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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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義門聲望駭俗,其所著書,所謂《道古錄》者,既雲為人竊去;其校定《困學紀聞》,則前讓閻征君,後愧全吉士,至以詞科習氣譏厚齋尚書。

    正不知義門于詞科之學,有無夢見,居然屢發大言(按:《四庫提要》及《簡明目錄》《困學紀聞》條,于焯之妄肆诋摘,大有微詞;謝山作《紀聞》序,亦诮為批尾家當)。

    若世所傳流之《讀書記》,即義門弟子,亦早雲真赝參半,不出焯手矣。

    我聖祖之破格優崇,本出安溪乞請,姑令廁之編纂,以示一技之不遺。

    至康熙季年(按:為焯以己女寄皇子允礻┆撫養,及為潘耒之子夤緣),雍正初年(按:為錢名世事)則何焯之不識恩義,行止不端,遂明見之兩朝谕旨矣。

    海内人士,幸勿以浮名而震之(按:謝山表墓,稱義門少嘗選坊社時文行世,薄海之内,五尺童子皆道之,而不知其為劉道原、洪野廬輩。

    餘以為謝山此數語,天下自有當之者,而義門非其人也)。

     ◎程易疇先生言志 程易疇先生瑤田,少入塾,師謂童子盍言爾志。

    曰:“無志,窮達由天。

    窮為匹夫,不得曰非吾志而卻之也;達為卿相,不得曰吾志不及此而逃之也。

    ”坐者起曰:“是聖賢之志也。

    ”先生曰:“讀書不當師聖賢耶?” ◎程易疇為嘉定教谕 易疇先生為嘉定教谕最久,齋規嚴整,踵法蘇湖,士習為之一變。

    乞病歸,邑人購忠烈名流手迹贈之,先生曰:“鄉賢手迹,宜藏于鄉也。

    ”對曰:“先生不取吾邑一錢,豈破紙亦不受耶?”乃受之。

    王光祿詩曰:“官惟當湖陸,師則新安程。

    ”康祺屢讀《通藝錄》,焯然知此語之不誣。

     ◎莊廷钅龍明史禍與戴名世南山集禍(二則) 《鲒亭外集》記本朝江、浙兩大獄,一為莊廷钅龍史禍,一為戴名世《南山集》之禍,談舊事者所當知也,錄之。

    明相國烏程朱文恪公,嘗作《明史》,舉大經大法者筆之,已刊行于世,未刊者為《列朝諸臣傳》。

    國變後,朱氏家中落,以稿本質千金于莊廷钅龍。

    廷钅龍家故富,因竄名己作刻之,補崇祯一朝事,中多指斥昭代語。

    歲癸卯,歸安知縣吳之榮罷官,謀以告讦為功,借此作起複地,白其事于将軍松魁,魁移巡撫朱昌祚,朱牒督學胡尚衡,廷钅龍并納重賂以免,乃稍易指斥語重刊之。

    之榮計不行,特購得初刊本上之法司,事聞,遣刑部侍郎出谳獄。

    時廷钅龍已死,戮其屍,誅其弟廷钺。

    舊禮部侍郎李令皙曾作序,亦伏法,并及其四子。

    令皙幼子年十六,法司令其減供一歲,則得免死充軍。

    對曰:“予見父兄死,不忍獨生。

    ”卒不易供而死。

    序中稱舊史朱氏者,指文恪也。

    之榮素怨南浔富人朱佑明,遂嫁禍,且指其姓名以證,并誅其五子。

    松魁及幕客程維藩,械赴京師。

    魁以八議僅削官,維藩戮于燕市。

    昌祚、尚衡賄谳獄者,委過于初申覆之學官,歸安、烏程兩學官并坐斬,而二人幸免。

    湖州太守譚希闵,莅官甫半月,事發,與推官李煥皆以隐匿罪至絞。

    浒墅關榷貨主事李尚白,聞阊門書坊有是書,遣役購之,适書賈他出,役坐其鄰一朱姓家少待,及書賈返,朱為判其價。

    時主事已入京,以購逆書立斬,書賈及役斬于杭,鄰朱姓者因年逾七十免死,偕其妻發極邊。

    歸安茅元錫方為朝邑令,與吳之镛、之銘兄弟嘗預參校,悉被戮。

    時江楚諸名士列名書中者皆死,刻工及鬻書者同日刑,惟海甯查繼佐、仁和陸圻,當獄初起,先首告,謂廷钅龍慕其名列之參校中,得脫罪(按:小說傳奇,鹹謂繼佐由吳六奇得脫;漁洋文集亦雲然,非也)。

    是獄也,死者七十餘人,婦女并給邊。

    蓋浙之大吏及谳獄之侍郎,鑒于松魁,且畏之榮複有言,雖有冤者,不敢奏雪也。

    之榮卒以此起用,并以所籍朱佑明之産給之,後仕至右佥都。

     桐城方孝标,嘗以科第起官至學士,後以族人方猷于酉主江南試,與之有私,并去官遣戍,遇赦歸,入滇受吳逆僞翰林承旨,吳逆敗,孝标先迎降,得免死,因著《鈍齋文集》、《滇黔紀聞》,極多悖逆語。

    戴名世見而喜之,所著《南山集》多采錄孝标所紀事,尤雲锷、方正玉為之捐赀刊行。

    雲锷、正玉及同官汪灏、朱書、劉岩、餘生、王源皆有序,闆則寄藏于方苞家。

    都谏趙申喬奏其事,九卿會鞫,戴名世大逆,法至寸磔,族皆棄市,未及冠笄者發邊;朱書、王源已故免議,尤雲锷、方正玉、汪灏、劉岩、餘生、方苞以謗論罪絞。

    時方孝标已死,以戴名世之罪罪之,子登峄、雲旅,孫世樵并斬,方氏有服者皆坐死,且М孝标屍。

    尚書韓、侍郎趙士麟、禦史劉灏、淮揚道王英谟、庶吉士汪份等三十二人,并别議降谪。

    疏奏,聖祖恻然,凡議絞者改編戍;汪灏以曾效力書局,赦出獄;方苞編旗下,尤雲锷、方正玉免死,徙其家;方氏族屬,止谪黑龍江;韓以下,平日與戴名世論文牽連者,俱免議。

    是案也,得恩旨全活者三百餘人,康熙辛卯、壬辰間事也(莊廷钺事,前筆記之未詳,故補采全氏語)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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