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卷 裴晉公義還原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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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立朋黨,漸有疑忌之心。

    裴度自念功名太盛,惟恐得罪。

    乃口不談朝事,終日縱情酒色,以樂餘年。

    四方郡牧,往往訪覓歌兒舞女,獻于相府,不一而足。

    論起裴晉公,那裡要人來獻。

    隻是這班阿谀謅媚的,要博相國歡喜,自然重價購求:也有用強逼取的,鮮衣美飾,或假作家妓,或僞稱侍兒,道人殷殷勤勤的送來。

    裴晉公來者不拒,也隻得納了。

     再說晉州萬泉縣,有一人,姓唐,名壁,字國寶,曾舉孝廉科,初任括州龍宗縣尉,再任越州會稽丞。

    先在鄉時,聘定同鄉黃太學之女小娥為妻。

    因小娥尚在稚齡,持年末嫁。

    比及長成,唐壁兩任遊宦,都在南方,以此兩下蹉跎,不曾婚配。

    那小娥年方二九,生得臉似堆花,體如琢玉;又且通于音律,凡蕭管、琵琶之類,無所不工。

    晉州刺史奉承裴晉公,要在所屬地方選取美貌歌姬一隊進奉。

    已有了五人,還少一個出色掌班的。

    聞得黃小娥之名,又道太學之女,不可輕得,乃捐錢一十萬,囑托萬泉縣令求之。

    那縣令又奉承刺史,道人到黃太學家緻意。

    黃太學回道:“已經受聘,不敢從命。

    ”縣令再一強求,黃太學隻是不允。

    時值清明,黃太學舉家掃墓,獨留小娥在家。

    縣令打聽的實,乃親到黃家,搜出小娥,用肩輿擡去。

    着兩個穩婆相伴,立刻送至晉州刺史處交割。

    硬将一十萬錢,撇在他家,以為身價。

    比及黃太學回來,曉得女兒被縣令劫去,急往縣中,已知送去州裡。

    再到晉州,将情哀求刺史。

    刺史道:“你女兒才色過人,一入相府,必然擅寵。

    豈不勝作他人箕帚乎?況己受我聘财六十萬錢,何不贈與汝婿,别國配偶?”黃太學道:“縣主乘某掃墓,将錢委置,某未嘗面受,況止一十萬,今悉持在此,某隻願領女,不願領錢也。

    ”刺史拍案大怒道:“你得财賣女,卻又瞞過一十萬,強來絮胎,是何道理?汝女己送至晉國公府中矣,汝自往相府取索,在此無益。

    ”黃太學看見刺史發怒,出言圖賴,再不敢開口,兩眼含淚而去。

    在晉州守了數日,欲得女兒一見,寂然無信。

    歎了口氣,隻得回縣去了。

     卻說刺史将千金置買異樣服飾,寶珠璎珞,妝份那六個人,如天仙相似。

    全副樂器,整日在衙中操演。

    直持晉國公生曰将近,道人送去,以作貿禮。

    那刺史費了許多心機,破了許多錢鈔,要博相國一個大歡喜。

    誰知相府中,歌舞成行;各鎮所獻美女,也不計其數。

    這六個人,隻湊得因熱,相國那裡便看在眼裡,留在心裡?從來奉承,盡有析本的,都似此類。

    有詩為證: 割肉刺膚買上歡,千金不吝備吹彈。

    相公見慣揮閑事,羞殺州官與縣官! 話分兩頭。

    再說唐壁在會稽任滿,該得升遷。

    想黃小娥今己長成,且回家畢姻,然後赴京末遲。

    當下收拾宦曩,望萬泉縣進發。

    到家次日,就去谒見嶽丈黃太學。

    黃太學已知為着姻事,不等開口,便将女兒被奪情節,一五一十,備細的告訴了。

    唐璧聽罷,呆了半晌,咬牙切齒恨道:“大丈夫淳沉簿宦,至一妻之不能保,何以生為?”黃太學勸道:“賢婿英年才望,自有好姻緣相湊,吾女兒自沒福相從,遭此強暴,休得過傷懷抱,有誤前程。

    ”唐壁怒氣不息,要到州官、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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