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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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三十萬石,賑京師饑。
絳州太平縣趙氏婦,一產三子。
定捕盜令,限內不獲者,償其贓。
辛醜,敕塔失鐵木兒、倒剌沙領內史府四斡耳朶事。
癸卯,安南遣使來貢方物。
甲辰,梧州徭為寇,湖廣行省督兵捕之。
戊申,諸王孛羅遣使貢碙砂,賜鈔二千錠。
癸醜,命趙世延及中書參議韓讓、左司郎中姚庸提調國子監。
乙卯,爪哇遣使獻金文豹、白猴、白鸚鵡各一。
蔡國公張珪卒。
植萬歲山花木八百七十本。
丙辰,賜諸王孛羅帖木兒等鈔四千錠。
己未,歲星退犯太微西垣上將。
靜江路徭兵為寇,湖廣行省督兵捕之。
右江諸寨土官岑世忠等來獻方物。
大都、保定、真定、東平、濟南、懷慶諸路旱,免田租之半。
河南、河間、延安、鳳翔屬縣饑,並賑之。
是歲,汴梁、延安、汝寧、峽州旱,濟南、衛輝、濟寧、南陽八路屬縣蝗。
汴梁諸屬縣霖雨,河決。
揚州路通州、崇明州大風,海溢。
緻和元年春正月乙醜朔,高麗王遣使來朝賀,獻方物。
甲戌,享太廟。
命繪蠶麥圖。
乙亥,詔諭百司:「凡不赴任及擅離職者,奪其官;避差遣者,笞之。
」禦史鄒惟亨言:「時享太廟,三獻官舊皆勳戚大臣,而近以戶部尚書為亞獻,人既疏遠,禮難嚴肅。
請仍舊制,以省、臺、樞密、宿衛重臣為之。
」丁醜,頒農桑舊制十四條于天下,仍詔勵有司以察勤惰。
己卯,帝將畋柳林,禦史王獻等以歲饑諫,帝曰:「其禁衛士毋擾民家,命禦史二人巡察之。
」諸王星吉班部饑,賑鈔萬錠、米五千石。
占城遣使來貢方物,且言為交趾所侵,詔諭解之。
禁僧、道匿商稅。
給宗仁衛蒙古子女糧六月。
辛巳,靜江徭寇靈川、臨桂二縣,命廣西招捕之。
甲申,遣使祀海神天妃。
戊子,詔優護爪哇國主劄牙納哥,仍賜衣物弓矢。
罷河南鐵冶提舉司,歸有司。
命帝師修佛事于禁中。
免陝西撈鹽一年。
發卒修京城。
罷益都諸屬縣食鹽。
加封幸淵龍神福應昭惠公。
河間、真定、順德諸路饑,賑鈔萬一千錠。
大都路東安州、大名路白馬縣饑,並賑之。
二月癸卯,弛汴梁路酒禁。
乙卯,牙即遣使藏古來貢方物。
庚申,詔天下改元緻和。
免河南自實田糧一年,被災州郡稅糧一年,流民復業者差稅三年,疑獄繫三歲不決者鹹釋之。
賜遼王脫脫鈔五千錠,梁王王禪鈔二千錠。
壬戌,太白晝見。
癸亥,解州鹽池黑龍堰壞,調番休鹽丁修之。
陝西諸路饑,賑鈔五萬錠。
河間、汴梁二路屬縣及開成、乾州蒙古軍饑,並賑之。
三月庚午,阿速衛兵,出戍者千人,人給鈔四十錠;貧乏者六千一百人,人給米五石。
雲南安隆寨土官岑世忠與其兄世興相攻,籍其民三萬二千戶來附,歲輸布三千匹,請立宣撫司以緫之,不允。
