲。

    ”操自欲取徐州,而不欲以予備,明矣。

    百姓叩謝。

    操喚車騎将軍車冑權領徐州。

    為後文關公斬車冑張本。

     操軍回許昌,封賞出征人員,留玄德在相府左近宅院歇定。

    次日,獻帝設朝,操表奏玄德軍功,引玄德見帝。

    玄德具朝服拜于丹墀。

    帝宣上殿,問曰:“卿祖何人?”玄德奏曰:“臣乃中山靖王之後,孝景皇帝閣下玄孫,劉雄之孫,劉弘之子也。

    ”首回中已叙過,此又于玄德口中自叙一番。

    帝教取宗族世譜檢看,令宗正卿宣讀曰: 孝景皇帝生十四子。

    第七子乃中山靖王劉勝。

    勝生陸城亭侯劉貞。

    貞生沛侯劉昂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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