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四

關燈
◎紀列聖禦世諸大政 平江李元度編次《國朝先正事略》,搜羅宏富,其業偉矣。

    頃讀其文集《國朝先正事略自序》,發皇祖德,揚诩神功,荟最列聖禦世諸大政,提綱舉要,以類相從,足為研讨掌故者之一助,敬節錄之。

    “三代下得天下者,以漢、明為正,然亭長也、僧也,于前代究有君臣之誼。

    我朝龍興東土,與前明為敵國,明運告終,中原無主,吳三桂迎請入關定鼎。

    葬莊烈帝以禮,令臣民服喪三日,于揖讓征誅外,别開一局。

    得國之正,此其一。

    聖祖禦宇六十一年,高祖禦宇六十年,為太上皇又四年,各以一朝,梁、唐、晉、漢、周五代而複過之,自殷中宗後,無能企及者。

    享國之永,此其一。

    中國既大一統,又合以東三省、内外蒙古、前後藏,及雍正中滇、黔、川、楚、粵改土歸流諸郡縣,乾隆中,複蕩平準部、回部,拓土二萬裡,為開辟以來所創見。

    疆圉之廣,此其一。

    國初平大小金川,平台灣,平西藏,平新疆;其在内地則平甘回,平湖、貴苗,平川、楚教匪,平粵寇、撚寇及黔之苗匪、教匪,滇及陝之回匪,皆若炳炎火以燎枯蓬。

    武功之盛,此其一。

    自康熙三十年至乾隆六十年,诏普免天下錢糧凡八次,蠲免七省漕糧凡二次,其餘因恩诏、因軍務、因水旱偏災,蠲豁民欠者,不可以億兆京垓計。

    蠲恤之優,此其一。

    康熙中減地丁銀四十萬,雍正初減蘇松一道地丁銀四十五萬,南昌一道地丁銀十七萬,乾隆二年減江浙地丁銀二十萬,同治四年減江南地丁銀三十萬。

    舉南宋前明之苛政,以次除之。

    減賦之仁,此其一。

    自古有了即有役,康熙五十二年特诏:滋生人丁,永不加賦;雍正四年诏:攤丁于地,别無力役之征。

    宮中有大工役,發帑雇工,給傭值如平人。

    乾隆十一年,停婦女編審;二十七年,并停編審,民間益相安于無事。

    力役之寬,此其一。

    功令,死刑分二等:曰情實,曰緩決,又有雖情實而不勾決者。

    勾囚之日,皇帝賜大學士坐,一一商榷之,講官科道侍。

    先時,繇部核定爰書,加以九卿會議,法司簽商。

    蓋自有司定谳,至予勾決,更心目以數十計。

    凡肉刑及夷三族、廷杖、下鎮撫司獄、妻女發樂籍諸條,一概革除。

    刑獄之平,此其一。

    自古宦官、女禍,至漢唐而極。

    漢之十常侍,唐之門生天子,明之九千歲,及呂、武、韋諸後覆轍,不可枚數。

    我朝宮闱肅穆,内官不過六品,斜封、墨敕諸敝政,一掃而空之。

    家法之善,此其一。

    前代人主,率耽安逸,明神宗二十八年不見大臣。

    我朝列聖宵衣旰食,無日不召見臣工,文自知縣,武自守備以上,一一寓目,雖在萬裡外,纖悉必聞。

    政治之勤,此其一。

    凡興朝于勝國諸忠義,多仇視之,國初甫入關,即褒恤崇祯殉難諸臣,欽定《通鑒輯覽》,命附紀唐、桂二王事迹;欽定《勝國殉節諸臣錄》,凡明季抗王師殉節,及建文朝殉難諸忠,并予專谥、通谥,所以維萬世綱常也。

    忠義之崇,此其一。

    凡降将宣力興朝,殷士裸将周京,皆締造時所不廢,然臣節當為之坊,乾隆中,特命國史館編立《明季貳臣傳》,得谥者追奪之,雖有功不貸;又命《貳臣傳》分甲、乙二編,俾人品仍有區别,以示萬世之公。

    衮钺之嚴,此其一。

    至若聖學淵深,天章美富,聖祖禦制詩文集百七十六卷,世宗禦制詩文集三十卷,朱批谕旨三百六十卷,高宗禦制詩文集五百餘卷,合詩文四萬二千餘篇,古今儒生,窮年著述,無希其萬一者。

    仁宗、宣宗、文宗聖制奎章,後先輝映,并能超轶三五。

    禦集之富,此其一。

    經史子集各門,皆有列聖欽定之書,發凡起例,悉衷聖訓。

    至四庫館啟,存書三千四百六十種,計七萬五千八百五十四卷,建七閣儲之,以嘉惠士林,為《中經新簿》所未有。

    右文之化,此其一。

    ”(按:李氏此作,可謂煌煌大文,昔曾文正保折稱其下筆千言,有兼人之才,非阿好也。

    ) ◎勞文毅公膽識 勞文毅公崇光,宣力中外,練達堅貞,其開府滇、粵,尤為盤根錯節之遇。

    先是,泰西人擾粵海,番舶逼五羊城,前督葉名琛被劫,氵典氵忍依回,惜一死,粵東大亂。

    西人入居節署及民廛,文武官避居佛山鎮,會城空無人。

    公聞命,兼程抵廣州,從者請緩。

    公叱曰:“非爾所知也。

    ”屬吏叩馬谏,公曰:“吾奉天子命,來為督撫,不入城,将焉往?”遂單騎疾驅入,西人亦駭愕,遂與營弁列隊郊迎。

    洋酋請見,公見之若無事者。

    及論事,則折以理,不為少屈。

    明日,商民複業者數千家。

    西人莫測公所為,氣奪,因退去。

    其督雲
0.052417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