置州一,以世興知州事,置縣二,聽世忠舉人用之,仍諭其兄弟共處。
立萬戶府二,領征西紅胖襖軍。
塔失帖木兒、倒剌沙言:「災異未弭,由官吏以罪黜罷者怨誹所緻,請量才敘用。
」從之。
辛未,大天源延聖寺顯宗神禦殿成,置緫管府以司財賦。
壬申,雨霾。
甲戌,雅濟國遣使獻方物。
己卯,帝禦興聖殿受無量壽佛戒于帝師。
庚辰,命僧千人修佛事于鎮國寺。
辛巳,賜壽寧公主鹽價鈔萬引。
甲申,遣戶部尚書李家奴往鹽官祀海神,仍集議修海岸。
丙戌,詔帝師命僧修佛事于鹽官州,仍造浮屠二百一十六,以厭海溢。
戊子,車駕幸上都。
己醜,以趙世延知經筵事,趙簡預經筵事,阿魯威同知經筵事,曹元用、吳秉道、虞集、段輔、馬祖常、燕赤、孛朮魯翀並兼經筵官。
雲南土官撒加布降,奉方物來獻,置州一,以撒加布知州事,隸羅羅宣慰司,徵其租賦。
壬辰,太平路當塗縣楊氏婦,一產三子。
晉寧、衛輝二路及泰安州饑,賑鈔四萬八千三百錠。
冀寧路平定州饑,賑糶米三萬石。
陝西、四川及河南府等處饑,並賑之。
夏四月丙申,欽州徭黃焱等為寇,命湖廣行省備之。
己亥,塔失帖木兒、倒剌沙請凡蒙古、色目人效漢法丁憂者除其名,從之。
壬寅,李家奴以作石囤捍海議聞。
己酉,禦史楊倬等以民饑,請分僧道儲粟濟之,不報。
甲寅,改封蒙山神曰嘉惠昭應王,鹽池神曰靈富公,洞庭廟神曰忠惠順利靈濟昭佑王,唐柳州刺史柳宗元曰文惠昭靈公。
戊午,禁偽造金銀器皿。
大都、東昌、大寧、汴梁、懷慶之屬州縣饑,發粟賑之。
保定、冠州、德州、般陽、彰德、濟南屬州縣饑,發鈔賑之。
是月,靈州、濬州大雨雹。
薊州及岐山、石城二縣蝗。
廣寧路大水。
崇明州大風,海溢。
五月甲子,遣官分護流民還鄉,仍禁聚至千人者杖一百。
丙寅,廣西普寧縣僧陳慶安作亂,僭建國,改元。
己巳,八百媳婦蠻遣子哀招獻馴象。
癸酉,籍在京流民廢疾者,給糧遣還。
大理怒江甸土官阿哀你寇樂辰諸寨,命雲南行省督兵捕之。
庚辰,有流星大如缶,其光燭地。
甲申,安南國及八洞蠻酋遣使獻方物。
戊子,以嶺北行省平章政事塔失帖木兒為中書平章政事。
是月,燕南、山東東道及奉元、大同、河間、河南、東平、濮州等處饑,賑鈔十四萬三千餘錠。
峽州屬縣饑,賑糶糧五千石。
冀寧、廣平、真定諸路屬縣大雨雹。
汝寧府潁州、衛輝路汲縣蝗。
涇州靈臺縣旱。
六月,高麗世子完者禿訴取其印,遣平章政事買閭往諭高麗王,俾還之。
丙午,遣使祀世祖神禦殿。
是月,諸王喃荅失、徹徹禿、火沙、乃馬台諸部風雪斃畜牧,士卒饑,賑糧五萬石、鈔四十萬錠。
奉元、延安二路饑,賑鈔四千八百九十錠。
彰德屬縣大雨雹。
南寧、開元、永平諸路水。
江陵路屬縣旱。
河南德安屯蠖食桑。
秋七月辛酉朔,寧夏地震。
庚午,帝崩,壽三十六。
葬起輦谷。
己卯,大寧路地震。
癸未,修佛事于欽明殿。
乙酉,皇後、皇太子降旨諭安百姓。
丙戌,太白犯軒轅大星。
