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百0一 列傳第八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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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此子稍長,即從汝自嫁矣。
」王氏泣曰:「君何為出此言耶!設有不諱,妾義當死,尚復有他說乎。
君幸有兄嫂,此兒必不失所居。
」數日,士玄卒。
比葬,王氏遂居墓側,蓬首垢面,哀毀逾禮,常以妾子置左右,飲食寒暖惟恐不至。
歲餘,妾子亦死,乃哭曰:「無復望矣。
」屢引刀自殺。
家人驚救,得免。
至終喪,親舊皆攜酒禮祭士玄于墓。
祭畢,衆欲行酒,王氏已經死於樹矣。
又有王氏者,良鄉費隱妻也。
隱有疾,王氏數嘗其糞。
及疾篤,囑王氏曰:「我一子一女,雖妾所生,無異汝所出也。
我死,汝其善撫育之。
」遂歿。
王氏居喪,撫其子女。
既而子又死。
服除,謂其親屬曰:「妾聞夫乃婦之天,今夫已死,妾生何為!」乃執女手,語之曰:「汝今已長,稍知人事,管鑰在此,汝自司之。
」遂相抱慟哭。
是夜,縊死於園中。
李景文妻徐氏,名彩鸞,字淑和,浦城徐嗣源之女。
略通經史,每誦文天祥六歌,必為之感泣。
至正十五年,青田賊寇浦城,徐氏從嗣源逃旁近山谷。
賊持刀欲害嗣源,徐氏前曰:「此吾父也,寧殺我。
」賊舍父而止徐氏。
徐氏語父曰:「兒義不受辱,今必死,父可速去。
」賊拘徐氏至桂林橋,拾炭題詩壁間,有「惟有桂林橋下水,千年照見妾心清」之句。
乃厲聲罵賊,投于水。
賊競出之。
既而乘間復投水死。
周婦毛氏,松陽人,美姿色。
至正十五年,隨其夫避亂麻鷖山中,為賊所得。
脅之曰:「從我多與若金,否則殺汝。
」毛氏曰:「寧剖我心,不願汝金。
」賊以刀磨其身,毛氏因大詈曰:「碎咼賊,汝碎則臭,我碎則香。
」賊怒,刳其腸而去,年二十九。
丁尚賢妻李氏,汴梁人。
年二十餘,有姿容。
至正十五年,賊至,欲虜之。
李氏怒曰:「吾家六世義門,豈能從賊以辱身乎!」於是闔門三百餘口,俱被害。
李順兒者,許州儒士李讓之女也。
性聰慧,頗涉經傳,年十八,未嫁。
至正十五年,賊陷鈞州,密邇許昌。
父謂其母曰:「吾家以詩禮相傳,此女必累我。
」女聞之,泣曰:「父母可自逃難,勿以我為憂。
」須臾於後園內自經而死。
吳守正妻禹氏,名淑靜,字素清,紹興人。
至正十六年,徙家崇德之石門。
淑靜嘗從容謂守正曰:「方今群盜蜂起,萬一不測,妾惟有死而已,不使人污此身也。
」是年夏,盜陷崇德,淑靜倉皇攜八歲女登舟以避。
有盜數輩奔入其舟,將犯淑靜,淑靜乃抱幼女投河死。
黃仲起妻朱氏,杭州人。
至正十六年,張士誠寇杭州,其女臨安奴倉皇言曰:「賊至矣,我別母求一死也。
」俄而賊驅諸婦至其家,且指朱氏母子曰:「為我看守,日暮我當至也。
」朱氏聞之,懼受辱,遂與女俱縊死。
妾馮氏,見其母子已死,嘆曰:「我生何為,徒受辱耳!」亦自縊死。
繼而仲起弟妻蔡氏,抱幼子玄童,與乳母湯氏皆自縊。
及暮,賊至,見諸屍滿室,執仲起將殺之,哀求得脫。
賊遂盡掠其家財而去。
焦士廉妻王氏,博興人,養姑至孝。
至正十七年,毛貴作亂,官軍競出虜掠。
王氏被執,紿曰:「我家墓田有藏金,可共取也。
」信之,隨王氏至墓所。
王氏哭曰:「我已得死所矣,實無藏金,汝可於此殺我。
」乃與妾杜氏皆遇害。
又有趙氏者,平陽人,年二十,未嫁。
寇亂,趙被驅迫以行,度不能免,紿賊曰:「吾取所藏金以遺汝。
」賊信之,遂還,投于廁而死。
陳淑真富州陳璧之女。
璧故儒者,避亂移家龍興。
淑真七歲能誦詩鼓琴。
至正十八年,陳友諒寇龍興,淑真見鄰嫗倉皇來告,乃取琴坐牖下彈之。