九月,倒剌沙立皇太子為皇帝,改元天順,詔天下。
泰定之世,災異數見,君臣之間,亦未見其引咎責躬之實。
然能知守祖宗之法以行,天下無事,號稱治平,茲其所以為足稱也。
絳州太平縣趙氏婦,一產三子。
定捕盜令,限內不獲者,償其贓。
辛醜,敕塔失鐵木兒、倒剌沙領內史府四斡耳朶事。
癸卯,安南遣使來貢方物。
甲辰,梧州徭為寇,湖廣行省督兵捕之。
戊申,諸王孛羅遣使貢碙砂,賜鈔二千錠。
癸醜,命趙世延及中書參議韓讓、左司郎中姚庸提調國子監。
乙卯,爪哇遣使獻金文豹、白猴、白鸚鵡各一。
蔡國公張珪卒。
植萬歲山花木八百七十本。
丙辰,賜諸王孛羅帖木兒等鈔四千錠。
己未,歲星退犯太微西垣上將。
靜江路徭兵為寇,湖廣行省督兵捕之。
右江諸寨土官岑世忠等來獻方物。
大都、保定、真定、東平、濟南、懷慶諸路旱,免田租之半。
河南、河間、延安、鳳翔屬縣饑,並賑之。
是歲,汴梁、延安、汝寧、峽州旱,濟南、衛輝、濟寧、南陽八路屬縣蝗。
汴梁諸屬縣霖雨,河決。
揚州路通州、崇明州大風,海溢。
緻和元年春正月乙醜朔,高麗王遣使來朝賀,獻方物。
甲戌,享太廟。
命繪蠶麥圖。
乙亥,詔諭百司:「凡不赴任及擅離職者,奪其官;避差遣者,笞之。
」禦史鄒惟亨言:「時享太廟,三獻官舊皆勳戚大臣,而近以戶部尚書為亞獻,人既疏遠,禮難嚴肅。
請仍舊制,以省、臺、樞密、宿衛重臣為之。
」丁醜,頒農桑舊制十四條于天下,仍詔勵有司以察勤惰。
己卯,帝將畋柳林,禦史王獻等以歲饑諫,帝曰:「其禁衛士毋擾民家,命禦史二人巡察之。
」諸王星吉班部饑,賑鈔萬錠、米五千石。
占城遣使來貢方物,且言為交趾所侵,詔諭解之。
禁僧、道匿商稅。
給宗仁衛蒙古子女糧六月。
辛巳,靜江徭寇靈川、臨桂二縣,命廣西招捕之。
甲申,遣使祀海神天妃。
戊子,詔優護爪哇國主劄牙納哥,仍賜衣物弓矢。
罷河南鐵冶提舉司,歸有司。
命帝師修佛事于禁中。
免陝西撈鹽一年。
發卒修京城。
罷益都諸屬縣食鹽。
加封幸淵龍神福應昭惠公。
河間、真定、順德諸路饑,賑鈔萬一千錠。
大都路東安州、大名路白馬縣饑,並賑之。
二月癸卯,弛汴梁路酒禁。
乙卯,牙即遣使藏古來貢方物。
庚申,詔天下改元緻和。
免河南自實田糧一年,被災州郡稅糧一年,流民復業者差稅三年,疑獄繫三歲不決者鹹釋之。
賜遼王脫脫鈔五千錠,梁王王禪鈔二千錠。
壬戌,太白晝見。
癸亥,解州鹽池黑龍堰壞,調番休鹽丁修之。
陝西諸路饑,賑鈔五萬錠。
河間、汴梁二路屬縣及開成、乾州蒙古軍饑,並賑之。
三月庚午,阿速衛兵,出戍者千人,人給鈔四十錠;貧乏者六千一百人,人給米五石。
雲南安隆寨土官岑世忠與其兄世興相攻,籍其民三萬二千戶來附,歲輸布三千匹,請立宣撫司以緫之,不允。
置州一,以世興知州事,置縣二,聽世忠舉人用之,仍諭其兄弟共處。
立萬戶府二,領征西紅胖襖軍。
塔失帖木兒、倒剌沙言:「災異未弭,由官吏以罪黜罷者怨誹所緻,請量才敘用。