曲終,泫然流涕曰:「吾絕絃於斯乎!」父母怪,問之,淑真曰:「城陷必遭辱,不如早死。
」明日賊至,其居臨東湖,遂溺焉。
水淺不死,賊抽矢脅之上岸,淑真不從,賊射殺之。
」王氏泣曰:「君何為出此言耶!設有不諱,妾義當死,尚復有他說乎。
君幸有兄嫂,此兒必不失所居。
」數日,士玄卒。
比葬,王氏遂居墓側,蓬首垢面,哀毀逾禮,常以妾子置左右,飲食寒暖惟恐不至。
歲餘,妾子亦死,乃哭曰:「無復望矣。
」屢引刀自殺。
家人驚救,得免。
至終喪,親舊皆攜酒禮祭士玄于墓。
祭畢,衆欲行酒,王氏已經死於樹矣。
又有王氏者,良鄉費隱妻也。
隱有疾,王氏數嘗其糞。
及疾篤,囑王氏曰:「我一子一女,雖妾所生,無異汝所出也。
我死,汝其善撫育之。
」遂歿。
王氏居喪,撫其子女。
既而子又死。
服除,謂其親屬曰:「妾聞夫乃婦之天,今夫已死,妾生何為!」乃執女手,語之曰:「汝今已長,稍知人事,管鑰在此,汝自司之。
」遂相抱慟哭。
是夜,縊死於園中。
李景文妻徐氏,名彩鸞,字淑和,浦城徐嗣源之女。
略通經史,每誦文天祥六歌,必為之感泣。
至正十五年,青田賊寇浦城,徐氏從嗣源逃旁近山谷。
賊持刀欲害嗣源,徐氏前曰:「此吾父也,寧殺我。
」賊舍父而止徐氏。
徐氏語父曰:「兒義不受辱,今必死,父可速去。
」賊拘徐氏至桂林橋,拾炭題詩壁間,有「惟有桂林橋下水,千年照見妾心清」之句。
乃厲聲罵賊,投于水。
賊競出之。
既而乘間復投水死。
周婦毛氏,松陽人,美姿色。
至正十五年,隨其夫避亂麻鷖山中,為賊所得。
脅之曰:「從我多與若金,否則殺汝。
」毛氏曰:「寧剖我心,不願汝金。
」賊以刀磨其身,毛氏因大詈曰:「碎咼賊,汝碎則臭,我碎則香。
」賊怒,刳其腸而去,年二十九。
丁尚賢妻李氏,汴梁人。
年二十餘,有姿容。
至正十五年,賊至,欲虜之。
李氏怒曰:「吾家六世義門,豈能從賊以辱身乎!」於是闔門三百餘口,俱被害。
李順兒者,許州儒士李讓之女也。
性聰慧,頗涉經傳,年十八,未嫁。
至正十五年,賊陷鈞州,密邇許昌。
父謂其母曰:「吾家以詩禮相傳,此女必累我。
」女聞之,泣曰:「父母可自逃難,勿以我為憂。
」須臾於後園內自經而死。
吳守正妻禹氏,名淑靜,字素清,紹興人。
至正十六年,徙家崇德之石門。
淑靜嘗從容謂守正曰:「方今群盜蜂起,萬一不測,妾惟有死而已,不使人污此身也。
」是年夏,盜陷崇德,淑靜倉皇攜八歲女登舟以避。
有盜數輩奔入其舟,將犯淑靜,淑靜乃抱幼女投河死。
黃仲起妻朱氏,杭州人。
至正十六年,張士誠寇杭州,其女臨安奴倉皇言曰:「賊至矣,我別母求一死也。
」俄而賊驅諸婦至其家,且指朱氏母子曰:「為我看守,日暮我當至也。
」朱氏聞之,懼受辱,遂與女俱縊死。
妾馮氏,見其母子已死,嘆曰:「我生何為,徒受辱耳!」亦自縊死。
繼而仲起弟妻蔡氏,抱幼子玄童,與乳母湯氏皆自縊。
及暮,賊至,見諸屍滿室,執仲起將殺之,哀求得脫。
賊遂盡掠其家財而去。
焦士廉妻王氏,博興人,養姑至孝。
至正十七年,毛貴作亂,官軍競出虜掠。
王氏被執,紿曰:「我家墓田有藏金,可共取也。
」信之,隨王氏至墓所。
王氏哭曰:「我已得死所矣,實無藏金,汝可於此殺我。
」乃與妾杜氏皆遇害。
又有趙氏者,平陽人,年二十,未嫁。
寇亂,趙被驅迫以行,度不能免,紿賊曰:「吾取所藏金以遺汝。
」賊信之,遂還,投于廁而死。
陳淑真富州陳璧之女。
璧故儒者,避亂移家龍興。
淑真七歲能誦詩鼓琴。
至正十八年,陳友諒寇龍興,淑真見鄰嫗倉皇來告,乃取琴坐牖下彈之。
曲終,泫然流涕曰:「吾絕絃於斯乎!」父母怪,問之,淑真曰:「城陷必遭辱,不如早死。
」明日賊至,其居臨東湖,遂溺焉。
水淺不死,賊抽矢脅之上岸,淑真不從,賊射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