」從之。
辛未,大天源延聖寺顯宗神禦殿成,置緫管府以司財賦。
壬申,雨霾。
甲戌,雅濟國遣使獻方物。
己卯,帝禦興聖殿受無量壽佛戒于帝師。
庚辰,命僧千人修佛事于鎮國寺。
辛巳,賜壽寧公主鹽價鈔萬引。
甲申,遣戶部尚書李家奴往鹽官祀海神,仍集議修海岸。
丙戌,詔帝師命僧修佛事于鹽官州,仍造浮屠二百一十六,以厭海溢。
戊子,車駕幸上都。
己醜,以趙世延知經筵事,趙簡預經筵事,阿魯威同知經筵事,曹元用、吳秉道、虞集、段輔、馬祖常、燕赤、孛朮魯翀並兼經筵官。
雲南土官撒加布降,奉方物來獻,置州一,以撒加布知州事,隸羅羅宣慰司,徵其租賦。
壬辰,太平路當塗縣楊氏婦,一產三子。
晉寧、衛輝二路及泰安州饑,賑鈔四萬八千三百錠。
冀寧路平定州饑,賑糶米三萬石。
陝西、四川及河南府等處饑,並賑之。
夏四月丙申,欽州徭黃焱等為寇,命湖廣行省備之。
己亥,塔失帖木兒、倒剌沙請凡蒙古、色目人效漢法丁憂者除其名,從之。
壬寅,李家奴以作石囤捍海議聞。
己酉,禦史楊倬等以民饑,請分僧道儲粟濟之,不報。
甲寅,改封蒙山神曰嘉惠昭應王,鹽池神曰靈富公,洞庭廟神曰忠惠順利靈濟昭佑王,唐柳州刺史柳宗元曰文惠昭靈公。
戊午,禁偽造金銀器皿。
大都、東昌、大寧、汴梁、懷慶之屬州縣饑,發粟賑之。
保定、冠州、德州、般陽、彰德、濟南屬州縣饑,發鈔賑之。
是月,靈州、濬州大雨雹。
薊州及岐山、石城二縣蝗。
廣寧路大水。
崇明州大風,海溢。
五月甲子,遣官分護流民還鄉,仍禁聚至千人者杖一百。
丙寅,廣西普寧縣僧陳慶安作亂,僭建國,改元。
己巳,八百媳婦蠻遣子哀招獻馴象。
癸酉,籍在京流民廢疾者,給糧遣還。
大理怒江甸土官阿哀你寇樂辰諸寨,命雲南行省督兵捕之。
庚辰,有流星大如缶,其光燭地。
甲申,安南國及八洞蠻酋遣使獻方物。
戊子,以嶺北行省平章政事塔失帖木兒為中書平章政事。
是月,燕南、山東東道及奉元、大同、河間、河南、東平、濮州等處饑,賑鈔十四萬三千餘錠。
峽州屬縣饑,賑糶糧五千石。
冀寧、廣平、真定諸路屬縣大雨雹。
汝寧府潁州、衛輝路汲縣蝗。
涇州靈臺縣旱。
六月,高麗世子完者禿訴取其印,遣平章政事買閭往諭高麗王,俾還之。
丙午,遣使祀世祖神禦殿。
是月,諸王喃荅失、徹徹禿、火沙、乃馬台諸部風雪斃畜牧,士卒饑,賑糧五萬石、鈔四十萬錠。
奉元、延安二路饑,賑鈔四千八百九十錠。
彰德屬縣大雨雹。
南寧、開元、永平諸路水。
江陵路屬縣旱。
河南德安屯蠖食桑。
秋七月辛酉朔,寧夏地震。
庚午,帝崩,壽三十六。
葬起輦谷。
己卯,大寧路地震。
癸未,修佛事于欽明殿。
乙酉,皇後、皇太子降旨諭安百姓。
丙戌,太白犯軒轅大星。
九月,倒剌沙立皇太子為皇帝,改元天順,詔天下。
泰定之世,災異數見,君臣之間,亦未見其引咎責躬之實。
然能知守祖宗之法以行,天下無事,號稱治平,茲其所以為足稱也。